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67.“镶嵌着金子、宝石和珍珠”表示外在上的表象,就好像它来自属灵和属世的真理和良善。这从前面的解释(参看AE 1043—1044节)清楚可知,那里出现了同样的话。
(续)
圣治的律法是,人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主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但他不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他自己行善,这种良善拥有邪恶在里面,这条律法可通过十诫来说明。以不可偷盗这条诫命为例。那些貌似出于自己抵制偷盗的欲望,从而抵制不诚实、不公正地获取财富的欲望之人心里说,这种事绝不可以做,因为它违反神性律法,因而违反神,本身是地狱的,因而本身是邪恶;经过几次短暂的争战之后,这些人便从这种邪恶中退出,并被主引向被称为诚实和公正的良善。这时,他们开始思想这些良善,出于它们仰望它们,或说出于对它们品质的感知而看到它们,出于诚实看到诚实,出于公正看到公正;后来,随着他们避开并厌恶这种欲望的邪恶,他们爱上这些良善,并出于爱,而不是出于强迫实行它们。这些良善来自主,因为它们是本身为良善的良善。但当对不诚实、不公正地获取财富的欲望仍留在人身上时,情况就不同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不能出于诚实而诚实地行事,或不能出于公正而公正地行事,只能出于自我行事。他诚实、公正地行事,只是为了获得诚实和公正的信用,为了他所着眼的目的,即:获得更大的利益和荣誉。这些目的在他的良善中,良善的整个品质都源于这个目的。这良善拥有邪恶在里面,因为它的品质源于不诚实、不公正地获得利益的目的。谁都能看出,这种良善不能成为良善本身,直到邪恶被移除。十诫的其它诫命也是如此。
398.(2)良善和真理。
(a)宇宙中所有处于神性秩序的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因为凡不与这两者有关的事物,都不能存在于天堂中或世界上。这是因为良善和真理这两者都从神发出,而一切事物都来自神。
(b)由此清楚可知,人有必要知道什么是良善和真理,两者如何彼此关注,又如何彼此结合;这种知识对教会之人来说尤其必要,因为正如天堂的一切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教会的一切也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因为天堂的良善和真理也是教会的良善和真理。
(c)按照神性秩序,良善和真理应结合,而不是分离,因此它们应为一,而不是二。因为它们从神发出时,是结合在一起的,在天堂也是结合在一起的,因此在教会必须结合在一起。在天堂,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被称为天堂的婚姻,因为那里的所有人都处于这种婚姻。因此,在圣言中,天堂被比作婚姻,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而天堂和教会被称为新妇和妻子。天堂和教会之所以被如此称呼,是因为那里的人以真理接受神性良善。
(d)天使所拥有的一切聪明和智慧都来自该婚姻,无一来自与真理分离的良善,或与良善分离的真理。教会之人也是如此。
(e)既然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就像一种婚姻,那么很明显,良善爱真理,真理反过来爱良善,各自都渴望与对方结合。没有这种爱和这种渴望的教会之人不在天堂的婚姻中;因此,教会还不在他里面,因为正是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构成教会。
(f)良善多种多样。一般来说,有属灵良善和属世良善,这两者在真正的道德良善中结合在一起。正如良善有很多种,真理也有很多种,因为真理属于良善,是良善的形式。
(g)良善和真理怎样,邪恶和虚假在相反的意义上也怎样。也就是说,正如宇宙中所有符合神性秩序的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所有违反神性秩序的事物则都与邪恶和虚假有关。再者,正如良善喜欢与真理结合,真理喜欢与良善结合,邪恶则喜欢与虚假结合,虚假喜欢与邪恶结合。此外,正如一切聪明和智慧都是从良善和真理的结合中产生的,一切非理性或疯狂和愚蠢都是从邪恶和虚假的结合中产生的。从内层来看,邪恶和虚假的结合不是婚姻,而是通奸。
(h)既然邪恶和虚假是良善和真理的对立面,那么很明显,真理不能与邪恶结合,良善也不能与邪恶之虚假结合。如果真理与邪恶联结,那么它就不再是真理,而是虚假,因为它被歪曲了;如果良善与邪恶之虚假联结,那么它就不再是良善,而是邪恶,因为它被玷污了。但不是邪恶之虚假的虚假可以与良善联结。
(i)凡通过确认和生活而处于邪恶,由此处于虚假的人,都不能知道什么是良善和真理,因为他相信自己的邪恶是良善,因而相信自己的虚假是真理。而另一方面,凡通过确认和生活而处于良善,由此处于真理的人,都能知道什么是邪恶和虚假。这是因为一切良善及其真理本质上都是属天堂的,而一切邪恶及其虚假本质上都是属地狱的;属天堂的一切都在光明中,而属地狱的一切都在黑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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