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41

1141.启18:1

1141.启18:12.“这货物就是金、银”表示被他们亵渎的总体上的圣言、教义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而他们用来谋利的总体上的一切邪恶和虚假。这从“货物”和“金、银”的含义清楚可知:“货物”是指用来获得利益的一切事物,当论及教会时,这些货物表示邪恶和虚假(对此,参看AE 1139节)。“金、银”是指良善和真理(参看AE 242节),但在此是指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因而是指邪恶和虚假,因为它们属于巴比伦;当圣言的良善和真理被亵渎时,它们就不再是良善和真理,而是邪恶和虚假;它们因歪曲和玷污,以及照之的生活被亵渎。至于亵渎的性质、源头和品质,可参看前文(AE 1045–1099节)。“金银的货物”表示总体上的一切事物,因为本节经文接下来的部分列举了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它们是具体的邪恶和虚假,由“宝石、珍珠、细麻布、紫色料、丝绸、朱红色料、香木、象牙器皿、极宝贵的木头和铜、铁、大理石的器皿”来表示。本节经文所提到的事物表示圣言、教义和教会的一切事物,因为接下来的第13节经文所提到的事物表示敬拜的一切事物,第14节经文所提到的事物表示属于结果的一切事物。由此清楚可知,“金、银的货物”在此表示被他们亵渎的总体上的圣言、教义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而他们用来谋利的总体上的一切邪恶和虚假。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3)圣治的第三条律法是,出于自由照着理性思考和说出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人,而是来自主;出于自由思考和说出虚假,意愿和实行邪恶,不是来自人,而是来自地狱;然而,是以这种方式,虽然虚假和邪恶来自地狱,但自由本身,就本身而言,以及思考、意愿、说话和实行的能力本身,就本身而言,都来自主。本身为良善的一切良善和本身为真理的一切真理都来自主,而非来自人,理解力可通过以下事实明白这一点,即: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是祂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热是祂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由于人是这些的接受者,所以可推知,出于爱的一切良善和出于智慧的一切真理都来自主,而非来自人。但一切邪恶和一切虚假都来自地狱,而不是来自人,这一点是一个以前从未听说过的事实,没有像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人这一事实那样成为信仰问题。邪恶和虚假来自人只是一个表象,这个表象若被相信,就是一个谬论。这个谬论是无法理解的,除非知道地狱的性质,也知道随着主以良善和真理从那一边流入,地狱如何能以邪恶和虚假从这一边流入。因此,我们首先要说明地狱是由谁组成的,它的性质和起源是什么,从而说明在天堂与地狱中间的人作为两边的一个纯粹的接受者如何被作用。


真实的基督教 #218

218.(2)亚伦以

218.(2)亚伦以弗得上的乌陵和土明是指字义上的圣言的良善和真理。乌陵和土明在亚伦的以弗得上,他的祭司职分代表在神性良善和拯救的作为方面的主。祭司职分的衣服或圣衣代表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以弗得代表在其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神性真理,因而代表字义上的圣言,因为这是在其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神性真理。因此,被称为乌陵和土明的十二块宝石,连同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代表在整个综合体中的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关于这些石头,我们在摩西五经中读到:

他们要拿金线和蓝色、紫色、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并捻的细麻作以弗得。后面,你要照以弗得的作工做一个决断的胸牌,你要给它镶上镶石头,四行石头,第一行是红宝石、黄玉、红玉;第二行是绿宝石、蓝宝石、钻石;第三行是青金石、白玛瑙、紫晶;第四行是水苍玉、红玛瑙、碧玉。这些宝石都要按着以色列人的名字,仿佛刻印章,各按自己的名字代表十二个支派。亚伦要带着决断胸牌上的乌陵和土明;亚伦进到耶和华面前的时候,要让它们在他的心上。(出埃及记28:6, 15-21, 29, 30)

至于亚伦的衣服、以弗得、外袍、内袍、冠冕、腰带分别代表什么,这在出版于伦敦的《属天的奥秘》(9834-9835, 9856-9878, 9905-9909节)中论述这一章的地方已经得到解释。那里说明,以弗得代表在其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神性真理;以弗得上的宝石代表因良善而透明的真理;排成四行的十二块宝石代表从初至末的所有这些真理;十二支派代表属于教会的一切;胸牌代表普遍意义上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乌陵和土明代表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的光辉;因为在天使的语言中,乌陵是指发光的火,土明是指光辉,在希伯来语中是指完整。那里还说明,答复是通过光的变化,同时通过默示的感知,或活生生的声音给出的;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细节。由此可见,这些宝石也表示在圣言最外在意义上的来自良善的真理;答复不是通过其它方式从天上给出的,因为在其完全中的神性发出就在这最外在的意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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