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68.“因一时之间,这么大的财富就被摧毁了”表示他们所获得的一切的丧失,和他们希望用来获利的一切的丧失。这从“一时之间被摧毁了”和“财富”的含义清楚可知:“一时之间被摧毁了”是指彻底毁灭(对此,参看AE 1136节),因而是指一切的丧失;“财富”是指利益,也就是荣誉和财富,因而是指他们所获得的事物,也指教义和宗教或宗教说服的邪恶和虚假,也就是那些他们希望用来获利的事物。“财富”与启18:12–14所列举的“货物”具有相同的含义。
(续)
人远离邪恶的程度,与他远离地狱的程度成正比,因为邪恶与地狱为一;他远离这些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良善,并与天堂结合,因为良善与天堂为一。人就这样成为另一个人;他的自由、良善、心智、理解力和意愿都改变了,因为他成了天堂的一位天使。他的自由以前是思想和意愿邪恶的自由,现在成了思想和意愿良善的自由,这种自由本身是本质上的自由。一个人直到处于这种自由,才第一次知道什么叫自由,因为以前,他出于邪恶的自由感觉良善的自由是奴役;但现在,他出于良善的自由感觉邪恶的自由是奴役;事实上,这才是邪恶自由的真实特征,或说它本身的样子。人以前所行的良善因来自邪恶的自由,故不可能是良善本身,因为对自我或世界的爱在它里面。良善只能源于爱;因此,爱如何,良善就如何,或说良善具有和爱一样的品质;如果爱是邪恶,那么它的快乐仍被感觉为良善,尽管它是邪恶。但他后来所行的良善是良善本身,因为它来自主,主是良善本身,如前所述。
人的心智在与天堂结合之前,是向后转动的,因为它还没有从地狱中被领出来。当它处于改造状态时,它从真理看良善,因而从左向右看,这违反秩序。但当心智与天堂结合时,它向前转动,并被提升到主那里,从右向左看,也就是从良善看真理,这符合秩序。这就是实现转动的方式。理解力和意愿也是这种情况,因为理解力是真理的接受者,意愿是良善的接受者。在人从地狱中被领出去之前,理解力和意愿并不行如一体;那时人出于理解力看到并承认他所不意愿的许多事,因为他不爱它们,或说它们不是他爱的对象。但当人与天堂结合时,理解力与意愿就行如一体,因为那时,理解力成了意愿的理解力;事实上,当这种转动实现时,人就会热爱他所意愿的任何事,他也会思想他出于爱所意愿的任何事。就这样,人通过貌似出于自己抵制邪恶,并与它们争战而远离它们之后,就进入对真理和良善的爱;那时,他所意愿,因而所做的一切,他也会思考,因而去说。
25.对此,我补充以下记事:
有一次,从睡梦中醒来后,我陷入对神的深刻沉思;我举目观看,看到上空有一道极其明亮的光,呈椭圆形。当我定睛注视这道光时,它从中心退到周边,形成一个圆;然后,看哪,天堂在我面前敞开了。我看到壮丽的景象,天使们在开口的南边站成一圈,彼此交谈。我很想听听他们在说什么,于是首先被允许听到他们说话的声音,那声音充满天堂之爱,然后我又听到他们所说的话,这话充满来自那爱的智慧。他们一起谈论了一位神、与祂的结合,以及随之而来的救赎。他们所说的话不可言喻,绝大多数无法用任何属世语言来表达。但由于我曾多次与在天堂本身里的天使们在一起,并且在这些时候,也处于类似他们的状态和类似的语言,所以现在我能理解它们,也能从他们的谈话中摘选一些可以用属世语言的词语来理性表达的细节或要点。
他们说,神性存在是一,是同一的,是自我或自身,是不可分割的。他们用属灵观念来说明了这一点,说,神性存在不能将自己分成数位,其中每一位都拥有神性存在,却仍是一,是同一的,是自我或自身,是不可分割的;因为每一位都从祂自己的存在那里出于祂自己,并凭祂自己单独思考;即便神性存在能如此分开,并且他们的思维一致从彼此发出,并受彼此影响,仍会有几位一致的神,而不是有一位神。因为一致性,是指几个人的一致,同时也是每个人出于自己并通过自己的一致,这种一致性并不符合神的一体性,而是符合多神。天使们不说“诸神”,因为他们不能;事实上,他们的思维所源于的天堂之光,和传递他们话语的大气或灵气都会竭力阻止他们。他们还说,当他们想说出“诸神”这个词,意思是每一位都独为一个位格时,说出它的努力立刻变成“一位神”,甚至变成“独一神”。对此,他们补充说,神性存在是神性存在本身,而不是来自它自身,因为“来自它自身”这个短语就预设了来自另一个在先的存在的存在本身;这就预设了来自神的一位神,这是不可能的。来自神的东西不是被称为神,而是被称为神性;因为来自神的一位神是什么呢?因此,自永恒从神所生的一位神又是什么呢?从神那里通过自永恒所生的一位神发出的一位神,不就是其中没有来自天堂的任何光的话语吗?
他们进一步说,本身为神的神性存在是同一的,不是简单的同一,而是无限的同一,也就是说,从永恒到永恒都是同一的。祂处处都是同一的,对每个人来说并在每个人里面都是同一的;而一切变化和改变都在于接受者,是由接受者的状态造成的。至于神性存在,即神本身,是自我或自身,他们是这样来说明的:神是自我或自身,因为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也就是说,祂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除非这些是神里面的自我或自身,或说神里面的这些是爱与智慧本身,良善与真理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否则它们在天堂里和世界上什么都不是,因为它们里面没有与自我或自身有关的任何东西。每种品质的存在都取决于这一事实:有一个自我或自身,它源于这个自我或自身,并与之有关,以便拥有这种品质。这个自我或自身,即神性存在,不在任何地方,而是与那些照着对它的接受而在地方上的人同在并在他们里面。因为地方,或从一个地方行进到另一个地方,不能论及爱和智慧,也不能论及良善和真理,因而不能论及由此而来的生命,它们是神里面的自我或自身,事实上,就是神自己。因此,神是全在,或说通过这种方式而有全在。因此,主说,祂在他们中间,并且祂在他们里面,他们在祂里面。
但由于神无法如祂在自己里面的样子被任何人接受,所以祂显现为祂在其本质上的样子,也就是说,显现为天使天堂之上的一轮太阳,从这太阳发出的光是智慧方面的祂自己,发出的热是爱方面的祂自己。这太阳不是神自己,而是最近地从祂发出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祂周围的一切在众天使看来就像太阳。在这太阳里面的祂自己是一个人。无论在祂所来自的神性,或一切事物的神性源头方面,还是在神性人身方面,祂都是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因为自我或自身,即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就是祂那来自父的灵魂,因而是神性生命,或生命本身。人的情况不是这样。人里面的灵魂不是生命,而是生命的接受者。主也教导了这一点,祂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约翰福音14:6)。
又说: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在自己的生命”是指神。对此,他们补充说,那些处于属灵之光的人能从这些话中感知到,神性存在不能存在于几位里面,因为它是一,是同一的,是自我或自身,是不可分割的;如果有人说多神是可能的,那么必然会导致明显的矛盾。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