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62.启18:15.“这些物件的客商,借着她发了财”表示所有从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中获得名誉和财富,由此获得富裕和显赫或地位的美物之人,这些事物是吉祥和壮丽的。这从“客商”和“发了财”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为自己获得在圣言中,由“财富”所表示的那些事物的人,因为经上说:“这些物件的客商。”“客商”就具有这种含义(参看AE 1138节)。“发了财”是指获得这些事物并通过它们获取利益。此处所指的是由肥美辉煌之物所表示的富裕和显赫,或地位和财富,这些都是与内在事物分离的享乐或满足和壮丽的外在事物,因而是与天堂的良善分离的世界的良善。那些属巴比伦的人不知道什么叫内在享乐或满足,因为他们不阅读圣言,不仰望主,只知道什么叫外在享乐或满足,也只以这些事物为快乐。他们不接受内在享乐或满足。那些被邀请赴大筵席之人的回答具有相同的含义:
其中一个人说,他买了一块田,必须去看看,另一个人说,他买了牛,必须去试一试,第三个人说,他才娶了妻。(路加福音14:18–20)
这一切事物都是指世界的良善,或没有内在良善的外在良善。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表示类似事物:
他们吃喝嫁娶,他们懵然不知,直到洪水来把他们全冲走了。(马太福音24:38–39)
这些话是主论到最后的审判时所说的;“吃喝嫁娶”与这一节中“肥美辉煌的事物”具有相同的含义,即表示外在的满足和享乐,它们被称为身体和世界的享乐,而不是灵魂和天堂的享乐。这一切清楚表明,本章所列举的各种货物是指同时不是内在的外在良善和满足或享乐;因此,通过这些手段“发了财”的“客商”是指那些处于其中的人。
(续)
(8)圣治的第八条律法是,主不断使人退出邪恶,只要人出于自由愿意退出;人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主就能在何等程度上把他引入良善,从而引入天堂;但人不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主就在何等程度上不能把他引入良善,从而引入天堂;因为人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主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但他不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自己行有邪恶在里面的良善。就其言语和身体行为而言,人在自然界;但就其理解力的思维和意愿的情感而言,他在灵界。灵界是指天堂和地狱,两者都以最完美的秩序、照着情感和源于它们的思维的一切种类而被划分为无数社群。人在这些社群中间,与它们如此紧密相连,以至于他根本没有思考或意愿的能力,除非与它们联系在一起;这种联系如此紧密,以至于如果他与它们分离,或它们与他分离,他就会倒下死亡,只剩下在其至内层的生命,他凭这至内层而为人,不是野兽,从而活到永远。人不知道,就其生命而言,他处于这种不可分离的结合中。他之所以不知道这一切,是因为他不与灵人交谈,很长一段时间对这种状态一无所知。但为使这种状态不会永远向他隐藏,看哪,它被揭示出来了。在理解圣治的这条律法之前,必须详细说明这种状态。
139.(1)圣灵是神性真理,也是从那一位神,即从主神救主那里发出的神性能量和运作,或神性能力和活动,神性三位一体在这一位神里面。严格来说,圣灵表示神性真理,因而也表示圣言;在这层意义上,主自己就是圣灵。但由于当今教会,用“圣灵”这个词来描述神性运作,神性运作实际上是称义的过程,所以这就是此处赋予圣灵的含义,也是主要论述的主题。这样做的另一个原因是,神性运作是通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实现的;发出之物与发出它的那一位是一个,具有同一本质,就像灵魂、身体和从它们发出之物这三者一起构成一个本质一样,这个本质在人里面是纯粹的人性,但在主里面既是神性,同时也是人性;荣耀之后,这些就合一,就像在先之物与其在后之物,或本质与其形式合一一样。因此,被称为圣父、圣子和圣灵的三个要素在主里面为一。
前面已经说明,主是神性真理本身,或神性真实(Divine verity)。圣灵就是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从耶西的树墩子必生出一个嫩芽;耶和华的灵必停留在祂身上,就是智慧和理解的灵,谋略和能力的灵;祂必以口中的棒击打地,以嘴里的气杀戮恶人;公义必当祂的腰带,真理必当祂大腿的带子。(以赛亚书11:1, 2, 4, 5)
又:
他必像狭急的洪水而来;耶和华的灵必举起旗帜反对他;然后一位救赎主必来到锡安。(以赛亚书59:19, 20)
又:
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因此,耶和华膏我去报好信息给贫穷的人。(以赛亚书61:1; 路加福音4:18)
又:
这是我的约;我在你身上的灵,我的话,必不离你的口,从今直到永远。(以赛亚书59:21)
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所以从祂发出的一切都是真理,这就是保惠师的意思,保惠师也被称为真理的灵和圣灵。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将真理告诉你们;我去是与你们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师就不到你们这里来;我若去,就差祂到你们这里来。(约翰福音16:7)
只等真理的灵来了,祂要引导你们进入一切的真理,因为祂不是凭自己说的,乃是要把祂所听见的都说出来。(约翰福音16:13)
祂要荣耀我;因为祂必从我领受,而传告你们。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说,祂要将受于我的,传告你们。(约翰福音16:14, 15)
我要求父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世界不能接受祂,因为它看不见祂,也不认识祂;你们却认识祂,因祂与你们同住,并且要在你们里面。我必不撇下你们为孤儿;我必到你们这里来;你们必看见我。(约翰福音14:16-19)
当我要从父那里差到你们这里的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祂被称为圣灵。(约翰福音14:26)
主所说的“保惠师”或“圣灵”是指祂自己,这一点从祂的话明显看出来,即“世界不认识祂”:
你们却认识祂;我必不撇下你们为孤儿;我必到你们这里来;你们必看见我。(约翰福音14:17-19)
另一处:
看哪,我常与你们同在,直到时代的完结。(马太福音28:20)
以及这些话:“祂不是凭自己说的,乃是从我领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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