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43.“细麻布、紫色料”表示被亵渎的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和良善。这从“细麻布”和“紫色料”的含义清楚可知:“细麻布”是指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紫色料”是指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对此,参看AE 1042节)。但在这种情况下,所指的,是被亵渎的这些真理和良善,因为细麻布和紫色料被称为“巴比伦的货物”,而“巴比伦”作为“淫妇或妓女和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亵渎。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和良善就是与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同在的真理和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被称为属天的,不同于“丝绸和朱红色料”所表示的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真理和良善,稍后我们会提到后者。他们亵渎了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和良善,尤其在这一点上:他们将主拯救人类的权柄转给自己,从而把他们对主的爱转给作为代牧的教皇和他的牧师或神父。然而,当主没有了拯救的权柄或能力时,祂不能被爱,人会取代主而被爱。他们说,主被爱,是因为祂将这种权柄赐给了人,也被那些接受这种权柄的人所爱,并受到他们的尊敬,也被其他人敬拜。但对主之爱不能存在于他们身上,因为对统治天堂和教会的爱与它完全相反;这种爱是自我之爱,也就是魔鬼之爱,出于这爱是不能爱主的。这种爱就本身而言,是对主的仇恨,并且当他们成为灵,被剥夺了统治权时,它就会变成仇恨。那时,他们会迫害所有处于对主之爱的人。这一切清楚表明,他们如何亵渎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和良善。
“细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西结书:
我使你身穿刺绣衣服,脚穿獾皮鞋,并用细麻布给你束腰,又用丝绸遮盖你。这样,你就有金银的妆饰,你的衣裳是细麻衣、丝绸和刺绣的衣服。(以西结书16:10, 13)
这些话论及耶路撒冷,耶路撒冷是指教会,在这种情况下,是指在教会建立之初。“刺绣衣服,獾皮”在此表示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细麻布和丝绸”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和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真理。经上说这些是“衣服”,是因为“衣服”表示穿在良善上的真理。同一先知书:
你的帆是用埃及绣花细麻布作的,你的篷是用以利沙岛的紫色布作的。(以西结书27:7)
这句话论及推罗,推罗表示在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方面的教会。“埃及绣花作的”表示这些知识,“细麻布”表示真理,“紫色布”表示良善,这两者都来自一个属天源头。路加福音:
有一个财主穿着紫色和细麻布衣服,天天奢华宴乐。(路加福音16:19)
此处“财主”是指犹太民族或种族,经上说它“穿着紫色和细麻布衣服”,是因为他们拥有圣言,本可以从圣言中获得良善和真理;此处“紫色”是指良善,“细麻”是指真理,这两者都来自一个属天源头。躺在财主门口的“拉撒路”是指没有圣言的外邦人。
由于也被称为棉线(cotton[xylinum])的“细麻布”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亚伦的圣衣代表神性真理,他自己代表主,所以他的内袍和腰带是用细麻线和棉线(cotton)织成的 (出埃及记28:39; 39:27)。棉线或细麻也被织进会幕的帷幔和帷子中(出埃及记26:1; 27:9, 18; 36:8; 38:9, 16),因为会幕的帷幔和帷子代表那些进行遮盖的教会事物,这些事物是真理。在以下启示录的经文中,“细麻”具有相同的含义:
羔羊婚娶的时候到了,他的妻子也自己预备好了;就赐给她穿光明洁白的细麻衣。(启示录19:7–8)
又:
祂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骑在白马上的。(启示录19:14)
