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50.启18:13.“并肉桂、香料”表示被亵渎的出于属天之爱的敬拜。这从“肉桂”和“香料或香”的含义清楚可知:“肉桂”是指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香料或香”是指属天之爱的真理,这真理是智慧之良善,因为它来自属天之爱的良善。所表示的是出于属天之爱的敬拜,因为这一节经文列举了与敬拜有关的事物,而前一节经文列举了与教义有关的事物。此处所表示的,是那些与敬拜有关的事物,这一点可从接下来的话,以及如此多的细节被列举出来明显看出来;若不是为了描述从头到尾对敬拜的一切事物的亵渎,是不会这样做的。教义与敬拜之间有这种区别:教义教导当如何敬拜神,人当如何生活才能离开地狱,接近天堂;但这些事是通过敬拜实现的,因为敬拜既是口头上的,也是实际的。
“肉桂”之所以表示属天之爱,是因为它是最优质的香料,因此,圣膏油是用肉桂和其它香料一起来制备的(可参看出埃及记30:23, 24)。圣膏油表示神性之爱,香料,也就是珍贵的没药、芳香的肉桂、甜甘蔗和桂皮,表示神性智慧,当与橄榄油连在一起时,表示与主的神性之爱合一的神性智慧。这些香料表示神性智慧,是因为“气味”表示感知,感知属于智慧。由于这就是膏油的含义,所以用于敬拜的一切事物都被膏油分别为圣,如祭坛,会幕,约柜和施恩座并基路伯,以及亚伦的圣衣和亚伦本人。这清楚表明,“肉桂”表示属天良善,“香料或香”表示从这良善发出的事物,这一切事物都与真理有关,真理在其形式上是智慧。这真理被称为智慧之良善,因为它从属天之爱的良善中获得其本质。出于这爱的敬拜已经被亵渎,这一点从前面关于对教义的一切事物的亵渎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当教义的一切都被亵渎时,敬拜的一切也都被亵渎了,因为敬拜来自教义,并照着教义进行。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4)圣治的第四条律法是,人的理解力和意愿决不可以受到别人的一丁点强迫,因为一切强迫都会夺走自由,但人应该自我强迫,因为自我强迫就是出于自由行动。人的自由属于他的意愿;它从意愿那里存在于理解力的思维中,并通过思维表现在口中的言语和身体行为中。因为当人出于自由意愿某事时,他会说:“我愿意这样思考,愿意这样说,愿意这样做。”此外,人从意愿的自由中拥有思考、说话和行动的能力;意愿赋予这种能力,因为它是自由的,或它给予自由。既然自由属于人的意愿,那么它也属于他的爱,因为除了属于其意愿的爱之外,没有什么东西能构成人的自由。原因在于,人的爱如何,他就如何,或说人具有如他的爱那样的品质;因此,凡从他意愿的爱发出之物都从他的生命发出。这清楚表明,自由属于人的意愿、爱和生命;因此,它与他的自我、性质和性情构成一体。
由于主的意愿是,从祂自己来到人这里的一切都要被归给人,就好像是他自己的(否则,人里面就没有用来实现结合的互动的手段),所以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的理解力和意愿决不可以受到别人的一丁点强迫。谁不能思想并意愿邪恶或良善,以反对法律,或遵守律法,反对君王或同意君王,甚至反对神,或顺服神呢?然而,人不被允许说和做他所思想和意愿的一切;因为有恐惧在强迫外在,但这些恐惧不能强迫内在。原因在于,外在必须通过内在被改造,但内在不能通过外在被改造;因为内在流入外在,反过来不行,或说内在通过流注进入外在,但外在不进入内在。此外,内在属于人的灵,外在属于他的身体;由于必须被改造的,是人的灵,所以它不可以被强迫。
尽管如此,有些恐惧会强迫人的内在或他的灵,但它们只是那些从灵界流入,或说通过来自灵界的流注进入,一方面与地狱的惩罚有关,另一方面与失去神的宠爱有关的恐惧。但对地狱惩罚的恐惧是一种属于思维和意愿的外在恐惧,而对失去神的宠爱的恐惧是一种属于思维和意愿的内在恐惧或敬畏;它是添加到爱上,并与爱结合,最终与爱构成一个本质的神圣恐惧或敬畏。它就像一个人爱另一个人,并出于对他的爱而害怕伤害他。
