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55

1155.“马、车”

1155.“马、车”表示被亵渎的出于来自一个理性源头的真理和良善的敬拜。这从“马”和“车”的含义清楚可知:“马”是指理智事物,或理解力的事物(参看AE 355, 364a, 372a—373, 381—382, 575, 923节),因而是指来自一个理性源头的真理,因为理解力的事物属于真理和理性。“车”是指来自一个理性源头的良善,因为车是由马来拉的,而马表示来自理性源头的真理。事实上,车是一种战车或马车,“战车或马车”表示教义(参看AE 355节),当真理来拉这些教义,就像马拉车一样时,它们是良善,因为教义既教导真理,也教导良善。

以赛亚书中的“车”具有相同的含义:

那时他们必将你们的弟兄从所有民族中带出来,作为供物献给耶和华,或骑马,或坐车,坐轿,骑骡子,骑独峰驼,到我的圣山耶路撒冷。(以赛亚书66:20)

“马,车,轿,骡子,独峰驼”在灵义上是指属于教义,因而属于教会的事物,因为这段经文论述了主将要建立的一个新教会。“马”表示理智事物或理解力的事物,“车”表示教义,“轿”表示良善的教义,“骡子”表示理性事物,“独峰驼”表示良善方面的理性事物;他们要带出来的“弟兄”表示所有处于仁之良善的人,“圣山耶路撒冷”表示仁爱在其中掌权的教会。此处所表示的,是被亵渎的这些事物,因为它们属于或论及巴比伦,巴比伦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亵渎。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6)圣治的第六条律法是,人不能靠外在方法被改造,而要靠内在方法被改造;外在方法是指神迹和异象,以及恐惧和惩罚。内在方法是指来自圣言和教会教义的真理和良善,以及仰望主;因为这些方法通过内在途径进入,并逐出居于里面的邪恶和虚假;而外在方法通过外在途径进入,不会逐出邪恶和虚假,而是会把它们关在里面。尽管如此,只要人以前通过内在方法被改造过,他就可以通过外在方法进一步被改造。这一点从前面提到的律法可推知,即:人通过自由被改造,没有自由就无法被改造,以及强迫自己来自自由,但被强迫不是;人既能被神迹和异象强迫,也能被恐惧和惩罚强迫;但神迹和异象强迫他灵的外在,这外在在于思考和意愿;恐惧和惩罚强迫他身体的外在,这外在在于说话和行动。后者可以被强迫,因为人虽然自由思考和意愿,但他灵的外在在于思考和意愿,绝不能被强迫,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用来被改造的内在自由就会灭亡。

如果人能被神迹和异象改造,那么全世界所有人都会被改造。因此,这是圣治的一条神圣律法:内在自由决不可以受到丝毫侵犯;因为主通过内在自由进入人,甚至进入他所在的地狱,并在那里引导他;他若愿意跟随,主就会把他领出地狱,并领到天堂,在天堂又领他越来越接近祂自己。只有通过这种方式,人才能从地狱的自由中被领出来,并被引入天堂的自由;就本身而言,地狱的自由就是奴役,因为它来自地狱,而天堂的自由是自由本身,会逐渐变得越来越自由,最终变成最自由的,因为它来自主,主愿意人不受一丁点强迫。人的改造就沿着这条路径进行,但神迹和异象会关闭这条路径。

人之灵的自由也永远不可受到侵犯,以便他的邪恶,无论遗传的,还是实际的,都可以被改造;当他强迫自己时,如前所述,这种改造就会实现。主通过激起他对真理的情感和对良善的情感而移除这些邪恶,他从对真理的情感中获得聪明,通过对良善的情感获得爱。一个人处于这些情感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强迫自己抵制邪恶和虚假。这条改造的路径会被神迹和异象关闭,因为它们会说服人,并强迫人相信,从而可以说将思维束缚在监狱里。因此,当他的自由被剥夺时,他就无法从内层来移除他的邪恶了,因为邪恶只有通过这种内在方法,或说从内层才能被移除。因此,邪恶依旧被关在里面,他们出于他们所爱的地狱自由不断反对神迹和异象留下了深刻印象的那些真理和良善,并最终驱散它们,称神迹为自然的内部运作,称异象为幻想的谵妄,或混乱的想象力的疯狂妄想,称真理和良善为谬误和荒唐。因为这就是被关在里面的邪恶对把它们关在里面的外在产生的影响,或说这些邪恶对外在的行为。然而,肤浅的思维只会使人以为神迹和异象虽然说服人,却不会剥夺思考的自由;但事实是,对未被改造的人来说,它们确实会剥夺它;而对已被改造的人来说,它们不会剥夺它,因为对前者来说,它们将邪恶关在里面,而对后者来说,它们没有将邪恶关在里面。


真实的基督教 #70

70.只要人照秩序生

70.只要人照秩序生活,他就从神性全在中而在神里面,因为神是全在的;神在哪里在自己的神序中,就在哪里如在自己里面,因为祂就是秩序,如前所示(TCR 52-53节)。由于人被创造为神序的一种形式,所以神在他里面;但只要他照着神序生活,神就完全在他里面。然而,如果他不照着神序生活,神仍在他里面,但只在他灵魂的最高区域中,由此赋予他理解真理和意愿良善的能力,即赋予他理解力的官能和爱的倾向。但只要人违背秩序生活,他就会关闭其心智或灵的较低区域,从而阻止神降临,并以祂的同在充满这些较低区域;因此,神在他里面,他却不在神里面。天堂的一个普遍法则是,神在每个人里面,无论善恶;但人却不在神里面,除非他照秩序生活。因为主说:

祂的意愿是,人要在祂里面,祂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5:4)

人通过照秩序生活而在神里面,因为神在宇宙的至内层和其中的一切里面都是全在的,这些至内层就处于秩序。然而,在那些违反秩序的事物(它们只是那些在至内层之外的事物)里面,神通过与它们不断相争,不断努力把它们带回到秩序中而是全在的。因此,只要人允许自己被带回到秩序中,神就在他的整个存在中而是全在的,因此神在他里面,他也在神里面。神离开人,就像太阳及其热和光离开大地一样不可能。但尘世物体无法被太阳的能力影响,或说无法完全受到太阳的影响,除非它们在春夏时节接受太阳发出的热和光。

这种情况也适用于神性全在,因为人只有处于秩序,才会处于属灵之热,同时处于属灵之光,也就是说,处于爱之良善和智慧之真理。然而,属灵的热和光不同于属世的热和光,属世之热在冬天会离开地球及其物体,属世之光则在夜里消退,因为地球通过绕轴自转并围绕太阳公转而产生这些节期。但属灵的热和光却不是这样,因为神通过祂的太阳及其热和光而与每个人同在,这太阳不像这个世界的太阳那样发生改变。正是人转身离开,就像地球背离太阳一样;当人转身离开智慧之真理时,他就像夜里背离太阳的地球;当他转身离开爱之良善时,就像冬天背离太阳的地球。这就是存在于灵界太阳的效果和功用与自然界太阳的效果和功用之间的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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