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52

1152.“酒、油”

1152.“酒、油”表示被亵渎的出于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和良善的敬拜。这从“酒”和“油”的含义清楚可知:“酒”是指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油”是指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对此,参看AE 375节)。“酒”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因为它在此与油连在一起,而油表示来自属天源头的良善。因为与前一节经文一样,这一节经文也有成双成对的事物,其中一种事物表示属于真理的东西,另一种事物表示属于良善的东西,这两者都来自同一个源头;由此可推知,“酒”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因为“油”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在圣言中,“酒”表示真理或属灵良善(参看AE 376节);因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与属灵良善是一致的。油也一样;当所指的是圣膏油时,“油”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但当所指的是他们在节日用来膏抹自己的油时,“油”表示属灵之爱的良善。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前面说过,圣治的一条律法是这样:人应自己强迫自己;但这条律法的意思是说,他应强迫自己远离邪恶,而不是说,他应强迫自己走向良善;因为对人来说,强迫自己远离邪恶是可能的,但强迫自己走向本身为良善的良善是不可能的。当一个人强迫自己走向良善,不强迫自己远离邪恶时,他就是出于自己,而不是出于主行善,因为他为了自我,或世界,或回报,或出于恐惧强迫自己走向良善;这种良善本身不是良善,因为在它里面为目的的,是这个人自己,世界,或回报,而不是良善本身,因而也不是主;使良善成为良善的,是爱,而不是恐惧。例如,如果一个人在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并通过这种方式移除邪恶之前,强迫自己向邻舍行善,接济穷人,资助教会,行公义,从而强迫自己走向仁爱和真理,那么这就像一种姑息治疗法,只从外在来治疗疾病或溃疡,或像仅仅通过外在行为,一个通奸者强迫自己贞洁,一个骄傲的人强迫自己谦卑,或一个不诚实的人强迫自己诚实一样。

但当一个人强迫自己远离邪恶时,他就洁净了他的内在,当这内在被洁净时,他就出于自由行善,而不是强迫自己行善;因为一个人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天堂的自由,本身为良善的一切良善都来自这种自由;因此,人不会强迫自己走向这种良善。表面上看,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和强迫自己走向良善之间似乎有一种密切的联系,但它们并没有这种联系。我从经历的证据中得知,许多人强迫自己行善,却不强迫自己远离邪恶;但当探究这些人时,就会发现,来自里面的邪恶粘附在他们所行的良善上;因此,他们的良善就像用泥土或粪便制成的偶像或塑像。我被告知,这些人以为神是可以通过荣耀或赞美和供物来获得的,即便这些荣耀或赞美和供物发自一颗不洁的心。然而,在世人眼前,一个人可能会强迫自己走向良善,尽管他不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因为在世上,他会因此而得到回报;世人关注外在,很少关注内在;但在神面前,情况不是这样。


诠释启示录 #260

260.启4:1.“

260.启4:1.“这些事以后,我观看”表示被光照的理解力。这从“看”的含义清楚可知,“看”是指理解。“看”表示理解,是因为眼睛的视觉对应于心智的视觉,也就是理解力。这种对应关系基于以下事实:理解力看见或感知属灵事物,眼睛的视觉看见或感知属世事物。属灵事物是源于良善的真理,属世事物是各种形式的物体。源于良善的真理,也就是属灵事物,在天堂看上去就像眼前的物体一样清晰,然而却又大不相同,因为这些真理从理性上被看到,也就是被感知到。这种视觉或感知的性质无法用人类的语言来描述,只能这样来理解,它包括出于至内在的原则对事情就是如此的同意和确认。事实上,确认的证据大量存在,并向理性视觉呈现为一体,这一体如同来自许多细节的一个结论。这些确认的证据在天堂之光,也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或神性智慧中,这光照着每位天使的接受状态而在他里面运作。这就是属灵视觉或理解力,或说理解力的属灵视觉。由于对天使来说,这种视觉作用于眼睛的视觉,并以相对应的形式呈现理解力的真理,这些相对应的形式出现在天堂,与自然界中被称为物体的形式没什么不同,所以圣言字义上的“看”表示理解。至于天上的表象是何性质,它们对应于天使的内在视觉的对象,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70–176节)。

圣言之所以用“看”这个词,不用理解,是因为就其终端而言,圣言是属世的,属世之物是属灵事物立于其上的基础,或说属灵事物将其根基建立在这个基础上;因此,圣言若在字面上是属灵的,就不会有基础,因而就像一座没有地基的房子(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天堂与地狱》,303–310节)。在圣言中,“看”表示理解,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他们对先见说,不要看;对有异象的说,不要为我们看正直的事;向我们说圆滑的话,看虚幻吧。(以赛亚书30:10)

同一先知书:

那能看的人,眼不再闭上,能听的人,耳必倾听。(以赛亚书32:3)

又:

你们这眼瞎的,看吧,好看得见,你们看见大事,却不遵守。(以赛亚书42:18, 20)

又:

祭司和先知因烈酒而犯错,在看见中犯错,在审判时跌倒。(以赛亚书28:7)

别处:

看,却看不见,听却听不见。(马太福音13:1–15; 马可福音4:11, 12; 8:17, 18; 以赛亚书6:9, 10; 以西结书12:2)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例子,无需在此引用,因为每个人都从习惯性的说话模式知道,“看”表示理解;因此,我们说,我看事情是这样,或事情不是这样,意思是我明白。

260a.“见天上有门开了”表示被揭示的天堂奥秘。这从“门”的含义清楚可知,“门”是指准许进入,或引入(对此,参看AE 208节),在此是指探察,也就是视觉的准许进入;此外,当肉眼的视觉变得模糊,同时灵眼被光照时,视觉就被准许进入天堂;先知就凭这后一种视觉看见一切异象。天上开了的“门”在此表示天堂的奥秘,是因为在这种时候,那些在天堂里的事物出现了;那些系教会奥秘的事物出现在先知面前;此处看到的是关于将发生在最后审判时期的事情的奥秘,这些奥秘至今无一被揭示,并且在审判结束之前也无法被揭示,甚至那时也只能通过某个被主恩准看到它们,同时圣言的灵义被揭示给的世人来揭示。因为这本预言书所写的一切都是针对最后的审判来写的,不过,是通过代表和对应来写的;凡主所说,并被天使感知到的话,在下降的过程中都变成代表,并且如此呈现在终端天堂的天使眼前和作为先知在灵眼打开时的世人面前。由此可见天上开了的门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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