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52.“酒、油”表示被亵渎的出于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和良善的敬拜。这从“酒”和“油”的含义清楚可知:“酒”是指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油”是指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对此,参看AE 375节)。“酒”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因为它在此与油连在一起,而油表示来自属天源头的良善。因为与前一节经文一样,这一节经文也有成双成对的事物,其中一种事物表示属于真理的东西,另一种事物表示属于良善的东西,这两者都来自同一个源头;由此可推知,“酒”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因为“油”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在圣言中,“酒”表示真理或属灵良善(参看AE 376节);因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与属灵良善是一致的。油也一样;当所指的是圣膏油时,“油”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但当所指的是他们在节日用来膏抹自己的油时,“油”表示属灵之爱的良善。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前面说过,圣治的一条律法是这样:人应自己强迫自己;但这条律法的意思是说,他应强迫自己远离邪恶,而不是说,他应强迫自己走向良善;因为对人来说,强迫自己远离邪恶是可能的,但强迫自己走向本身为良善的良善是不可能的。当一个人强迫自己走向良善,不强迫自己远离邪恶时,他就是出于自己,而不是出于主行善,因为他为了自我,或世界,或回报,或出于恐惧强迫自己走向良善;这种良善本身不是良善,因为在它里面为目的的,是这个人自己,世界,或回报,而不是良善本身,因而也不是主;使良善成为良善的,是爱,而不是恐惧。例如,如果一个人在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并通过这种方式移除邪恶之前,强迫自己向邻舍行善,接济穷人,资助教会,行公义,从而强迫自己走向仁爱和真理,那么这就像一种姑息治疗法,只从外在来治疗疾病或溃疡,或像仅仅通过外在行为,一个通奸者强迫自己贞洁,一个骄傲的人强迫自己谦卑,或一个不诚实的人强迫自己诚实一样。
但当一个人强迫自己远离邪恶时,他就洁净了他的内在,当这内在被洁净时,他就出于自由行善,而不是强迫自己行善;因为一个人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天堂的自由,本身为良善的一切良善都来自这种自由;因此,人不会强迫自己走向这种良善。表面上看,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和强迫自己走向良善之间似乎有一种密切的联系,但它们并没有这种联系。我从经历的证据中得知,许多人强迫自己行善,却不强迫自己远离邪恶;但当探究这些人时,就会发现,来自里面的邪恶粘附在他们所行的良善上;因此,他们的良善就像用泥土或粪便制成的偶像或塑像。我被告知,这些人以为神是可以通过荣耀或赞美和供物来获得的,即便这些荣耀或赞美和供物发自一颗不洁的心。然而,在世人眼前,一个人可能会强迫自己走向良善,尽管他不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因为在世上,他会因此而得到回报;世人关注外在,很少关注内在;但在神面前,情况不是这样。
361.因此,当知道对那些拥有对主的信仰,同时拥有对邻舍的仁爱之人来说,属灵层从内在在属世层里面,因此他们的属世层是透明的时,那么可推知,人在同等程度上在属灵事物上是智慧的,由此在属世事物上也是智慧的;因为当他思想,或听到、读到任何东西时,他都从内层在自己里面看到它是不是真理。他从主那里感知到这一点,或这种感知来自主,属灵的光和热从主流入他理解力的更高领域。
只要人的信仰和仁爱变成属灵的,他就退出他的自我,不再关注自己、回报或赏赐,只关注感知信之真理和实行仁之良善的快乐。随着这种灵性增长,这快乐就变成了祝福或幸福。人的救恩由此而来,这救恩被称为永生。人的这种状态可以比作世界上最美丽、最迷人的事物,在圣言中就被比作它们,例如,它被比作果树和果树生长的园子、开满鲜花的田野、宝石、美味,以及婚礼及其庆祝活动和欢乐。
然而,当情况相反时,也就是说,当属世层从内在在属灵层里面,因而人在其内在上是一个魔鬼,在其外在上就像天使时,他可以比作一个躺在昂贵的镀金木棺材里的死人;他还可以比作像人一样穿着长袍、坐在一辆华丽马车上的骷髅;或躺在建得像戴安娜神庙的坟墓里的尸体。事实上,这样一个人的内在可以用洞穴里的一窝蛇来代表,而他的外在可以用长着各种颜色翅膀的蝴蝶来代表,它们将肮脏讨厌的卵粘在有用树木的叶子上,从而毁坏它们的果实。他的内在可以比作老鹰,而他的外在可以比作鸽子,他的信仰和仁爱可以比作老鹰追逐逃跑的鸽子,最终鸽子筋疲力尽,然后老鹰就猛扑下来吃掉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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