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50.启18:13.“并肉桂、香料”表示被亵渎的出于属天之爱的敬拜。这从“肉桂”和“香料或香”的含义清楚可知:“肉桂”是指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香料或香”是指属天之爱的真理,这真理是智慧之良善,因为它来自属天之爱的良善。所表示的是出于属天之爱的敬拜,因为这一节经文列举了与敬拜有关的事物,而前一节经文列举了与教义有关的事物。此处所表示的,是那些与敬拜有关的事物,这一点可从接下来的话,以及如此多的细节被列举出来明显看出来;若不是为了描述从头到尾对敬拜的一切事物的亵渎,是不会这样做的。教义与敬拜之间有这种区别:教义教导当如何敬拜神,人当如何生活才能离开地狱,接近天堂;但这些事是通过敬拜实现的,因为敬拜既是口头上的,也是实际的。
“肉桂”之所以表示属天之爱,是因为它是最优质的香料,因此,圣膏油是用肉桂和其它香料一起来制备的(可参看出埃及记30:23, 24)。圣膏油表示神性之爱,香料,也就是珍贵的没药、芳香的肉桂、甜甘蔗和桂皮,表示神性智慧,当与橄榄油连在一起时,表示与主的神性之爱合一的神性智慧。这些香料表示神性智慧,是因为“气味”表示感知,感知属于智慧。由于这就是膏油的含义,所以用于敬拜的一切事物都被膏油分别为圣,如祭坛,会幕,约柜和施恩座并基路伯,以及亚伦的圣衣和亚伦本人。这清楚表明,“肉桂”表示属天良善,“香料或香”表示从这良善发出的事物,这一切事物都与真理有关,真理在其形式上是智慧。这真理被称为智慧之良善,因为它从属天之爱的良善中获得其本质。出于这爱的敬拜已经被亵渎,这一点从前面关于对教义的一切事物的亵渎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当教义的一切都被亵渎时,敬拜的一切也都被亵渎了,因为敬拜来自教义,并照着教义进行。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4)圣治的第四条律法是,人的理解力和意愿决不可以受到别人的一丁点强迫,因为一切强迫都会夺走自由,但人应该自我强迫,因为自我强迫就是出于自由行动。人的自由属于他的意愿;它从意愿那里存在于理解力的思维中,并通过思维表现在口中的言语和身体行为中。因为当人出于自由意愿某事时,他会说:“我愿意这样思考,愿意这样说,愿意这样做。”此外,人从意愿的自由中拥有思考、说话和行动的能力;意愿赋予这种能力,因为它是自由的,或它给予自由。既然自由属于人的意愿,那么它也属于他的爱,因为除了属于其意愿的爱之外,没有什么东西能构成人的自由。原因在于,人的爱如何,他就如何,或说人具有如他的爱那样的品质;因此,凡从他意愿的爱发出之物都从他的生命发出。这清楚表明,自由属于人的意愿、爱和生命;因此,它与他的自我、性质和性情构成一体。
由于主的意愿是,从祂自己来到人这里的一切都要被归给人,就好像是他自己的(否则,人里面就没有用来实现结合的互动的手段),所以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的理解力和意愿决不可以受到别人的一丁点强迫。谁不能思想并意愿邪恶或良善,以反对法律,或遵守律法,反对君王或同意君王,甚至反对神,或顺服神呢?然而,人不被允许说和做他所思想和意愿的一切;因为有恐惧在强迫外在,但这些恐惧不能强迫内在。原因在于,外在必须通过内在被改造,但内在不能通过外在被改造;因为内在流入外在,反过来不行,或说内在通过流注进入外在,但外在不进入内在。此外,内在属于人的灵,外在属于他的身体;由于必须被改造的,是人的灵,所以它不可以被强迫。
尽管如此,有些恐惧会强迫人的内在或他的灵,但它们只是那些从灵界流入,或说通过来自灵界的流注进入,一方面与地狱的惩罚有关,另一方面与失去神的宠爱有关的恐惧。但对地狱惩罚的恐惧是一种属于思维和意愿的外在恐惧,而对失去神的宠爱的恐惧是一种属于思维和意愿的内在恐惧或敬畏;它是添加到爱上,并与爱结合,最终与爱构成一个本质的神圣恐惧或敬畏。它就像一个人爱另一个人,并出于对他的爱而害怕伤害他。
105.启2:5.“所以应当回想你是从哪里坠落的,并要悔改,行起初的作为”表示记起以前的事,因而记起他们偏离了真理,这是为了可以回想起教会起初的生活良善。这从“回想”、“你从哪里坠落”、“悔改”和“行起初的作为”的含义清楚可知:“回想”是指记起以前的事;“你从哪里坠落”是指从那里偏离,因而偏离真理;“悔改”是指为了可以回想起它;“行起初的作为”是指教会起初的生活良善。“作为”表示从爱和信发出的生活的一切(参看AE 98节);“起初的作为”,也就是仁爱的作为,是指教会起初的作为(参看AE 104节)。教会的本质是与知识或认知一致的生活,而不是没有与之一致的生活的知识,凡思想这个主题的人都能清楚看出这一点;因为只要没有与知识一致的生活,知识就只住在记忆中;只要只住在那里,它们就不会影响人的内层。因为人的记忆是一个容器,那些为他的生活服务的东西可以从这容器中被提取出来;当一个人意愿并实行它们时,它们就为他的生活服务。
人的整个灵无非是他的意愿;因此,当人成为一个灵时,他就不能抵制不违背他意愿的任何东西,因为整个人都努力追求它。情况就是如此,这在灵界是众所周知的;我也偶尔看见所作的试验,看一个灵人能否做违背他从中存在的自己意愿的任何事,结果发现他不能。由此清楚可知,正是人的意愿形成他的灵,人的灵离开肉体后就是他的意愿。无论你说意愿,还是说爱,都是一回事,因为凡人所爱的,他都会意愿;因此,无论你说人的灵不能抵制他的意愿,还是说它不能抵制他的爱,也都是一回事。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在进入人的意愿或爱之前,丝毫无助于他的得救,因为它们不在这个人里面,而是在他外面。然而,知识是必要的,因为没有知识,人对属灵生活一无所知,对属灵生活一无所知的人无法变得属灵;事实上,人能思考、意愿和实行他所知道的,却不能思考、意愿和实行他所不知道的。但知识若没有更深地进入人,只进入他的记忆和由此而来的思维,就不会影响他,因而不会拯救他。
如今世上许多人,尤其那些使唯信成为教会本质的人以为,知道教义,并且只因知道而相信它们是真的,就会拯救人,无论他如何生活;但我可以肯定,没有人仅仅因为这些东西而得救。我见过许多人,甚至最有学问的人被投入地狱;而另一方面,我也看见那些照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生活的人被提入天堂。由此清楚可知,唯独知识无济于事,有用的,是照之的生活;知识只教导人当如何生活。照真理和良善的知识生活就是思考一个人必须这样做,而不是那样做,因为这是主在圣言中所吩咐的。当人出于圣言思考,因而意愿和实行时,他就变得属灵。然而,教会里的人有必要相信主,并且当想到祂时,就要想到在祂人身中的神性,因为仁与信的一切都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