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50.启18:13.“并肉桂、香料”表示被亵渎的出于属天之爱的敬拜。这从“肉桂”和“香料或香”的含义清楚可知:“肉桂”是指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香料或香”是指属天之爱的真理,这真理是智慧之良善,因为它来自属天之爱的良善。所表示的是出于属天之爱的敬拜,因为这一节经文列举了与敬拜有关的事物,而前一节经文列举了与教义有关的事物。此处所表示的,是那些与敬拜有关的事物,这一点可从接下来的话,以及如此多的细节被列举出来明显看出来;若不是为了描述从头到尾对敬拜的一切事物的亵渎,是不会这样做的。教义与敬拜之间有这种区别:教义教导当如何敬拜神,人当如何生活才能离开地狱,接近天堂;但这些事是通过敬拜实现的,因为敬拜既是口头上的,也是实际的。
“肉桂”之所以表示属天之爱,是因为它是最优质的香料,因此,圣膏油是用肉桂和其它香料一起来制备的(可参看出埃及记30:23, 24)。圣膏油表示神性之爱,香料,也就是珍贵的没药、芳香的肉桂、甜甘蔗和桂皮,表示神性智慧,当与橄榄油连在一起时,表示与主的神性之爱合一的神性智慧。这些香料表示神性智慧,是因为“气味”表示感知,感知属于智慧。由于这就是膏油的含义,所以用于敬拜的一切事物都被膏油分别为圣,如祭坛,会幕,约柜和施恩座并基路伯,以及亚伦的圣衣和亚伦本人。这清楚表明,“肉桂”表示属天良善,“香料或香”表示从这良善发出的事物,这一切事物都与真理有关,真理在其形式上是智慧。这真理被称为智慧之良善,因为它从属天之爱的良善中获得其本质。出于这爱的敬拜已经被亵渎,这一点从前面关于对教义的一切事物的亵渎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当教义的一切都被亵渎时,敬拜的一切也都被亵渎了,因为敬拜来自教义,并照着教义进行。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4)圣治的第四条律法是,人的理解力和意愿决不可以受到别人的一丁点强迫,因为一切强迫都会夺走自由,但人应该自我强迫,因为自我强迫就是出于自由行动。人的自由属于他的意愿;它从意愿那里存在于理解力的思维中,并通过思维表现在口中的言语和身体行为中。因为当人出于自由意愿某事时,他会说:“我愿意这样思考,愿意这样说,愿意这样做。”此外,人从意愿的自由中拥有思考、说话和行动的能力;意愿赋予这种能力,因为它是自由的,或它给予自由。既然自由属于人的意愿,那么它也属于他的爱,因为除了属于其意愿的爱之外,没有什么东西能构成人的自由。原因在于,人的爱如何,他就如何,或说人具有如他的爱那样的品质;因此,凡从他意愿的爱发出之物都从他的生命发出。这清楚表明,自由属于人的意愿、爱和生命;因此,它与他的自我、性质和性情构成一体。
由于主的意愿是,从祂自己来到人这里的一切都要被归给人,就好像是他自己的(否则,人里面就没有用来实现结合的互动的手段),所以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的理解力和意愿决不可以受到别人的一丁点强迫。谁不能思想并意愿邪恶或良善,以反对法律,或遵守律法,反对君王或同意君王,甚至反对神,或顺服神呢?然而,人不被允许说和做他所思想和意愿的一切;因为有恐惧在强迫外在,但这些恐惧不能强迫内在。原因在于,外在必须通过内在被改造,但内在不能通过外在被改造;因为内在流入外在,反过来不行,或说内在通过流注进入外在,但外在不进入内在。此外,内在属于人的灵,外在属于他的身体;由于必须被改造的,是人的灵,所以它不可以被强迫。
尽管如此,有些恐惧会强迫人的内在或他的灵,但它们只是那些从灵界流入,或说通过来自灵界的流注进入,一方面与地狱的惩罚有关,另一方面与失去神的宠爱有关的恐惧。但对地狱惩罚的恐惧是一种属于思维和意愿的外在恐惧,而对失去神的宠爱的恐惧是一种属于思维和意愿的内在恐惧或敬畏;它是添加到爱上,并与爱结合,最终与爱构成一个本质的神圣恐惧或敬畏。它就像一个人爱另一个人,并出于对他的爱而害怕伤害他。
48.“(在)国度”表示在真理所在的教会。这从“国度”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圣言中,“国度”是指天堂和教会。“国度”表示真理方面的教会,或真理所在的地方,是因为主的王权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此“王”表示真理(参看前面的说明,AE 31节)。说它是真理方面的教会,这教会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方面的教会;原因在于,真理没有良善是不可能的,因为真理从良善拥有自己的生命。一个未处于良善的人所拥有的真理本身的确是真理,但它们不是在他里面的真理,这一点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中的充分说明(NJHD 11–27节)。
在圣言中,“国度或国”表示真理方面的天堂和教会,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我引用其中的一部分。因此,在马太福音:
惟有本国的子民要被赶到外边黑暗里去。(马太福音8:12)
此处“本国的子民”是指那些属于真理不掌权,而是虚假掌权的教会之人。同一福音书:
凡听见天国的话却不理会的,那恶者就来,把撒在他心里的夺了去。这就是那撒在路旁的。田地就是世界;种子就是天国之子。(马太福音13:19, 38)
“听见天国的话”是指听见教会的真理;由于“种子”表示真理,所以那些接受真理的人被称为“天国之子”。“种”是指教会的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3038, 3373, 3671, 10248—10249节)。又:
神的国必从你们夺去,赐给那能结果子的民族。(马太福音21:43)
此处“神的国”表示真理方面的教会,因而也表示教会的真理,这一点从经上说它“必从他们夺去,赐给那能结果子的民族”清楚看出来;“果子”表示良善。又:
在时代的完结,民族要起来攻击民族,国家要起来攻击国家。(马太福音24:3, 7)
时代的完结是指教会的末期,“民族攻击民族”是指邪恶攻击良善,“国家攻击国家”是指虚假攻击真理。“民族”是指教会的良善,在反面意义上是指教会的邪恶(参看《属天的奥秘》,1059, 1159, 1258–1260, 1416, 1849, 6005节)。
由此明显可知主祷文中的“国”表示什么:
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国度,权柄,荣耀,全是你的。(马太福音6:10, 13)
“愿你的国降临”表示愿真理被接受;“愿你的旨意行(出)”表示愿它能被那些行神旨意的人接受;“国度,权柄,荣耀,全是你的”表示唯独来自神的神性真理;经上还说“权柄,荣耀”,是因为神性真理拥有一切权柄或能力和荣耀(参看AE 33节)。由此可见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神的国”表示什么,即表示真理方面的教会,以及天堂,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国”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是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从祂发出;“国”表示天堂,是因为天堂与天使并不来自其它源头,只来自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天堂与地狱》,7–12, 78–86, 126–1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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