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50

1150.启18:1

1150.启18:13.“并肉桂、香料”表示被亵渎的出于属天之爱的敬拜。这从“肉桂”和“香料或香”的含义清楚可知:“肉桂”是指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香料或香”是指属天之爱的真理,这真理是智慧之良善,因为它来自属天之爱的良善。所表示的是出于属天之爱的敬拜,因为这一节经文列举了与敬拜有关的事物,而前一节经文列举了与教义有关的事物。此处所表示的,是那些与敬拜有关的事物,这一点可从接下来的话,以及如此多的细节被列举出来明显看出来;若不是为了描述从头到尾对敬拜的一切事物的亵渎,是不会这样做的。教义与敬拜之间有这种区别:教义教导当如何敬拜神,人当如何生活才能离开地狱,接近天堂;但这些事是通过敬拜实现的,因为敬拜既是口头上的,也是实际的。

“肉桂”之所以表示属天之爱,是因为它是最优质的香料,因此,圣膏油是用肉桂和其它香料一起来制备的(可参看出埃及记30:23, 24)。圣膏油表示神性之爱,香料,也就是珍贵的没药、芳香的肉桂、甜甘蔗和桂皮,表示神性智慧,当与橄榄油连在一起时,表示与主的神性之爱合一的神性智慧。这些香料表示神性智慧,是因为“气味”表示感知,感知属于智慧。由于这就是膏油的含义,所以用于敬拜的一切事物都被膏油分别为圣,如祭坛,会幕,约柜和施恩座并基路伯,以及亚伦的圣衣和亚伦本人。这清楚表明,“肉桂”表示属天良善,“香料或香”表示从这良善发出的事物,这一切事物都与真理有关,真理在其形式上是智慧。这真理被称为智慧之良善,因为它从属天之爱的良善中获得其本质。出于这爱的敬拜已经被亵渎,这一点从前面关于对教义的一切事物的亵渎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当教义的一切都被亵渎时,敬拜的一切也都被亵渎了,因为敬拜来自教义,并照着教义进行。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4)圣治的第四条律法是,人的理解力和意愿决不可以受到别人的一丁点强迫,因为一切强迫都会夺走自由,但人应该自我强迫,因为自我强迫就是出于自由行动。人的自由属于他的意愿;它从意愿那里存在于理解力的思维中,并通过思维表现在口中的言语和身体行为中。因为当人出于自由意愿某事时,他会说:“我愿意这样思考,愿意这样说,愿意这样做。”此外,人从意愿的自由中拥有思考、说话和行动的能力;意愿赋予这种能力,因为它是自由的,或它给予自由。既然自由属于人的意愿,那么它也属于他的爱,因为除了属于其意愿的爱之外,没有什么东西能构成人的自由。原因在于,人的爱如何,他就如何,或说人具有如他的爱那样的品质;因此,凡从他意愿的爱发出之物都从他的生命发出。这清楚表明,自由属于人的意愿、爱和生命;因此,它与他的自我、性质和性情构成一体。

由于主的意愿是,从祂自己来到人这里的一切都要被归给人,就好像是他自己的(否则,人里面就没有用来实现结合的互动的手段),所以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的理解力和意愿决不可以受到别人的一丁点强迫。谁不能思想并意愿邪恶或良善,以反对法律,或遵守律法,反对君王或同意君王,甚至反对神,或顺服神呢?然而,人不被允许说和做他所思想和意愿的一切;因为有恐惧在强迫外在,但这些恐惧不能强迫内在。原因在于,外在必须通过内在被改造,但内在不能通过外在被改造;因为内在流入外在,反过来不行,或说内在通过流注进入外在,但外在不进入内在。此外,内在属于人的灵,外在属于他的身体;由于必须被改造的,是人的灵,所以它不可以被强迫。

尽管如此,有些恐惧会强迫人的内在或他的灵,但它们只是那些从灵界流入,或说通过来自灵界的流注进入,一方面与地狱的惩罚有关,另一方面与失去神的宠爱有关的恐惧。但对地狱惩罚的恐惧是一种属于思维和意愿的外在恐惧,而对失去神的宠爱的恐惧是一种属于思维和意愿的内在恐惧或敬畏;它是添加到爱上,并与爱结合,最终与爱构成一个本质的神圣恐惧或敬畏。它就像一个人爱另一个人,并出于对他的爱而害怕伤害他。


诠释启示录 #219

219.启3:12.

