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62.启18:15.“这些物件的客商,借着她发了财”表示所有从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中获得名誉和财富,由此获得富裕和显赫或地位的美物之人,这些事物是吉祥和壮丽的。这从“客商”和“发了财”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为自己获得在圣言中,由“财富”所表示的那些事物的人,因为经上说:“这些物件的客商。”“客商”就具有这种含义(参看AE 1138节)。“发了财”是指获得这些事物并通过它们获取利益。此处所指的是由肥美辉煌之物所表示的富裕和显赫,或地位和财富,这些都是与内在事物分离的享乐或满足和壮丽的外在事物,因而是与天堂的良善分离的世界的良善。那些属巴比伦的人不知道什么叫内在享乐或满足,因为他们不阅读圣言,不仰望主,只知道什么叫外在享乐或满足,也只以这些事物为快乐。他们不接受内在享乐或满足。那些被邀请赴大筵席之人的回答具有相同的含义:
其中一个人说,他买了一块田,必须去看看,另一个人说,他买了牛,必须去试一试,第三个人说,他才娶了妻。(路加福音14:18–20)
这一切事物都是指世界的良善,或没有内在良善的外在良善。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表示类似事物:
他们吃喝嫁娶,他们懵然不知,直到洪水来把他们全冲走了。(马太福音24:38–39)
这些话是主论到最后的审判时所说的;“吃喝嫁娶”与这一节中“肥美辉煌的事物”具有相同的含义,即表示外在的满足和享乐,它们被称为身体和世界的享乐,而不是灵魂和天堂的享乐。这一切清楚表明,本章所列举的各种货物是指同时不是内在的外在良善和满足或享乐;因此,通过这些手段“发了财”的“客商”是指那些处于其中的人。
(续)
(8)圣治的第八条律法是,主不断使人退出邪恶,只要人出于自由愿意退出;人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主就能在何等程度上把他引入良善,从而引入天堂;但人不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主就在何等程度上不能把他引入良善,从而引入天堂;因为人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主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但他不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自己行有邪恶在里面的良善。就其言语和身体行为而言,人在自然界;但就其理解力的思维和意愿的情感而言,他在灵界。灵界是指天堂和地狱,两者都以最完美的秩序、照着情感和源于它们的思维的一切种类而被划分为无数社群。人在这些社群中间,与它们如此紧密相连,以至于他根本没有思考或意愿的能力,除非与它们联系在一起;这种联系如此紧密,以至于如果他与它们分离,或它们与他分离,他就会倒下死亡,只剩下在其至内层的生命,他凭这至内层而为人,不是野兽,从而活到永远。人不知道,就其生命而言,他处于这种不可分离的结合中。他之所以不知道这一切,是因为他不与灵人交谈,很长一段时间对这种状态一无所知。但为使这种状态不会永远向他隐藏,看哪,它被揭示出来了。在理解圣治的这条律法之前,必须详细说明这种状态。
176.当这些议会不直接靠近教会的神时,人怎能信靠它们呢?教会不是主的身体,主不是它的头吗?没有头的身体算什么呢?有哪种身体会有三个头,人们在这三个头的指导下制定计划,做出决定,或提出建议,通过法令呢?光照(当它唯独来自主时,它是属灵的,主是天堂和教会的神,也是圣言的神)岂不变得越来越属世,最终变成感官的吗?然后,在内在形式上的真正神学真理,连一个都感知不到;相反,这样的真理会立刻从理性理解的思维中被逐出,就像糠秕被簸箕扬到空中一样。在这种状态下,谬误取代真理潜入心智,黑暗则取代光线。人们就像站在洞穴里,鼻梁上架着眼镜,手里拿着蜡烛,向天堂之光中的属灵真理闭上眼睛,向属于身体感官的虚幻之光的感官真理睁开眼睛。后来阅读圣言时也是如此;那时,心智对着真理就睡着,对着虚假则清醒;他们变得像启示录所描述的从海里上来的兽:
口像狮子的口,身体像豹的身体,脚像熊的脚。(启示录13:2)
在天堂,据说,当尼西亚议会结束时,主向门徒预言的事就发生了:
日头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天势都要震动。(马太福音24:29)
事实上,使徒教会像一颗新星出现在星空中。但两次尼西亚议会之后,这个教会最终变得像变暗并消失不见的那颗星,这种现象实际上发生过几次,如天文学家在自然界所观察到的。我们在圣言中读到:
耶和华神住在不能靠近的光里。(提摩太前书6:16)
那么除非祂住在可以靠近的光里,也就是说,除非祂降临,并取得一个人身,在人身中成为世界的光(约翰福音1:9; 12:46),否则谁能靠近祂呢?谁都能看出,接近在自己光中的耶和华父,就像乘上早晨的翅膀飞向太阳,或以阳光而不是以物质食物为食,或让一只鸟在以太中飞翔,让雄鹿在空中奔跑一样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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