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70.启18:17.“每个船主,所有乘船的和水手们,连所有靠海作业的”表示所有自以为处于智慧、聪明和知识(科学),并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确认这种教义和宗教或宗教说服的虚假之人。这从“船”和“靠海作业”的含义清楚可知:“船”是指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以及两种意义上的教义(参看AE 514节)。由于智慧、聪明和知识(科学)都来自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所以“船主或船长”表示那些拥有智慧的人;“乘船的”表示那些拥有聪明的人;“水手”表示那些拥有知识的人。之所以说智慧、聪明和知识,是因为对那些因知识而变得智慧的人来说,它们按这种顺序而接连到来。智慧在第三层级,聪明在第二层级,知识在第一层级或终端;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经上按这种顺序提到它们,如在摩西五经:
我以神的灵充满了比撒列,使他有智慧,有聪明,有知识。(出埃及记31:3; 35:31)
“靠海作业”是指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来确认,在此是指确认这种教义和宗教或宗教说服的虚假,因为“海”表示属世人,那里的“作业”表示推理,并通过推理来确认。严格来说,“靠海作业”表示获得他们可以用来获利的事物,以及出售这些事物,从而获利。但由于前面“客商及其货物”描述了利益,所以此处“靠海作业”具有另一种含义,即是指通过推理来确认。“船主或船长”表示智慧的人,这一点可见于以西结书:
西顿和亚发的智慧人作掌舵的(或船长)。迦巴勒的老者和智慧人修补裂缝。(以西结书27:8, 9)
不过,前面解释了这些事物(可参看AE 514a节)。
(续)
人里面有两种生命官能,一种被称为理解力,另一种被称为意愿。这两种官能彼此完全不同;但它们被创造以构成一体,当它们构成一体时,就被称为一个心智;但在人那里,它们起初是分裂的,后来又合一。它们就像光和热一样是不同的;因为理解力来自天堂之光,天堂之光本质上是神性真理或神性智慧;当人在世上时,他的理解力便从这光来观看、思考、推理并得出结论。然而,人对这一事实一无所知,因为他对这光及其起源一无所知。意愿来自天堂之热,天堂之热本质上是神性良善或神性之爱;当人在世上时,他的意愿便从这热来爱,并从它获得其一切愉悦和快乐。人对这一事实同样一无所知,因为他对这热及其起源一无所知。由于理解力从天堂之光来观看,所以很明显,它是这光的主体和容器,因而是真理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的主体和容器。由于意愿从天堂之热来爱,所以很明显,它是这热的主体和容器,因而是良善,也就是爱的主体和容器。由此清楚看出,人生命的这两种官能,就像光和热,也像真理和良善,以及智慧和爱一样是不同的。
人的这两种官能起初是分裂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人能理解真理,并出于真理明白良善,并认可它,即便他没有意愿它,并出于意愿实行它。因为当他听到或阅读真理时,他明白何为真理,从而明白何为良善;他完全理解,以至于后来能通过讲道和写作来教导它。但当他独自一人,并出于自己的灵来思考时,他能看到他没有意愿真理,他甚至想违背真理行事,并且当不受恐惧约束时,的确会违背真理行事。这就是那些能聪明地说话,却过着不同生活的人。这就是“一个人在灵里看到一条律法,在肉体中看到另一条律法”的意思,“灵”是指理解力,“肉体”是指意愿。那些渴望被改造的人尤其感知到理解力与意愿之间的这种分裂,但其他人很少感知到。
这种分裂是可能的,因为人的理解力没有被摧毁,但意愿已经被摧毁了。理解力比较像世界的光,凭这光,人在冬天和夏天能看得一样清楚;而意愿比较像世界的热,这热可以脱离这光而存在,也可以存在于光中,或说与光一起存在。它在冬天是不存在的,在夏天是存在的。但事实是这样,只有意愿才能摧毁理解力,就像只有热不存在才能摧毁地上的萌芽一样。对那些处于生活邪恶的人来说,当理解力与意愿行如一体时,理解力就被意愿摧毁;当它们不行如一体时,理解力就不会被摧毁。当人出于自己的爱独自思考时,它们行如一体;但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它们就不行如一体。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就会隐藏,从而移除属于他自己的意愿之爱;当这爱被移除时,理解力就被提升到更高的光中。
以下经历有助于证实这一点。我偶尔听见灵人们如此智慧地彼此交谈,也与我自己交谈,以至于连天使说话也几乎不可能更智慧;这个经历导致我以为他们很快就会被提到天堂;但过了一会儿,我看见他们与恶人一起在地狱里,我对此感到很惊讶。但那时我被允许听见他们以一种完全不同的方式说话,不像以前那样支持真理,而是反对它们;原因在于,现在他们处于属于他们的真实意愿和理解力的爱,而之前却没有处于这爱。我还被允许看见人的自我如何有别于他的非自我,因为这自我可以在天堂之光中被看到。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居于内层或里面,而非自我,或不是人自己的东西居于外层或外面,后者遮盖和隐藏前者,前者不会显现,直到这层面纱被除去,如所有人死后的情形。我也注意到,许多人对他们所看到和听到的感到惊讶;但他们是那些根据一个人的谈话和写作来判断他的灵魂状态,没有考虑到他的真实意愿的行为之人。这一切清楚表明,人生命的这两种官能起初是分裂的。
