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41.启18:12.“这货物就是金、银”表示被他们亵渎的总体上的圣言、教义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而他们用来谋利的总体上的一切邪恶和虚假。这从“货物”和“金、银”的含义清楚可知:“货物”是指用来获得利益的一切事物,当论及教会时,这些货物表示邪恶和虚假(对此,参看AE 1139节)。“金、银”是指良善和真理(参看AE 242节),但在此是指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因而是指邪恶和虚假,因为它们属于巴比伦;当圣言的良善和真理被亵渎时,它们就不再是良善和真理,而是邪恶和虚假;它们因歪曲和玷污,以及照之的生活被亵渎。至于亵渎的性质、源头和品质,可参看前文(AE 1045–1099节)。“金银的货物”表示总体上的一切事物,因为本节经文接下来的部分列举了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它们是具体的邪恶和虚假,由“宝石、珍珠、细麻布、紫色料、丝绸、朱红色料、香木、象牙器皿、极宝贵的木头和铜、铁、大理石的器皿”来表示。本节经文所提到的事物表示圣言、教义和教会的一切事物,因为接下来的第13节经文所提到的事物表示敬拜的一切事物,第14节经文所提到的事物表示属于结果的一切事物。由此清楚可知,“金、银的货物”在此表示被他们亵渎的总体上的圣言、教义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而他们用来谋利的总体上的一切邪恶和虚假。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3)圣治的第三条律法是,出于自由照着理性思考和说出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人,而是来自主;出于自由思考和说出虚假,意愿和实行邪恶,不是来自人,而是来自地狱;然而,是以这种方式,虽然虚假和邪恶来自地狱,但自由本身,就本身而言,以及思考、意愿、说话和实行的能力本身,就本身而言,都来自主。本身为良善的一切良善和本身为真理的一切真理都来自主,而非来自人,理解力可通过以下事实明白这一点,即: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是祂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热是祂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由于人是这些的接受者,所以可推知,出于爱的一切良善和出于智慧的一切真理都来自主,而非来自人。但一切邪恶和一切虚假都来自地狱,而不是来自人,这一点是一个以前从未听说过的事实,没有像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人这一事实那样成为信仰问题。邪恶和虚假来自人只是一个表象,这个表象若被相信,就是一个谬论。这个谬论是无法理解的,除非知道地狱的性质,也知道随着主以良善和真理从那一边流入,地狱如何能以邪恶和虚假从这一边流入。因此,我们首先要说明地狱是由谁组成的,它的性质和起源是什么,从而说明在天堂与地狱中间的人作为两边的一个纯粹的接受者如何被作用。
190. 启3:3.“所以要记得你是怎样领受,怎样听见的,又要留意”表示回想并注意主在圣言中所教导的。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论述的主题是那些其生命是道德的,不是属灵的之人;此处说这些人要为自己获得属灵生命,以便他们的道德生命可以复活,这由刚才的话,即“要警醒,坚固那剩下将近死去的”来表示。由此明显可知,“所以要记得你是怎样领受,怎样听见的,又要留意”表示回想并注意主在圣言中所教导的。“留意”表示注意,如那些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之人的情形;当这些人阅读圣言时,他们不是从他们生于其中的教会教义来看它,而是在仿佛与这教义分离的情况下看它,因为他们渴望被光照,并从内心在自己里面,而不是从其他人看见真理。那些处于这种状态的人被主光照,他们被允许从他们自己所看见的真理中为自己形成教义;这教义也被植入他们,并永远留在他们的灵里。
但那些出于从其他人那里所接受的教义来阅读圣言的人不能在自己的灵之光中,因而不能从内心在自己里面看见真理,只能在自己之外看见它们,他们相信一件事是真的,是因为其他人看见了它;因此,他们只注意确认它的东西;至于其它东西,他们要么忽略过去,仿佛没有看见,要么把它们拿来支持他们的教义所宣称的东西。谁都能看出,这些人无法被光照;因为他们只是将确认的材料存储在他们属世人的记忆中,从此以后就出于该记忆说话。这就是为何这些人和以前一样仍是属世的,没有变成属灵的;因为变成属灵的就是将来自圣言的真理充满一个人的灵;而灵不会充满真理,除非它渴望认识真理,无论它在圣言的哪个地方,并且当看见并感知到它时,就以它为乐;这种情感就是对真理的属灵情感,对此,我们在前面说过多次。这就是“所以要记得你是怎样领受,怎样听见的,又要留意”在灵义上所表示的。从天堂之光看见并感知真理,是智慧人的一部分,但确认其他人所说的不是(参看《属天的奥秘》,1017, 4741, 7012, 7680, 7950节);从天堂之光看见并感知真理只被赋予那些热爱真理,因为它是真理,因而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之人(AC 8521节);确认之光不是属灵之光,而是属世之光,恶人也可能拥有确认之光(AC 878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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