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48.“大理石”表示被亵渎的感官真理。这从“大理石”的含义清楚可知,“大理石”是指感官层,也就是人的思维和意愿的终端。这就是大理石的含义,因为“石头”表示终端中的真理,尤表真理的表象。经上提到“大理石”,而不是石头,是因为所指的,是教会中来自圣言的真理表象。被称为感官化的终端真理也被亵渎了,这一点从对那些被称为圣徒之人的坟墓、骸骨和尸体的崇拜明显看出来,尽管这些东西已经腐烂,并与地狱的东西相对应。如果教会的圣物没有被亵渎到这种程度,真正的身体感官会远离这些东西的。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然而,人是一个有罪的主体,这一点作为一个结果从前面所说的,以及之前对作为神,并从神那里存在于人里面的生命的证明可推知,从上述律法,即真理可进一步推知。邪恶被归咎于人,是因为感受并感知生命似乎在他自己里面的能力已经被赋予他,并不断被赋予他;他因处于这种状态,故也处于自由,并拥有貌似出于自己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和这种自由就本身而言,不会从他那里被夺走,因为他生而为人,要活到永远。正是出于这种能力和这种自由,他才能貌似出于自己接受良善和真理。由于人在天堂与地狱中间,所以主也让他知道良善来自祂,邪恶来自魔鬼,还让他通过教会中的真理来辨别良善和邪恶。当人知道这些事,主也赐予他貌似出于自己思考和意愿,以及说和做它们的能力,并且这种能力通过流注不断赐下时,他若不接受,就有罪了,或说成了有罪的主体。
但人被谬误欺骗的主要原因是,他不知道他貌似出于自己行动的自由和能力是来自主的生命进入其至内层的流注的结果,并且这种流注永远不会从他那里被夺走,因为他生而为人,人拥有这种至内层。然而,来自主的生命进入这至内层之下的接受形式(理解力和意愿就居于这些形式中)的流注照着对良善和真理的接受而各不相同;事实上,流注会照着对邪恶和虚假的接受而减弱,甚至被夺走。总之,使人成为人,并使他与野兽区别开来的生命,就是在他的至内层里面,并因此在较低事物中普遍活跃的生命,他从中拥有自由,拥有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的生命,持续不断地从主进入他;但由此而来,或源于这生命的人的理解力和意愿,则照着接受而改变和不同。人生活在天堂与地狱的中间(状态),对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的爱之快乐从地狱流入他,或说通过来自地狱的流注进入他,而对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的爱之快乐从主流入他,或说通过来自主的流注进入他,他不断被保持在对生命似乎来自他自己的感觉和感知中,并由此也不断被保持在选择这一个或那一个的自由,以及接受这一个或那一个的能力中。因此,他选择并接受邪恶和虚假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从这种中间状态被带到地狱;他选择良善和真理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这种中间状态被带到天堂。
人自创造时就处于一种状态,即:他可以知道邪恶来自地狱,良善来自主,他也可以在自己里面感知到这些,就好像它们来自他自己,当他如此感知到它们时,他就可以把邪恶扔进地狱,并接受良善,承认良善来自主。当他做这两件事,或说弃绝这一个,接受那一个时,他就不会将邪恶归给自己,也不会因良善而邀功,或说使良善成为邀功的。然而,我知道,有许多人不理解这一点,并且也不想理解。但愿他们这样祷告:“愿主常与他们同在,愿主向他们仰脸,转面于他们,愿祂教导、光照、引导他们,因为他们凭自己不能做任何善事,愿祂准许他们活着;愿魔鬼不迷惑他们,不将邪恶倾倒在他们心里,因为他们知道,如果主不引导他们,魔鬼就会引导他们,并将各种邪恶,如仇恨、报复、狡猾和欺骗,都吹入他们,就像蛇注入毒液一样;因为魔鬼就在眼前,煽动并不断指责,当他遇到一颗背离主的心时,他就会进入,并住在那里,把灵魂拖入地狱。主啊,求你救我们。”这些话与前面所说的是一致的,因为地狱就是魔鬼。此外,这就是承认人要么被主引导,要么被地狱引导,因而在这两者之间,或处于一种中间状态。也可参看前面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1134节)。
227.启3:14.“你要写信给老底嘉教会的天使”表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也就是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这从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的内义或灵义清楚可知;因为写给众教会的各位天使的信所描述的教会本质只有从内义或灵义才能看出来;事实上,此处所写的内容是预言;所有预言,和圣言中的其它一切事物一样,都是通过对应来写的,以便天堂与教会的结合可以由此实现。结合通过对应关系实现;因为天堂,或天堂里的天使,以属灵的方式理解世人以属世的方式理解的一切,属世事物与属灵事物之间有一种永久的对应关系,通过对应关系有像灵魂与身体之间的那种结合。这就是为何圣言以这种风格来写;否则,它里面就不会有灵魂,因而不会有天堂;如果天堂不在它里面,那么神性也不会在它里面。因此,可以说从写给每个教会的信的内义或灵义清楚看出教会的本质是什么。由此明显可知,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论述的主题是那些处于唯信,也就是与仁分离之信的人。所谓与仁分离之信,就是与生活分离的信,因为仁属于生活;因此,当信与生活分离时,它不在人里面,而是在他外面;因为凡只住在记忆中,从记忆被提取到思维,没有进入人的意愿,并从意愿进入行为的东西,都不在人里面,而是在他外面;事实上,记忆和由此而来的思维只如同外院,通过外院进入房屋;房屋才是意愿。这就是唯信,或与仁分离之信。此外,关于这信的性质,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08–122节),也可参看《最后的审判》(33–39节),《天堂与地狱》(270—271, 364, 482, 526节);还可参看前面对启示录的解释(AE 204a, 211–213节)。此外,关于何谓仁爱,何谓邻舍,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84–107节),《天堂与地狱》(13–19,528–535节),以及前面的解释(AE 182, 198, 2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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