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7.“苦难”表示渴望认识真理的焦虑。这从“苦难”的含义清楚可知,“苦难”是指这种焦虑,即渴望认识真理的心灵焦虑;因为此处论述的是那些愿意理解圣言,却尚未很好理解的人(参看AE 112节),当这些人不理解时,就灵而言,他们就处于一种焦虑状态。除了那些处于为了真理对真理的情感,也就是处于属灵情感的人外,没有人能知道,当这些人不理解时,他们就有这种焦虑;至于这些人是谁,可参看前文(AE 115节)。其原因在于,他们与天堂天使结合,天使不断渴望真理,因为他们渴望聪明和智慧;他们渴望这些,就像饥饿的人渴望食物。也正因如此,聪明和智慧被称为属灵的食物。人自婴孩时就拥有这种渴望,因为当他是个婴孩,后来又长成一个男孩时,就与天堂结合;这种渴望来自天堂;但它在那些转向世界的人那里消亡。由此可知,什么是此处“苦难”所表示的心灵焦虑或属灵焦虑。
他们在阅读圣言,却没有很好地理解它时,有这种焦虑,是因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都来自圣言,就隐藏在它的灵义中,只向那些与天堂结合的人打开,圣言的灵义在天堂中。然而,圣言的灵义不是直接从天堂流入人,而是流入他的情感,并通过情感流入他所拥有的知识或认知,从而点燃他的渴望;然后,他能从圣言的字义看到它们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接受纯正的教会真理。凡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的人都会意识到,他知道的东西极少,他不知道的东西却是无限的。此外,他还会意识到,知道并承认这一点是迈向智慧的第一步;那些以自己所知道的东西为骄傲,由此而自以为是最聪明的人没有抵达这第一步。这些人也习惯以虚假为荣,胜过以真理为荣,因为他们关注自己的名声,只受这名声影响,不受真理本身影响。他们就是那些只处于属世情感和源于这情感的渴望之人(关于他们,也可参看AE 115节)。
523.有一种说法是,没有人能成全律法,尤其是因为违反了十诫中的一条诫命的人就违反了全部(马太福音5:19; 雅各书2:10-11)。但这种说法的意思与它似乎传达的含义不同;事实上,这句话要这样来理解,故意或蓄意违反一条诫命的人就违反了其余的诫命,因为故意和蓄意违反一条诫命就是完全否认它是罪;当有人说它是罪时,他会毫不犹豫地把这话挥到一边。凡如此否认罪,弃绝罪的观念,或把罪挥到一边的人,都轻视了被称为罪的一切,或说不思想任何被称为罪的东西。那些不愿意听到关于悔改的任何话的人,就养成了这种固定心态或决心;而另一方面,那些通过悔改移除了一些为罪的邪恶之人,则养成了一种信主和爱邻舍的决心,或达到了信主和爱邻舍的既定目的。这些人被主保持在避免其它邪恶,或不再进一步作恶的决心或目的中;因此,如果他们出于无知或某种无法抑制的欲望犯了罪,这罪也不会归咎于他们,因为他们不是故意犯的,他们也不为自己辩护。
以下事实可以证实这一点:在灵界,我遇到过许多人在自然界像其他人一样生活,他们穿着优雅,享受盛宴,和其他人一样做交易赚钱,去剧院看戏,貌似出于放荡讲关于恋人的笑话,并做其它类似的事。然而,天使们却认为这些事对一些人来说,是罪的邪恶,而对另一些人来说不是,宣布后者是无辜的,而前者是有罪的。当被问到,既然所有人都做了同样的事,他们为什么还做出这种区分时,他们回答说,他们根据打算、意图和目的来看待所有人,并相应地加以区分。因此,他们原谅或谴责那些被目的原谅或谴责的人,因为在天堂,良善是所有人的目的,而在地狱,邪恶是所有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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