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42

1142.“宝石、珍

1142.“宝石、珍珠”表示被亵渎的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这从“宝石”和“珍珠”的含义清楚可知:“宝石”是指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对此,参看AE 717节);“珍珠”是指良善的知识(对此,参看AE 1044节)。由于这些知识都是事实真理(或科学真理),或属世人的真理,所以“宝石”表示可以用来获得良善的真理,“珍珠”表示可以用来获得真理的良善,因为圣言的每一个部分里面都有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原因在于,真理不是真理,除非它关注良善,或从良善发出,良善不是良善,除非它关注真理,或通过真理存在。因此,真理和良善就像在一个婚姻中那样结合在一起,真理和良善仿佛从婚姻中存在。这就是为何在此处和圣言的别处,经上提到的事物都是成双成对的,其中一个表示良善,另一个表示真理,如“金和银”、“宝石和珍珠”、“细麻布和紫色料”、“丝绸和朱红色料”、“象牙的器皿和极宝贵的木头器皿”、“铜、铁和大理石”,“金、珍珠、紫色料、朱红色料、极宝贵的木头和铜”表示各种良善,“银、宝石、细麻布、丝绸、象牙、铁和大理石”表示各种真理。在其它地方也是如此。但此处这一切事物都表示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因而表示邪恶和虚假,如刚才阐述金银的含义时所说的那样。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首先要说明地狱是由谁组成的。地狱是由灵人组成的,他们在世为人时,否认神,承认自然,过着违背神序的生活,热爱邪恶和虚假,尽管为了表现,他们的行为在世人面前不是这样。因此,这些人要么在真理上是疯狂的,要么蔑视真理,或从心里否认它们,即便嘴上不否认。地狱就是由自创世以来所有这样的人组成的。所有这些人都被称为魔鬼或撒旦;自我之爱在里面占主导地位的人被称为魔鬼,世界之爱在里面占主导地位的人被称为撒旦。在圣言中,“魔鬼”是指魔鬼所在的地狱,“撒旦”是指撒旦所在的地狱。此外,主也把魔鬼结合在一起,使他们可以说为一,撒旦也是如此;这就是为何地狱被称为单数形式的魔鬼和撒旦。

地狱不是由直接被造的灵人组成的,天堂也不是由直接被造的天使组成的;相反,地狱是由生在世上的人组成的,他们自己把自己变成了魔鬼或撒旦,天堂同样是由生在世上的人组成的,他们被主变成了天使。就属于其心智的内层而言,所有人都是灵,在世上披上了一个物质身体,这个物质身体在灵之思维的指引之下,并在灵之情感的控制之下;因为心智,也就是灵,起作用,身体,也就是物质,被作用;在脱去物质身体之后,每个灵在形式上都是一个人,类似于他在世为人时的样子(AE 1127节)。这一切清楚表明,地狱是由谁组成的。


最后的审判 #32

32.在此,我要补充

32.在此,我要补充一个天堂的奥秘,该奥秘虽在《天堂与地狱》一书中有所提及,但没有得到充分描述。死后,每个人都与某个社群相联,即便他刚刚踏入灵界(参看HH427-497节)。但在第一个状态下,一个灵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这时,他还处于外在,尚未处于内在。只要处于这种状态,他就会随心所欲地四处走动。而实际上,他就在他的爱所在的地方,也就是说,在那些拥有类似于他的那种爱之人的一个社群中。

当一个灵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会出现在许多不同的地方,就像带着肉身出现在那里一样;但这只是一种表象。因此,一旦主把他带入他自己的主导爱,他就立刻从别人眼前消失,来到他所属的社群。这是灵界的特征,不知其中缘由的人,未免感到诧异。这就是为何一旦灵人聚在一起,并与其他人分开,他们也就受到了审判,各人都立刻找到自己的地方:善人在天堂,就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恶人在地狱,同样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

从这些事也可推知,最后的审判只能发生在灵界,既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生命的化身或样式,还因为他与那些处于相似生命的人在一起,因而每个人都在与他志趣相投的灵人当中。但在自然界不是这种情况;在这里,善人和恶人能混居在一起,彼此并不了解;他们也没有照其生命之爱而彼此分开。事实上,任何人都不可能带着属世身体进入天堂或地狱,所以为叫人能进入天堂或地狱,他有必要脱去属世身体,以属灵身体受审判。这就是为何如前所述(30节),受到审判的,是属灵人,而不是属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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