“细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因为细麻是一种非常白的亚麻,用来做衣服;“亚麻”和“洁白”表示真理,用它制成的“衣服”表示照其光辉而纯净清洁的真理。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那些被称为魔鬼的人所在的地狱是自我之爱;那些被称为撒旦的人所在的地狱是世界之爱。魔鬼的地狱是自我之爱,因为这爱是属天之爱,即对主之爱的对立面;撒旦的地狱是世界之爱,因为这爱是属灵之爱,即对邻之爱的对立面。由于地狱的这两种爱是天堂的两种爱的对立面,所以地狱和天堂彼此对立。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关注主和邻舍,而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关注自我和世界。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爱主和邻舍,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爱自我和世界,因而恨主和邻舍。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思想真理、意愿良善,因为他们出于主思想和意愿;而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思想虚假、意愿邪恶,因为他们出于自我思想和意愿。正因如此,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看似转身向后,脸背离主;他们还看似倒立,脚朝上,头朝下。这种表象源于他们的爱,他们的爱与天堂之爱对立。
地狱因是自我之爱,故也是火,因为所有爱都对应于火,并且在灵界被如此呈现,以至于从远处看起来就像火,尽管它不是火,而是爱。因此,地狱里面看起来就像着了火一样,只是没有像火炉或大火冒出的烟中间的火喷出来;有时魔鬼本身也看似炭火。他们从这火中所拥有的热就像污物,即欲望的沸腾,他们从这火中所获得的光只是出于表象和虚假确认邪恶的光的表象;然而,它不是光,因为当天堂之光流入它时,对他们来说,它就变成幽暗,当天堂之热流入它时,对他们来说,它就变成寒冷。然而,他们从自己的光中观看,从自己的热中生活;但他们就像猫头鹰、夜鸟和蝙蝠那样观看,他们的眼睛在天堂之光中是昏暗的,或是瞎的,他们处于半死不活的状态。属于他们的存活原则仅仅在于他们思考和意愿、说话和行动,因而看、听、尝、闻和感觉的能力。这种存活原则仅仅是神按照秩序从外面作用于他们,并不断促使他们走向秩序的生命所衍生出来的能力。正是出于这种能力,他们才活到永远。属于他们的死亡原则来自他们的爱所衍生出来的邪恶和虚假。因此,从他们的爱来看,他们的生命不是生命,而是死亡;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地狱被称为“死亡”,地狱居民则被称为“死人”。
64.神性全在可通过天使和灵人在灵界出现在彼此面前的奇妙方式来说明。由于灵界没有空间,只有空间的表象,所以一位天使或一个灵人可以瞬间与另一个人同在,只要后者进入一种相似的情感和由此产生的思维,因为正是这两者制造了空间的表象。这就是与那里的所有人同在的性质,这一点通过以下事实向我清楚显明,即:在那里,我能看见附近的非洲人和亚洲人或印度人,尽管在地上,他们相隔数千英里;事实上,我甚至能与我们太阳系星球上的人同在,也能与属于其它星系的星球上的人同在。由于这种同在不在空间中,而是在空间的表象中,所以我与使徒们、已故的教皇、皇帝和君主进行了交谈,也与当代的教会改革者,或现代教会的创始人,即路德、加尔文、梅兰希顿进行了交谈,还与来自遥远地区的其他人进行了交谈。既然就连天使和灵人都有这种同在的方式,那么对于宇宙中的无限神性同在来说,还有什么限制呢?
天使和灵人之所以具有这种同在的方式,或说这种同在之所以具有这种性质,是因为一切爱之情感和由此产生的一切理解力之思维都在空间中,却无关空间,在时间中,却无关时间。任何人都可以想到印度的一个兄弟、亲戚或朋友,然后专注于他们,就好像与他们同在。同样,他也可以通过回忆来感受对他们的爱。通过每个人都熟悉的这些例子,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说明神性全在。人类的思维提供了其它例子;因为当有人回想起他在各个地方旅行时所看到的东西时,就好像他又出现在这些地方。事实上,就连肉体视力也模仿了这种同在;它只有通过中间物体才会注意到距离,可以说距离是通过这些中间物体来测量的。事实上,如果中间物体没有表明太阳如此遥远,那么这太阳本身就会靠近眼睛,甚至仿佛在眼睛里。光学作家们在他们的著作中已经指出,事实就是这样。这种同在既属于人的理解力视觉,也属于他的肉体视觉,因为是他的灵在通过他的眼睛观看;但动物不是这种情况,因为动物没有属灵视觉。这一切能使我们看到,神从其秩序的初到其秩序的末,都是全在的。前几节(TCR 61—62节)已经说明,祂在地狱也是全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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