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41.启18:12.“这货物就是金、银”表示被他们亵渎的总体上的圣言、教义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而他们用来谋利的总体上的一切邪恶和虚假。这从“货物”和“金、银”的含义清楚可知:“货物”是指用来获得利益的一切事物,当论及教会时,这些货物表示邪恶和虚假(对此,参看AE 1139节)。“金、银”是指良善和真理(参看AE 242节),但在此是指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因而是指邪恶和虚假,因为它们属于巴比伦;当圣言的良善和真理被亵渎时,它们就不再是良善和真理,而是邪恶和虚假;它们因歪曲和玷污,以及照之的生活被亵渎。至于亵渎的性质、源头和品质,可参看前文(AE 1045–1099节)。“金银的货物”表示总体上的一切事物,因为本节经文接下来的部分列举了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它们是具体的邪恶和虚假,由“宝石、珍珠、细麻布、紫色料、丝绸、朱红色料、香木、象牙器皿、极宝贵的木头和铜、铁、大理石的器皿”来表示。本节经文所提到的事物表示圣言、教义和教会的一切事物,因为接下来的第13节经文所提到的事物表示敬拜的一切事物,第14节经文所提到的事物表示属于结果的一切事物。由此清楚可知,“金、银的货物”在此表示被他们亵渎的总体上的圣言、教义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而他们用来谋利的总体上的一切邪恶和虚假。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3)圣治的第三条律法是,出于自由照着理性思考和说出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人,而是来自主;出于自由思考和说出虚假,意愿和实行邪恶,不是来自人,而是来自地狱;然而,是以这种方式,虽然虚假和邪恶来自地狱,但自由本身,就本身而言,以及思考、意愿、说话和实行的能力本身,就本身而言,都来自主。本身为良善的一切良善和本身为真理的一切真理都来自主,而非来自人,理解力可通过以下事实明白这一点,即: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是祂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热是祂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由于人是这些的接受者,所以可推知,出于爱的一切良善和出于智慧的一切真理都来自主,而非来自人。但一切邪恶和一切虚假都来自地狱,而不是来自人,这一点是一个以前从未听说过的事实,没有像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人这一事实那样成为信仰问题。邪恶和虚假来自人只是一个表象,这个表象若被相信,就是一个谬论。这个谬论是无法理解的,除非知道地狱的性质,也知道随着主以良善和真理从那一边流入,地狱如何能以邪恶和虚假从这一边流入。因此,我们首先要说明地狱是由谁组成的,它的性质和起源是什么,从而说明在天堂与地狱中间的人作为两边的一个纯粹的接受者如何被作用。
28.(1)神是无限的,因为祂是存在和出现本身,宇宙中的一切事物都从祂那里拥有其存在和出现。前面已经说明:神是一,是自我或自身,祂是一切事物的原初存在(primal Esse),宇宙中拥有存在、出现和持续存在的一切事物都来自祂,因此祂是无限的。接下来将说明,人类理性能从受造宇宙里的许多事物中认识到这一点。然而,尽管人类心智能从这些事物中承认原初存在或原初实体是无限的,但它仍不能认识这种存在的性质,因此只能将它定义为无限的一切和自存(Self-subsistent),因而定义为真正独一的实质;由于没有任何东西能论及实质,除非它有形式,所以它是真正独一的形式。但这些结论意味着什么呢?它们并没有清楚说明无限的性质,或说明无限是什么;因为人类心智即便具有最高的分析能力,也是有限的;它的有限性与它是不可分割的;因此,人类心智完全不能看到如它在自己里面那样的神的无限,因而完全不能看到神;尽管它能从后面模糊地看到神,正如摩西祈求见神时对他所说的那样:
他被放在磐石缝中,得见祂的背。(出埃及记33:20-23)
“神的背”是指世界上的可见之物,尤指圣言中的可感知,或显而易见之物。
这一切清楚表明,想知道神在其存在中,或在其实质中是什么样,是徒劳的。从有限事物中,也就是说,从祂无限所在的受造物中承认祂就足够了。人若不满足于此,就好比离开水进入空气中的一条鱼,或在抽气泵下面的一只小鸟,当空气被抽尽时,这鸟儿就开始抽气,最终死亡。他还好比一艘被风暴席卷、不受舵掌控的船只,被推到岩石和流沙上。那些想从里面理解神的无限,不满足于凭外面明显的迹象承认它的人也是如此。有一个故事讲到古代的一个哲学家说,他投海自尽了,因为他不能凭自己的心智之光看到或理解世界或宇宙的永恒。如果他原想看到或理解神的无限,那么他又会做出什么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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