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62.启18:15.“这些物件的客商,借着她发了财”表示所有从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中获得名誉和财富,由此获得富裕和显赫或地位的美物之人,这些事物是吉祥和壮丽的。这从“客商”和“发了财”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为自己获得在圣言中,由“财富”所表示的那些事物的人,因为经上说:“这些物件的客商。”“客商”就具有这种含义(参看AE 1138节)。“发了财”是指获得这些事物并通过它们获取利益。此处所指的是由肥美辉煌之物所表示的富裕和显赫,或地位和财富,这些都是与内在事物分离的享乐或满足和壮丽的外在事物,因而是与天堂的良善分离的世界的良善。那些属巴比伦的人不知道什么叫内在享乐或满足,因为他们不阅读圣言,不仰望主,只知道什么叫外在享乐或满足,也只以这些事物为快乐。他们不接受内在享乐或满足。那些被邀请赴大筵席之人的回答具有相同的含义:
其中一个人说,他买了一块田,必须去看看,另一个人说,他买了牛,必须去试一试,第三个人说,他才娶了妻。(路加福音14:18–20)
这一切事物都是指世界的良善,或没有内在良善的外在良善。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表示类似事物:
他们吃喝嫁娶,他们懵然不知,直到洪水来把他们全冲走了。(马太福音24:38–39)
这些话是主论到最后的审判时所说的;“吃喝嫁娶”与这一节中“肥美辉煌的事物”具有相同的含义,即表示外在的满足和享乐,它们被称为身体和世界的享乐,而不是灵魂和天堂的享乐。这一切清楚表明,本章所列举的各种货物是指同时不是内在的外在良善和满足或享乐;因此,通过这些手段“发了财”的“客商”是指那些处于其中的人。
(续)
(8)圣治的第八条律法是,主不断使人退出邪恶,只要人出于自由愿意退出;人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主就能在何等程度上把他引入良善,从而引入天堂;但人不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主就在何等程度上不能把他引入良善,从而引入天堂;因为人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主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但他不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自己行有邪恶在里面的良善。就其言语和身体行为而言,人在自然界;但就其理解力的思维和意愿的情感而言,他在灵界。灵界是指天堂和地狱,两者都以最完美的秩序、照着情感和源于它们的思维的一切种类而被划分为无数社群。人在这些社群中间,与它们如此紧密相连,以至于他根本没有思考或意愿的能力,除非与它们联系在一起;这种联系如此紧密,以至于如果他与它们分离,或它们与他分离,他就会倒下死亡,只剩下在其至内层的生命,他凭这至内层而为人,不是野兽,从而活到永远。人不知道,就其生命而言,他处于这种不可分离的结合中。他之所以不知道这一切,是因为他不与灵人交谈,很长一段时间对这种状态一无所知。但为使这种状态不会永远向他隐藏,看哪,它被揭示出来了。在理解圣治的这条律法之前,必须详细说明这种状态。
686.在圣言中,经上说,主神我们的救赎主用圣灵与火施洗;这句话的意思是,主通过信仰的神性真理和爱或仁爱的神性良善使人重生(可参看TCR 684节)。在天堂,那些被圣灵,即信仰的神性真理重生的人,不同于那些被火,即爱的神性良善重生的人。那些被信仰的神性真理重生的人,穿着白色细麻衣在天堂行走,被称为属灵天使;而那些被爱的神性良善重生的人,则穿着紫衣行走,被称为属天天使。下面这些人是指那些穿着白衣行走的人: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羔羊(启示录19:14);他们要穿白衣与我同行(启示录3:4; 7:14);天使穿着洁白发光的衣服出现在主的坟墓旁(马太福音28:3; 路加福音24:4)。他们就属于这一类属灵天使,因为“细麻衣”表示圣徒的公义(如启示录19:8,那里明确说明了这一点)。在圣言中,“衣服”表示真理,“白衣”和“细麻衣”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揭秘启示录》379节,那里说明了这一点)。那些被爱的神性良善重生的人穿着紫衣,因为紫色是爱的颜色,爱从太阳的火及其红色中获得紫色。这火表示爱(可参看《揭秘启示录》,468, 725节)。正因“衣服”表示真理,所以被发现在那些被请赴婚筵,却没有穿婚筵礼服的人当中的人,被赶出去并丢在外边的黑暗里(马太福音22: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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