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50

1150.启18:1

1150.启18:13.“并肉桂、香料”表示被亵渎的出于属天之爱的敬拜。这从“肉桂”和“香料或香”的含义清楚可知:“肉桂”是指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香料或香”是指属天之爱的真理,这真理是智慧之良善,因为它来自属天之爱的良善。所表示的是出于属天之爱的敬拜,因为这一节经文列举了与敬拜有关的事物,而前一节经文列举了与教义有关的事物。此处所表示的,是那些与敬拜有关的事物,这一点可从接下来的话,以及如此多的细节被列举出来明显看出来;若不是为了描述从头到尾对敬拜的一切事物的亵渎,是不会这样做的。教义与敬拜之间有这种区别:教义教导当如何敬拜神,人当如何生活才能离开地狱,接近天堂;但这些事是通过敬拜实现的,因为敬拜既是口头上的,也是实际的。

“肉桂”之所以表示属天之爱,是因为它是最优质的香料,因此,圣膏油是用肉桂和其它香料一起来制备的(可参看出埃及记30:23, 24)。圣膏油表示神性之爱,香料,也就是珍贵的没药、芳香的肉桂、甜甘蔗和桂皮,表示神性智慧,当与橄榄油连在一起时,表示与主的神性之爱合一的神性智慧。这些香料表示神性智慧,是因为“气味”表示感知,感知属于智慧。由于这就是膏油的含义,所以用于敬拜的一切事物都被膏油分别为圣,如祭坛,会幕,约柜和施恩座并基路伯,以及亚伦的圣衣和亚伦本人。这清楚表明,“肉桂”表示属天良善,“香料或香”表示从这良善发出的事物,这一切事物都与真理有关,真理在其形式上是智慧。这真理被称为智慧之良善,因为它从属天之爱的良善中获得其本质。出于这爱的敬拜已经被亵渎,这一点从前面关于对教义的一切事物的亵渎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当教义的一切都被亵渎时,敬拜的一切也都被亵渎了,因为敬拜来自教义,并照着教义进行。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4)圣治的第四条律法是,人的理解力和意愿决不可以受到别人的一丁点强迫,因为一切强迫都会夺走自由,但人应该自我强迫,因为自我强迫就是出于自由行动。人的自由属于他的意愿;它从意愿那里存在于理解力的思维中,并通过思维表现在口中的言语和身体行为中。因为当人出于自由意愿某事时,他会说:“我愿意这样思考,愿意这样说,愿意这样做。”此外,人从意愿的自由中拥有思考、说话和行动的能力;意愿赋予这种能力,因为它是自由的,或它给予自由。既然自由属于人的意愿,那么它也属于他的爱,因为除了属于其意愿的爱之外,没有什么东西能构成人的自由。原因在于,人的爱如何,他就如何,或说人具有如他的爱那样的品质;因此,凡从他意愿的爱发出之物都从他的生命发出。这清楚表明,自由属于人的意愿、爱和生命;因此,它与他的自我、性质和性情构成一体。

由于主的意愿是,从祂自己来到人这里的一切都要被归给人,就好像是他自己的(否则,人里面就没有用来实现结合的互动的手段),所以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的理解力和意愿决不可以受到别人的一丁点强迫。谁不能思想并意愿邪恶或良善,以反对法律,或遵守律法,反对君王或同意君王,甚至反对神,或顺服神呢?然而,人不被允许说和做他所思想和意愿的一切;因为有恐惧在强迫外在,但这些恐惧不能强迫内在。原因在于,外在必须通过内在被改造,但内在不能通过外在被改造;因为内在流入外在,反过来不行,或说内在通过流注进入外在,但外在不进入内在。此外,内在属于人的灵,外在属于他的身体;由于必须被改造的,是人的灵,所以它不可以被强迫。

尽管如此,有些恐惧会强迫人的内在或他的灵,但它们只是那些从灵界流入,或说通过来自灵界的流注进入,一方面与地狱的惩罚有关,另一方面与失去神的宠爱有关的恐惧。但对地狱惩罚的恐惧是一种属于思维和意愿的外在恐惧,而对失去神的宠爱的恐惧是一种属于思维和意愿的内在恐惧或敬畏;它是添加到爱上,并与爱结合,最终与爱构成一个本质的神圣恐惧或敬畏。它就像一个人爱另一个人,并出于对他的爱而害怕伤害他。


真实的基督教 #22

22.属世人凭自己的

22.属世人凭自己的理性完全不能发现,神是自我或自身,是独一的,首先的,被称为存在和出现本身,是拥有存在和出现的一切的源头;事实上,属世人凭自己的理性只能理解属于自然的东西,这符合他理性的根本性质,因为从婴儿和儿童时期开始,就没有其它东西进入他的理性。但由于人被造是为了他既是属世的,也可以成为属灵的,因为他死后会继续活着,就在属灵人当中,在他们的世界,所以神提供了圣言,祂在圣言中不仅揭示了祂自己,还揭示了有一个天堂,有一个地狱,每个人都将照着自己的生活和信仰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活到永远。此外,神在圣言中揭示了祂是自有的或存在,是自存的自我或自身和独一的,因而是首先的或始,一切事物的源头。

凭这一启示,属世人能把自己提升到自然之上,因而提升到他自己之上,也能看到诸如属于神的那类事物,但只能仿佛从远处看到,尽管神离每个人都很近,因为神以其本质而在他里面。祂因在人里面,故离那些爱祂的人非常近;那些照祂的诫命生活并信靠祂的人是爱祂的;这些人可以说看到祂。什么叫信仰,不就是属灵地看到神存在吗?什么叫照祂的诫命生活,不就是在行为上承认救赎和永生来自祂吗?但那些信仰不是属灵的,而是属世的,也就是说,是纯粹的知识,因而生活是属世的之人,的确看到神,但却从远处看到,并且只有在谈论祂时才看到。这两类人之间的区别就像那些站在清晰的光中看到旁边的人并触摸他们的人,和那些站在浓雾中分不清人、树或石头的人之间的区别。

或者,这种区别就像那些在高山上的城市里四处走动,与同胞交谈的人,和那些从山上往下看,不知道自己看到的是人、野兽还是雕像的人之间的区别。事实上,这种区别就像那些站在某个星球上,看到周围的人或朋友的人,和那些在另一个星球上,用望远镜看这些人的人之间的区别,后者说他们看到了那里的人,而事实上,他们只看到像月球亮度那样的陆地大致轮廓,和像斑点那样的水域。这就是那些既处于信仰,又处于仁爱的生活之人,和那些只知道信仰与仁爱,或说只处于它们的知识之人之间,在从心智中看到神和从祂发出的神性事物上的区别;因此,这就是属世人和属灵人之间的区别。然而,那些否认圣言的神性神圣性,却又将其宗教背在好像背上的袋子里的人,根本看不到神,几乎像鹦鹉一样只重复“神”这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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