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54.“役畜、羊”表示被亵渎的出于来自一个属灵-属世源头的真理和良善的敬拜。这从“役畜”和“羊”的含义清楚可知:“役畜”是指关注仁爱的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羊”是指仁之良善,这可从圣言中提到它们的所有经文(如以下经文:马太福音7:15; 9:36; 10:5, 6, 16; 12:10–12; 15:21–29; 18:12, 13; 25:31–41; 26:31; 马可福音6:34; 14:27; 约翰福音10:1–18, 26–31; 21:15–17; 以及先知书中的许多经文)看出来。在这些经文中,羊都表示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故在抽象意义上,“羊”表示仁之良善。但“役畜或牲口”表示关注仁之良善的真理,尤其是驴,驴是用来骑乘和驮重物的,它们表示那些属于功用和教导的事物。如在以赛亚书:
他们把财物驮在役畜的背上。(以赛亚书30:6)
此处“财物”表示知识。路加福音:
撒玛利亚人扶被强盗打伤的人骑上自己的牲口。(路加福音10:34)
“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表示照他的能力教导他,可参看前文(AE 375e, 376e, 444c节),那里解释了这段经文。至于当所指的是驴时,“役畜或牲口”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31b, 140节)。之所以说“役畜和羊”表示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真理和良善,是因为此处所指的,是属于那些在主的外在教会,因而在第一层或最低层天堂,或说终端天堂中的人的真理和良善;这些人是属世的,但仍接受属灵之物,故被称为属灵-属世的。然而,在此处和在别处一样,意思是说,出于这些真理和良善的敬拜被亵渎了。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尽管人对圣治的运作一无所知,但它可以通过两个对比来说明。它就像一个园丁,收集灌木、果树和各种花卉的种子,给自己提供铲子、耙子和其它耕种土地的各种工具,然后给园子施肥、挖土、分垄、撒种、平整地面。这好像是园丁自己的工作,或说人必须貌似凭自己做这一切事;但正是主使种子扎根,从地里发芽,长出叶子,然后开花,最后产出新种子,这一切都是为了园丁的利益。它也像一个即将盖房子的人。他给自己提供必要的材料,如木材、椽子、石头、水泥和其它各种东西。但后来,主在人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就盖好了完全适合人的房子,从地基直到屋顶。由此可推知,除非人为自己提供他的园子或房子所必需的东西,否则他既不会有园子及其果实的益处,也不会有给他提供住处的房子。
改造也是如此。人必须为自己提供的东西是从圣言、教会的教义、世界和自己的学习中所获得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在人不知不觉的情况下,主做了其它一切事。然而,必须牢记,栽种园子或盖房子所必需的一切,也就是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如前所述,只是必要的材料;在人使用它们,或貌似出于自己照之生活以前,它们并没有生命。当情况是这样时,主就进入,赋予生命,并建造,也就是改造。园子或房子是人的理解力,因为他的智慧居于其中,而智慧从爱中获得它所拥有的一切。
30.“归于那爱我们,用自己的血洗去我们罪的”表示祂的爱,以及通过来自祂的真理重生。这从“洗去罪”和“用自己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洗去罪”是指重生(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02–209节);“用自己的血”是指通过来自祂的真理(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0–213节;以及那里217, 219, 222节从《属天的奥秘》摘录的内容)。那些对圣言的内义或灵义一无所知的人很难看出并相信,主的“血”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因而表示来自主的真理。此外,在这种情况下,要理解为来自主的真理,而不是祂的血,似乎太过于牵强;然而,天堂对主的血没有其它理解。这是因为在天堂,主是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因此,在那里,没有人会想到祂的肉和血。他们将关于这些的思维称为物质思维,物质思维对他们来说是不可能的。他们还说,他们不知道圣言提到的肉和血;原因在于,属于圣言字义的事物在他们那里变成了属灵观念,因为他们自己就是属灵的,不是属世的;因此,当论及主时,“肉”就变成神性良善,“血”则变成神性真理,两者都从主发出。
圣言的字义提到“肉”和“血”,是为了对应于它们的属灵事物可以在天堂被感知到;因为一切属灵事物都终止于属世事物;它们在属世事物中拥有自己的最外层;因此,经过众天堂的神性终止于这一层,在那里持续存在,比较像一座房子立于其地基之上,并且那时就在它的完全中。这就是为何圣言在字面上具有这种品质,又为何那里会提到“肉”和“血”。然而,令天使惊讶的是,本可以从圣言变得属灵的教会之人竟不允许自己被提升到字义之上,不是属灵地,而是物质地思想主,思想祂的“肉”和“血”。由于他们对此愕然不解,并被告知,大多数人,尤其简单人会对这些事作属灵的思考,所以他们就调查事情是不是这样,然后发现大多数人,几乎所有简单人在领受圣餐时,根本不思想肉和血,只思想那时他们从主所拥有的圣物。天使也发觉,主不断提供这种想法,是为了那时教会之人可以处于一种属灵观念,而不是处于一种物质观念。
教会的教义之所以理解为物质的吃并采纳这种说法,是因为人们认为主的人身如同另一个人的人身,没有同时认为它是其人身中的神性,拒绝“神性人身”这个说法;那些如此思想主的人身之人只能物质地思想祂的肉和血。如果他们根据教会的普遍教义来思想主,即:神与人为一位格,两者如灵与身那样合一(参看AE10, 26节),情况就不同了。此外,圣言的许多地方都提到了“血”,如启示录的其它地方(6:12; 7:14; 8:7–8; 11:6; 12:11; 14:20; 16:3–4, 6; 18:24; 19:2, 13)。因此,我打算在下文充分证实:“血”表示来自主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向那真理施暴的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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