现在要说一说它们的合一。对那些被改造的人来说,它们是合一的,这种合一是通过与意愿的邪恶争战实现的。当这些邪恶被移除时,对良善的意愿就与对真理的理解行如一体了。由此可推知,意愿如何,理解力就如何,或也可说,爱如何,智慧就如何。智慧之所以和爱具有一样的品质,是因为属于意愿的爱是人生命的存在,属于理解力的智慧是由此而来的生命的实存或显现。因此,属于意愿的爱在理解力中形成它自己,它在那里所取的形式就是那被称为智慧的;因为既然爱与智慧拥有一个本质,那么很明显,智慧是爱的形式,或形式上的爱。当这些官能通过改造如此合一时,意愿之爱就天天增长,它通过理解力中的属灵滋养而增长;因为它在理解力中拥有其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这情感就像饥饿和渴求的欲望。由此清楚可知,必须被改造的,正是意愿;只要它被改造,理解力就会看见,也就是变得智慧;因为如前所述,意愿被摧毁了,但理解力没有被摧毁。对那些没有被改造的人,也就是恶人来说,意愿与理解力也构成一体,即便在世上没有构成一体,死后仍会构成一体;因为死后,人就不允许出于他的理解力来思考,除非照着他的意愿之爱(出于理解力思考)。每个人最终都会被带入这种状态;当他被带入这种状态时,意愿的邪恶之爱就在理解力中拥有自己的形式,这形式因来自邪恶之虚假,故是疯狂的。
102a.“曾为我的名劳苦”表示对主和关于祂的真理的知识或认知的承认。这从耶和华或主的“名”和“劳苦”的含义清楚可知:耶和华或主的“名”在至高意义上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参看《属天的奥秘》,2628, 6887节),在相对意义上是指敬拜主所藉由的爱和信的一切事物,因为这些就是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事物(AC 2724, 3006, 6674, 9310节);“劳苦”是指用心智和热情去努力,好叫这些事物可以被认识和承认;因为当论及那些投入研究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的人时,“劳苦”就表示这一点。由此可知“曾为我的名劳苦”表示对主和关于祂的知识或认知的承认。与主有关的知识或认知就是属于爱和信的一切事物。
圣言的许多经文说“为耶和华的名”、“为主的名”、“为耶稣基督的名”、“神的名应当成圣”,等等。那些思维不超越字义的人以为所指的只是名字;但所指的不是名字,乃是敬拜主所藉由的一切;这一切都与爱和信有关。因此,在圣言中,“主的名”表示敬拜祂所藉由的爱和信的一切事物,但在此表示对主和关于祂的真理的知识或认知的承认,因为这是说给那些仅热情研究这些知识或认知之人的。
“耶和华的名”或“主的名”不是指名字本身,而是指爱和信的一切事物,这是由于灵界。在灵界,世上所用的名字是说不出来的;所论及之人的名字是从对所有关于他们所知道的一切事物的概念中形成的,这些事物合并成一个词。在灵界,名字以这种方式来表达;这就是为何灵界的名字和其它所有事物一样,都是属灵的。“主”和“耶稣基督”这些名字在那里甚至不像在世上那样能说出来,取代这些名字的,是一个从对关于祂所知道并相信的一切事物的概念中形成的名字;这个概念是由对祂的爱和信的一切事物构成的。这是因为这些事物总体上就是他们里面的主;事实上,主在来自祂的爱与信之良善中与每个人同在。情况就是如此,所以那里的每个人在对主之爱和对主之信方面的品质立刻就能得知,只要他用一个属灵的词语或属灵的名字说出“主”或“耶稣基督”。这就是为何那些没有对主的爱或信的人无法说出祂的名字,也就是说,无法形成祂的任何属灵名字。由此清楚可知为何在圣言中,耶和华、主,或耶稣基督的“名”不是指名字,而是指敬拜祂所藉由的爱和信的一切。
因此,为免得许多人所持的以下观点占上风,即单单耶稣基督的名字,没有对祂的爱或信,因而没有爱和信存在所藉由的知识或认知,有助于救恩,我在此从圣言引用一些提到“为祂的名”和“奉祂名”等的经文,那些深入思考的人从中可以看出,所指的,不仅仅是名字;马太福音:
耶稣说,你们要为我的名被众人恨恶。(马太福音10:22; 24:9, 10)
同一福音书:
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马太福音18:20)
约翰福音: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约翰福音1:12)
同一福音书:
当耶稣在耶路撒冷的时候,有许多人信了祂的名。(约翰福音2:23)
又:
不信的人,已经受了审判,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7, 18)
又:
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马太福音:
奉主名来的,当受祝福。(马太福音21:9; 23:39; 路加福音13:35; 19:38)
同一福音书:
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亲、母亲、妻子、儿女、田地的,必要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马太福音19:29)
至于为主的名所撇下的“房屋、弟兄、姐妹、父亲、母亲、妻子、儿女、田地”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10490节)。约翰福音:
耶稣说,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作成。(约翰福音14:13, 14)
“奉我的名求”是指出于爱和信求。路加福音:
将来有好些人冒我的名来,说,我是他;你们不要跟从他们。(路加福音21:8; 马可福音13:6)
“冒我的名来”和“说,我是他”是指宣扬虚假并说它们是真理,从而误导人。马太福音中的这些话所表相同:
将来有好些人冒我的名来,说,我是基督,并且要迷惑许多人。(马太福音24:5, 11, 23–27)
因为“耶稣”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基督”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属天的奥秘》,3004–3005, 3009, 5502节),不是基督表示不是神性真理,而是虚假。
新约中“主的名”和旧约中“耶和华的名”具有同样的含义,因为旧约中的耶和华就是主。因此,以赛亚书上说:
在那日,你们要说,当称谢耶和华,求告祂的名。(以赛亚书12:4)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啊,我们等候你;我们灵魂的渴望是你的名,就是你那可记念的名。我们要提你的名。(以赛亚书26:8, 13)
