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67.“镶嵌着金子、宝石和珍珠”表示外在上的表象,就好像它来自属灵和属世的真理和良善。这从前面的解释(参看AE 1043—1044节)清楚可知,那里出现了同样的话。
(续)
圣治的律法是,人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主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但他不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他自己行善,这种良善拥有邪恶在里面,这条律法可通过十诫来说明。以不可偷盗这条诫命为例。那些貌似出于自己抵制偷盗的欲望,从而抵制不诚实、不公正地获取财富的欲望之人心里说,这种事绝不可以做,因为它违反神性律法,因而违反神,本身是地狱的,因而本身是邪恶;经过几次短暂的争战之后,这些人便从这种邪恶中退出,并被主引向被称为诚实和公正的良善。这时,他们开始思想这些良善,出于它们仰望它们,或说出于对它们品质的感知而看到它们,出于诚实看到诚实,出于公正看到公正;后来,随着他们避开并厌恶这种欲望的邪恶,他们爱上这些良善,并出于爱,而不是出于强迫实行它们。这些良善来自主,因为它们是本身为良善的良善。但当对不诚实、不公正地获取财富的欲望仍留在人身上时,情况就不同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不能出于诚实而诚实地行事,或不能出于公正而公正地行事,只能出于自我行事。他诚实、公正地行事,只是为了获得诚实和公正的信用,为了他所着眼的目的,即:获得更大的利益和荣誉。这些目的在他的良善中,良善的整个品质都源于这个目的。这良善拥有邪恶在里面,因为它的品质源于不诚实、不公正地获得利益的目的。谁都能看出,这种良善不能成为良善本身,直到邪恶被移除。十诫的其它诫命也是如此。
65.关于他们的神性敬拜,其主要特点是:他们承认我们的主是至高无上者,统治天与地,并称祂为独一无二的主。他们活在肉身时就承认并敬拜祂,故死后寻求祂,并找到祂;祂和我们的主是一样的。我问他是否知道独一主是一个人。他们回答说,他们都知道祂是一个人,因为在他们星球,祂作为一个人被许多人看见过;祂教导他们真理、保护他们,并赐永生给那些出于良善敬拜祂的人。他们又说,祂向他们揭示当如何生活,当信什么。所揭示的这一切从父母传给孩子,以致这种教导扩散到所有家族,由此扩散到出于一个先祖的整个民族。他们补充说,在他们看来,他们似乎拥有写在他们心上的教义。他们从以下事实得出这个结论:他们能立刻觉察,并自动承认别人所说关于人属天生命的话是不是真的。
他们不知道,他们那独一无二的主在我们地球出生为一个人;他们说,这不是他们感兴趣的,他们只想知道祂是一个人,是宇宙的统治者。当我告诉他们说,在我们地球,祂叫耶稣基督,基督表示受膏者或王,耶稣表示救主;他们说,他们不将祂作为王来敬拜,因为国王身份带有世俗的意味,而是把祂作为救主来敬拜。这一次,我们地球来的一些灵人注入一种怀疑,即他们唯一的主和我们的主是不是同一个;但他们驱散了这种怀疑,因为他们想起,他们曾看见祂在太阳中,并承认祂就是他们曾在自己星球所看到那一位(参看40节)。
还有一次,与我同在的木星灵对他们独一无二的主与我们的主是同一个有片刻的怀疑。但这片刻的怀疑一瞬间就被驱散了。这怀疑是从我们地球来的一些灵人流出的;这时,令我惊讶的是,他们因这片刻的怀疑而感到如此惭愧,以致他们叫我不要发表它,免得他们被指控有某种程度的不信,尽管事实上,如今他们对此比别人知道得更清楚。
当这些灵人被告知,独一无二的主是唯一的人,所有人都从祂获得自己的人性;我们只在我们是祂的形像时才为人,也就是说,在我们爱祂,并爱我们的邻舍,因而在我们处于良善状态的范围内而为人,因为爱与信的良善就是主的形像时,他们非常感动和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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