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49

1149.启18:1

1149.启18:13.并肉桂、香料、香膏、乳香、酒、油、细面、麦子、役畜、羊、马、车、奴仆和人们的灵魂。

“并肉桂、香料”表示被亵渎的出于属天之爱的敬拜(1150节);“香膏、乳香”表示被亵渎的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1151节);“酒、油”表示被亵渎的出于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和良善的敬拜(1152节);“细面、麦子”表示被亵渎的出于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真理和良善的敬拜(1153节);“役畜、羊”表示被亵渎的出于来自一个属灵-属世源头的真理和良善的敬拜(1154节);“马、车”表示被亵渎的出于来自一个理性源头的真理和良善的敬拜(1155节);“奴仆和人们的灵魂”表示被亵渎的出于来自一个属世-感官源头的真理和良善的敬拜(1156节)。


诠释启示录 #45

45.启1:9.“我

45.启1:9.“我约翰”表示关于主的教义。这从“约翰”的代表清楚可知,“约翰”在至高意义上表示教义方面的主(参看AE 19节),所以他也表示关于主的教义。因为认识主是教义一切事物中的首要事物,或是其首先的和末后的;事实上,教会首要的事就是知道并承认主的教义;因为它通过承认和信仰与祂的神性结合,没有与神性的结合,教义的一切事物都毫无意义。此外,这就是神性揭示自己的原因。已经揭示自己的神性就是神性人身。没有对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就没有拯救(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0–310节)。正因如此,“约翰”因代表教义方面的主,所以也代表关于主的教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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