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51

1151.“香膏、乳

1151.“香膏、乳香”表示被亵渎的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这从“香膏”和“乳香”的含义清楚可知:“香膏”是指属灵之爱的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乳香”是指属灵之爱的真理(对此,参看AE 491节)。“香膏、乳香”之所以表示属灵之爱,是因为香祭就是用这些来制成的;香祭因从香炉中升上来的香烟而表示属灵之爱。属灵之爱是对邻之爱,这爱与对功用的爱构成一体。有两种爱属于天堂,由此属于教会,对主的敬拜就出于这两种爱,即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属灵之爱,也就是对邻之爱;前一种爱由“肉桂和香料”来表示,后一种爱由“香膏和乳香”来表示。此外,一切敬拜都出于爱;凡不出于这些爱中的任意一种爱的敬拜都不是敬拜,只是一种外在行为,这种外在行为内在没有任何教会事物。香祭或焚香表示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参看AE 324b,e, 491–492, 494, 567节)。香膏是一种复合香料,用于香祭或焚香,这可从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要取馨香的香料,就是拿他弗、施喜列、喜利比拿,馨香的香料和纯乳香。你要照着香膏配制师的手工把它作成香,就是一种香膏,纯净又神圣;你要把这香取点捣得极细,把它放在会幕内法柜前,我要到那里与你相会;你们要以这香为至圣。(出埃及记30:34–37)

此处这一切事物都被称为“香膏配制师的香膏”。《属天的奥秘》(10289–10308节)详细解释了这些事物。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既有地狱的自由,也有天堂的自由。地狱的自由是人从父母出生所进入的自由,天堂的自由是他通过被主改造所进入的自由。人从地狱的自由中获得对邪恶的意愿,对邪恶的爱和邪恶的生活,但从天堂的自由中获得对良善的意愿,对良善的爱和良善的生活;因为如前所述,人的意愿,爱、生活与他的自由构成一体。这两种自由彼此对立,但对立面不会出现,除非人在这一种自由中,不在那一种自由中。但人无法从地狱的自由中出来进入天堂的自由,除非他强迫自己。强迫自己就是抵制邪恶,貌似凭自己与它争战,但仍要祈求主的帮助。因此,人出于来自主、从内层在他自己里面的自由,与来自地狱、从外层在他自己里面的自由争战。当他处于争战时,在他看来,他似乎不是出于自由,而是出于一种强迫在争战,因为它在对抗他与生俱来的自由;然而,它是自由,否则他不会貌似凭自己争战。

他出于内在自由争战,这种内在自由看起来像是强迫,但后来却被感觉为自由,因为它变得像是无意识的、自发的,可以说是与生俱来的,比较像一个人强迫自己的手写字、工作、演奏乐器,或在游戏中竞争,因为过了一段时间,手和手臂做这些事就好像是自动的,或自发的;在这种情况下,人处于良善,因为这时他脱离了邪恶,并被主引导。当一个人强迫自己反对地狱的自由时,他就看见并感知到,地狱的自由是奴役,天堂的自由是自由本身,因为它来自主。事情的本质是这样:人通过抵制邪恶强迫自己到何等程度,与他行如一体的地狱社群就远离他到何等程度,他也在何等程度上被主引入天堂社群,以便与它们行如一体。另一方面,一个人若不强迫自己抵制邪恶,就会留在其中。情况就是这样,我已经通过灵界的大量经历得知这一点,并进一步得知,邪恶不会因来自惩罚的任何强迫,或后来对惩罚的恐惧而退去。


诠释启示录 #27

27.“那忠信作见证

27.“那忠信作见证的”表示天堂里的一切真理都来自祂。这从“忠信作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主时,“忠信作见证”是指对天堂里的一切真理所来自的神性人身的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之所以说“天堂里的一切真理”,是因为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构成总体上,以及具体地与那里的每位天使同在的天堂。这一点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3, 126–140节),这神性真理来自主的神性人身(HH 7–12, 78–86节)。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那忠信作见证的”,是因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为祂作见证。这见证普遍存在于天堂里的神性真理中;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内层天堂的天使只能以一个人的形式来思想神性,因而只能思想神性人身。原因在于,主的神性人身充满整个天堂,并形成它;天使的思维照着天堂的形式行进和流动(参看《天堂与地狱》,59–102, 200–212, 265–275节)。正因如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对其人身中的主之神性的承认(对此,参看AE 10节)。

由此可见在以下经文中,“作见证”和“见证”在灵义上是什么意思:

约翰(也就是施洗约翰) 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叫众人因他可以信。他不是那光,乃是来为光作见证。那是真光,照亮一切人。我看见了,就作见证。(约翰福音1:7–9, 34)

“光”表示神性真理;因此,主在此被称为“照亮一切人的真光”;“为光作见证”表示对祂的神性人身的承认,神性真理从这神性人身发出。“光”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天堂与地狱》天堂之光那一章,126–140节)。

同一福音书: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又:

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我们讲我们所知道的,见证我们所见过的。从天上来的是在万有之上;祂为所看见所听见的作见证。(约翰福音3:11, 31–32)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这表示祂从自己为自己作见证,因为祂是神性真理。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9818, 9820, 10330节; AE 25节)

又:

彼拉多说,那么,你是王了?耶稣回答,我是王,这是你说的。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凡属真理的人都听我的声音。彼拉多说,真理是什么呢?(约翰福音18:37–38)

当主被问到祂是不是王时,祂如此回答,是因为主作为王,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就是主在天堂的王权,而祂的神性良善是那里的祭司职分。这就是为何主说,祂是王,为这个目的而生,为这个目的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凡处于真理的人都听从祂的声音;因此,彼拉多问祂:“真理是什么呢?”因而问这是不是王。神性真理是主在天堂的王权(参看《属天的奥秘》,3009, 5068节);因此,在圣言中,“王”表示那些处于神性真理的人,或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AC 1672, 2015, 2069, 4575, 4581, 4966, 5044节)。“王”表示那些处于神性真理的人,这一点在解释启示录接下来提到王的经文时看得更清楚;紧接着经上说:“祂使我们归向神和祂的父作王和祭司。”由此可见“从耶稣基督,那忠信作见证的”表示就对其神性人身的承认而言的主,天堂里的一切真理都来自这神性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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