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49.启18:13.并肉桂、香料、香膏、乳香、酒、油、细面、麦子、役畜、羊、马、车、奴仆和人们的灵魂。
“并肉桂、香料”表示被亵渎的出于属天之爱的敬拜(1150节);“香膏、乳香”表示被亵渎的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1151节);“酒、油”表示被亵渎的出于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和良善的敬拜(1152节);“细面、麦子”表示被亵渎的出于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真理和良善的敬拜(1153节);“役畜、羊”表示被亵渎的出于来自一个属灵-属世源头的真理和良善的敬拜(1154节);“马、车”表示被亵渎的出于来自一个理性源头的真理和良善的敬拜(1155节);“奴仆和人们的灵魂”表示被亵渎的出于来自一个属世-感官源头的真理和良善的敬拜(1156节)。
168.当我们说,父、子和圣灵是一位神的三个要素,就像人的灵魂、身体和运作或活动一样时,在人类心智看来,这三个要素似乎是三个位格,这是不可能的。但当这样来理解:构成灵魂的父的神性、构成身体的子的神性,和构成运作或活动的圣灵的神性或发出的神性,是一位神的三个要素时,这句话就可以理解了。因为父神是祂的神性,来自父的子是祂的神性,来自这两者的圣灵也是祂的神性;由于这三者在本质上为一,在心智上也为一,所以它们构成一位神。然而,如果这三个神性被称为三个位格,并且每一个位格都有被归于祂的独有属性,即归算被归于父,调解或中保被归于子,运作或活动被归于圣灵,那么神性本质就分裂了,而事实上,神性本质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因此,这三人当中没有一个人是完全的神,而是每个人都只具有三分之一的权力;这种安排或概念必被健全的理解力弃绝。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