又:
他必从日出之地求告我的名。(以赛亚书41:25)
玛拉基书:
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我的名在列族中为大;在各处,人必奉我的名烧香,因为我的名在列族中为大。(玛拉基书1:11)
以赛亚书:
就是凡称为我名下的人,是我为自己的荣耀创造的,我形成了他。(以赛亚书43:7)
弥迦书:
众民各奉己神的名而行,我们却奉耶和华我们神的名而行。(弥迦书4:5)
申命记:
不可妄称你神的名;因为妄称祂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申命记5:11)
又:
耶和华将利未支派分别出来,奉耶和华的名事奉和祝福。(申命记10:8)
又:
他们要在一个地方敬拜耶和华,祂要在那里立祂的名。(申命记12:5, 11, 13, 14, 18, 26; 16:2, 6, 11, 15, 16)
“祂要在那里立祂的名”表示那里将有来自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敬拜。这一切在耶路撒冷成就;因此,“耶路撒冷”表示在教义和敬拜方面的教会(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节)。
102b.由于“耶和华的名”,或“主的名”在灵义上表示来自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一切敬拜,所以“耶和华的名”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原因在于,爱与信的一切都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耶和华的名”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这一点清楚可见于约翰福音: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以赛亚书:
我要使你作人民的约,作列族的光。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人。(以赛亚书42:6, 8)
此处论述的是主的降临。耶利米书:
看哪,日子将到,耶和华说,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这是祂的名,人必称祂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 6)
由此清楚可知主祷文中“尊你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这句话表示什么,即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要被视为神圣,并受到敬拜。
由于“主的名”表示这些事物,所以下面的经文表示什么是显而易见的;约翰福音:
羊的牧人按着名叫自己的羊。(约翰福音10:3)
路加福音:
要因你们的名记录在天上欢喜。(路加福音10:20)
启示录:
在撒狄你还有几个名字。(启示录3:4)
人若不知道在圣言中,名字表示什么,就不可能知道当如何理解马太福音中的这些话:
人因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的赏赐,人因义人的名接待义人,必得义人的赏赐。无论何人,只因门徒的名把一杯凉水给这小子里的一个喝,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人必不失他的赏赐。(马太福音10:41, 42)
“因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因义人的名接待义人”、“因门徒的名给喝”表示为了真理而爱真理、为了良善而爱良善、出于信之真理践行仁爱。因为“先知”表示真理,“义人”表示良善,“门徒”表示源于真理的良善;“给凉水喝”是指出于服从践行仁爱;“因他们的名”是指为了他们的品质,因而为了这些事物。若不知道名字表示什么,谁能明白这些东西呢?
为了真理而热爱和实行真理,为了良善而热爱和实行良善,就是为了真理和良善,而非自己的名声、荣誉或利益而拥有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对真理和良善的这种情感是一种真正的属灵情感;但为了自己的名声、荣誉或利益而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是一种纯属世情感。由于那些为了真理和良善,或因它们是真理和良善而热爱真理和良善的人处于对真理和良善的属灵情感,所以经上说他们“必得先知的赏赐”和“义人的赏赐”;这句话表示他们处于对真理和良善的属灵情感,这种情感拥有赏赐在自己里面,因为它拥有天堂在自己里面。天堂的幸福就在对不以回报为目的,因而为了真理和良善而热爱和实行真理和良善的情感中(参看《属天的奥秘》,6388, 6478, 9174, 9984节);“先知”表示一个教导真理的人,因而在从人抽离出来的意义上也表示被教导的真理(AC 2534, 7269节);“义人”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AC 2235, 9857节);“门徒”表示源于真理的良善,也就是仁之良善(AC 2129, 3354, 3488, 3858, 6397节);“给喝”是指在信之良善和真理上进行教导,因而是指践行仁爱(AC 3069, 3772, 4017—4018, 8562, 9412节);名字表示一个事物的品质或性质(AC 144—145, 1754, 1896, 2009, 3237节);因此,“耶和华的名”或“主的名”表示敬拜主所藉由的一切品质(AC 2724, 3006, 6674, 93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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