212.“看哪,我要使他们来在你脚前敬拜”表示这种人死后的状态,他们将在天堂之外,不会被准许进入。这从上下文的联系清楚可知。本节论述了那些声称自己处于真理,其实处于虚假,因未处于仁爱的人。在圣言中,论到这种人,经上说他们将“来到门口敲门”,但未获准进入;“来到门口敲门”就是 “在脚前敬拜”;经上说“在你脚前”,是因为天堂整体上类似一个人;最高或第三层天堂对应于头,中间或第二层天堂对应于身体,最低或第一层天堂对应于脚;因此,站在脚前敬拜是指在天堂之外,并希望准许进入,却不能。天堂整体上类似一个人(参看《天堂与地狱》,59–67等节);天堂有三层(HH 29–40节);最高层天堂形成头,中间层天堂形成身体,最低层天堂形成脚(HH 65节)。由此清楚可知,为何经上说那些在天堂之外的人站在“脚前”。他们无法获准进入,是因为整个天堂照着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形成,并照着这些情感的一切差别而分成各个社群;因此,那些未处于仁爱的人未处于天堂所处的任何情感,因为仁爱或对邻之爱是情感;因此,那些未处于仁爱的人在天堂没有地方,而是在天堂之外;他们当中诸如一直处于邪恶和虚假的那种人就照着他们的爱或情感而与地狱里的人结合在一起,他们也被扔在那里。
这种命运就等待着那些处于唯信,未处于仁爱的人,主在许多经文中预言了这一点。因此,在马太福音:
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所以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说预言,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那时我必向他们声明,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孽的人,离开我吧。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谨慎的人,把房子盖在磐石上。凡听见我这话不去行的,好比一个愚蠢的人,把房子盖在沙土上。(马太福音7:19–27)
此处描述了那些处于来自仁之信的人和那些处于信,未处于仁的人;“结好果子的树”和“建在磐石上的房子”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仁之信的人;此外,在圣言中,“果子”表示仁爱的行为,“磐石或岩石”表示来自仁的信;而“不结好果子的树”和“建在沙土上的房子”表示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此外,在圣言中,“坏果子”表示邪恶的行为,“沙土或沙子”表示与仁分离之信。论到这种人,经上说,他们将要说,“主啊,主啊,给我们开门”,但答复将是:“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孽的人,离开我吧。”
同样在路加福音:
你们要努力进窄门;因为将来有许多人寻求进入,却是不能。及至家主起来关了门,你们开始站在外面,说,主啊,主啊,给我们开门;祂就回答说,我不认识你们,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那时,你们要开始说,我们在你面前吃过喝过,你也在我们的街上教训过人。祂却说,我告诉你们,我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你们这一切作孽的人,离开我吧。(路加福音13:24–27)
此处再次论述了那些处于信,未处于仁的人;论到他们,经上说他们将“站在外面叩门”,却没有获准进入;“在主面前吃过喝过,在街上被教训过”表示聆听圣言并基于圣言讲道,知道信的事务;但由于这种人未处于仁,所以家主对他们说:“我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离开我吧。”因为主从爱,而不是从分离之信认识所有人。
灯里没有油的五个愚拙童女所表相同,论到她们,经上也说:
她们来说,主啊,主啊,给我们开门;祂却回答,我实在对你们说,我不认识你们。(马太福音25:1–12)
在圣言中,“童女”表示那些属于教会的人;“灯”表示属于信的事物,“油”表示爱之良善;因此,“灯里没有油的五个愚拙童女”表示那些处于信,未处于爱的人。左手边的山羊也所表相同,论到他们,经上说:
祂饿了,渴了,他们不给祂吃、喝;祂作外人,他们不收留祂;祂赤身露体,他们不给祂穿;祂病了,在监里,他们不来探望祂。(马太福音25:41–43)
“右手边的绵羊”在此表示那些处于仁的人;“山羊”表示那些处于信,未处于仁的人。“山羊”表示后者,可参看《属天的奥秘》(4769节);“绵羊”表示前者(AC 4169, 480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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