219.启3:12.“得胜的,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表示那些坚定不移的人将处于天上的神性真理。这从“得胜”、“柱子”和“神殿”的含义清楚可知:“得胜”是指在对真理的纯正情感上坚定不移(参看AE 128节),在此是指在来自仁之信上坚定不移,因为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论述的是信(参看AE 203节);“柱子”是指进行支撑的神性真理;“神殿”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在相对意义上是指主的属灵国度,因而是指构成该国度的天堂(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殿中的柱子”表示进行支撑的神性真理,因为“殿”表示天堂,天堂凭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而为天堂;事实上,天堂是指所有天使,因为天堂由天使组成,凭他们而被称为天堂;天使在他们接受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的程度内而为天使;因此,在圣言中,天使也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130, 200节)。由于天堂就是神性真理,而“殿”表示天堂,所以可知,殿的一切事物都表示诸如属于神性真理的那类事物,其中的“柱子”表示进行支撑的神性真理。进行支撑的神性真理一般都是低层真理,因为这些低层真理支撑高层真理;事实上,神性真理既有低层的,也有高层的,正如天堂有低层的,也有高层的。这些都有层级,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38, 208—209, 211节)。属于较低层级的天堂支撑属于较高层级的天堂;故此处主使得胜的“在殿中作柱子”表示这些人将在低层天堂。那些处于仁之信的人也在低层天堂,低层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在高层天堂,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该天堂由低层天堂或属灵天堂来支撑。从《天堂与地狱》一书中三个相关章节的说明可以对这些事有一个更清晰的概念:其中一章说明,主在天堂里的神性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HH 13–19节);另一章说明,天堂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HH 20–28节);再一章说明,天堂有三层(HH 29–40节)。

圣言在各处都提到“柱子”,它们表示低层真理,因为它们支撑高层真理。在圣言中,“柱子”表示低层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耶利米书:

看哪,我今日使你成为全地的坚城,铁柱,铜墙,对抗犹大的列王,首领,祭司,并这地的百姓,他们要攻击你,却不能胜过。(耶利米书1:18, 19)

这些事是对先知说的,因为所有先知都表示神性真理的教义,并且由于此处论述的是其中神性真理被歪曲的教会,所以经上说:“看哪,我今日使你成为全地的坚城,铁柱,铜墙。”“坚城”表示真理的教义;“铁柱”表示支撑它的真理;“铜墙”表示进行保护的良善,“地”表示教会。经上还说:“对抗犹大的列王,首领,祭司,并这地的百姓。”“犹大的列王”和“首领”表示被歪曲的真理;“祭司”表示被玷污的良善,“这地的百姓”表示总体上的虚假;论到这些虚假,经上说,它们要攻击真理本身,但不能胜过。

同一先知书:

你要为自己设立标记,为自己竖起高柱,要留心向大路,就是你可以去的路;以色列的处女啊,你当回到你的城邑。(耶利米书31:21)

此处论述的是教会的恢复。“以色列的处女”表示教会;“设立标记,竖起高柱”表示在诸如为教会根基的那类事物上的教导,这些事物被称为“高柱”,因为它们进行支撑;“要留心向大路,就是你可以去的路”表示通向生活的对真理的情感。

诗篇:

我必按正直施行审判;地和其上所有的居民,都消化了;我要使地的柱子稳固。(诗篇75:2, 3)

“地消化了”表示那些未处于真理,却渴望真理的教会成员;“使柱子稳固”表示那些教会建于其上的真理支撑教会。约伯记:

祂使地震动,离其本位,地的柱子就摇撼。(约伯记9:6)

此处“地”表示教会,“柱子”表示支撑它的真理。又如出埃及记(27:10–12, 14–17)提到的帐幕院子的柱子也表示支撑高层真理的终端真理(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对这一章和那几节经文的解释)。列王纪上(7:2, 6)提到的所罗门建的黎巴嫩林宫的柱子表示类似真理。

列王纪上所描述的所罗门建在殿廊的两根柱子的含义也一样:

他制造两根铜柱,每根柱子高十八肘;第二根柱子围十二肘;又用铜铸了两个柱顶安在柱上;一个柱顶有七个链索,那个柱顶也有七个链索。他将两根柱子立在殿廊前头:立起右边的柱子,起名叫雅斤;立起左边的柱子,起名叫波阿斯。(列王纪上7:15–21)

由于“殿”表示天堂(下文很快会说明这一点),所以殿的一切事物都表示诸如属于天堂,因而属于那里的神性真理的那类事物;如前所述,天堂凭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而为天堂;因此,“殿廊”表示属于终端天堂的事物,由于终端天堂支撑两个高层天堂,所以这两根柱子立在门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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