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52.“酒、油”表示被亵渎的出于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和良善的敬拜。这从“酒”和“油”的含义清楚可知:“酒”是指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油”是指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对此,参看AE 375节)。“酒”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因为它在此与油连在一起,而油表示来自属天源头的良善。因为与前一节经文一样,这一节经文也有成双成对的事物,其中一种事物表示属于真理的东西,另一种事物表示属于良善的东西,这两者都来自同一个源头;由此可推知,“酒”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因为“油”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在圣言中,“酒”表示真理或属灵良善(参看AE 376节);因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与属灵良善是一致的。油也一样;当所指的是圣膏油时,“油”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但当所指的是他们在节日用来膏抹自己的油时,“油”表示属灵之爱的良善。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前面说过,圣治的一条律法是这样:人应自己强迫自己;但这条律法的意思是说,他应强迫自己远离邪恶,而不是说,他应强迫自己走向良善;因为对人来说,强迫自己远离邪恶是可能的,但强迫自己走向本身为良善的良善是不可能的。当一个人强迫自己走向良善,不强迫自己远离邪恶时,他就是出于自己,而不是出于主行善,因为他为了自我,或世界,或回报,或出于恐惧强迫自己走向良善;这种良善本身不是良善,因为在它里面为目的的,是这个人自己,世界,或回报,而不是良善本身,因而也不是主;使良善成为良善的,是爱,而不是恐惧。例如,如果一个人在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并通过这种方式移除邪恶之前,强迫自己向邻舍行善,接济穷人,资助教会,行公义,从而强迫自己走向仁爱和真理,那么这就像一种姑息治疗法,只从外在来治疗疾病或溃疡,或像仅仅通过外在行为,一个通奸者强迫自己贞洁,一个骄傲的人强迫自己谦卑,或一个不诚实的人强迫自己诚实一样。
但当一个人强迫自己远离邪恶时,他就洁净了他的内在,当这内在被洁净时,他就出于自由行善,而不是强迫自己行善;因为一个人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天堂的自由,本身为良善的一切良善都来自这种自由;因此,人不会强迫自己走向这种良善。表面上看,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和强迫自己走向良善之间似乎有一种密切的联系,但它们并没有这种联系。我从经历的证据中得知,许多人强迫自己行善,却不强迫自己远离邪恶;但当探究这些人时,就会发现,来自里面的邪恶粘附在他们所行的良善上;因此,他们的良善就像用泥土或粪便制成的偶像或塑像。我被告知,这些人以为神是可以通过荣耀或赞美和供物来获得的,即便这些荣耀或赞美和供物发自一颗不洁的心。然而,在世人眼前,一个人可能会强迫自己走向良善,尽管他不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因为在世上,他会因此而得到回报;世人关注外在,很少关注内在;但在神面前,情况不是这样。
69.人越照着神序生活,就越从神性全知中拥有关于良善和真理的智慧,因为对良善的一切爱和关于真理的一切智慧,或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智慧之真理,都来自主。基督教界的所有教会都宣称事实就是如此。由此可知,若不从神那里,人不能从内层处于任何智慧之真理,因为神拥有全知,即无限的智慧。人的心智和天使天堂一样,分为三个层级,因而既可以被提升到较高、甚至更高的层级,也可以下降到较低、甚至更低的层级。此外,只要它被提升到较高层级,它在智慧上就会被提升,因为它被提升到了天堂之光,只有神才能做到这一点。只要心智被如此提升,它就成为一个人;但只要它下降到较低层级,它就陷入地狱的幻光,并且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野兽。这就是为何人会站直,仰脸朝天,甚至将脸朝向天顶;而野兽却平行于地面站立,脸朝下看,不能朝天看,除非艰难地朝天看。
人把心智提升到神那里,承认一切智慧之真理都来自祂,同时照秩序生活,就像一个人站在高塔上俯瞰人口稠密的城市,看到下面城市街道上所发生的一切。但人确认相信一切智慧之真理都来自他自己里面的属世之光,即来自他自己,就像一个人留在塔脚的洞穴里,透过塔上的裂缝去看同一座城市,却只看到那城中一座房子的墙壁,看到它是如何用砖块砌成的。此外,人从神那里获取智慧,就像一只在高处飞翔的鸟儿俯瞰花园、树林和田野或农场里的一切,飞向对它有用的任何东西。然而,人从自己那里获取诸如属于智慧的那类东西,又不相信它们来自神,就像一只紧贴地面飞行的黄蜂,一看到粪堆就停在上面,并以它的恶臭为快乐。每个人只要活在世上,就行走在天堂与地狱中间,由此处于平衡,从而拥有要么向上看神,要么向下看地狱的选择自由或自由意志。他若向上看神,就会承认一切智慧都来自神,在灵里实际上与天堂里的天使同在;但他若向下看(如凡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所行的),在灵里实际上与地狱里的魔鬼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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