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6

116.启2:9.“

116.启2:9.“我知道你的作为”表示爱。这从“作为”的含义清楚可知,“作为”或行为是指意愿或爱的事物,因为作为或行为从那里发出,任何东西从中发出之物构成那发出的东西中的全部,正如原因在结果中;因为当原因被除去时,结果也就不复存在了。人的意愿和由此而来的作为或行为也是如此;意愿是原因,作为或行为是结果,并且众所周知,当意愿停止时,作为或行为就停止了。由此清楚可知,作为或行为在原因上就是意愿。人的意愿是属灵的,但由此而来的作为或行为是属世的;因此,此处“作为”或行为在灵义上是指意愿。“作为”或行为也是指爱,因为一个人所爱的,他也会意愿,从心里意愿的,他就会热爱;你若更细微地查看这个主题,就会发现人的内层意愿的一切事物都属于他的爱。然而,在日常交谈中,我们会说人的爱,不说他的意愿,因为爱是多种多样的,一个人会拥有许多种爱,所有爱都一起在意愿中,而人却只感觉为一个,因为他将意愿与理解力区分开来。因此,意愿是人的属灵本身,因为爱是属灵的。圣言提到“作为”或行为,没有提到意愿或爱(如在此处和下文,对教会的天使说,“我知道你的作为”,而不是说“我知道你的意愿或你的爱”),是因为圣言字义上的一切事物都是属世的,并包含属灵事物在里面。因此,为了把圣言的灵义带出来,必须探究在属世之物里面,或属世之物从中发出的属灵之物。

揭秘启示录 #507

507.启11:10

507.启11:10.“住在地上的人会因他们而欢喜快乐”表示因此在教会里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都处于唯信的人当中的内心和灵魂的情感之快乐。“住在地上的人”是指那些在教会里的人,在此是指那些在唯信占上风的教会里的人;“地”表示他们所在的教会(AR 285节);“欢喜快乐”表示拥有内心和灵魂的情感之快乐;内心的情感之快乐属于意愿,灵魂的情感之快乐属于理解力;因为在圣言中,“心和灵魂”是指人的意愿和理解力;正因如此,经上说“欢喜快乐”,尽管“喜乐”和“高兴”似乎是一回事;然而,这两者里面却有意愿与理解力的婚姻,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该婚姻存在于圣言的每一个和一切细节中,如《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所说明的。这就是为何“欢喜快乐”(rejoice and be glad,rejoice或译为欢欣),和“喜乐高兴”(joy and gladness,中文圣经常将这两个词也译为欢喜快乐)经常出现在圣言的其它部分,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看哪,人却欢喜快乐,宰牛(杀羊)。(以赛亚书22:13)
又:
他们必得着欢喜快乐,忧愁叹息尽都逃走。(以赛亚书35:10; 51:11)
约珥书:
欢喜快乐不是从我们神的家中断绝了吗?(约珥书1:16)
耶利米书:
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都必止息。(耶利米书7:34; 25:10)
撒迦利亚书:
十月的禁食,必成为欢喜和快乐。(撒迦利亚书8:19)
以赛亚书:
你们爱慕耶路撒冷的,要因她快乐。(以赛亚书66:10)
耶利米哀歌:
以东的女子哪,只管欢喜快乐。(耶利米哀歌4:21)
诗篇:
愿天欢喜,愿地快乐。(诗篇96:11)
又:
求你使我听见欢喜和快乐。(诗篇51:8)
以赛亚书:
在锡安必有欢喜快乐。(以赛亚书51:3)
路加福音:
你必快乐欢欣,许多人必因祂的诞生而喜乐。(路加福音1:14)
耶利米书:
到那时,我必使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都止息了。(耶利米书7:34; 16:9; 25:10; 33:10-11)
诗篇:
愿一切寻求你的,都欢喜快乐。(诗篇40:16; 70:4)
又:
惟有义人欢喜,在喜乐中欢欣。(诗篇68:3)
以赛亚书:
因耶路撒冷而快乐,因她喜乐欢欣。(以赛亚书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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