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4

114.“死过又活着

114.“死过又活着的”表示祂被弃绝了,然而永生却来自祂。这从“死过”和“活着”的含义清楚可知:“死过”当论及主时,是指被弃绝(对此,参看AE 83节);“活着”是指永生来自祂(对此,参看AE 84节)。当不靠近并敬拜主时,以及当只在祂的人身或人性方面,而不是同时在神性方面靠近并敬拜祂时,就说祂被弃绝了。因此,如今祂被教会里那些不靠近并敬拜祂,却向父祷告,求祂因儿子而怜悯他们的人弃绝;而事实上,没有人或天使能直接靠近并敬拜父,因为神性是不可见的,没有人能通过信和爱而与它结合。不可见的,无法进入思维,因而也无法进入意愿的情感;凡不进入思维的,都不进入信,因为属于信的事物必须是思维的对象。因此,进入意愿之情感的,也进入爱,因为属于爱的事物必影响人的意愿,人的一切爱都住在意愿中(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35节)。

但主的神性人身能进入思维,从而进入信,由此进入意愿的情感,也就是进入爱。由此清楚可知,若不从主并在主里面,就没有与父的结合。主在福音书中非常清楚地教导了这一点,如在约翰福音:

没有人在任何时候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又:

你们没有在任何时候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马太福音:

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马太福音11:27)

约翰福音: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又:

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腓力,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7–11)

又:

父与主为一。(约翰福音10:30, 38)

又:

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由此可见,主被教会里那些直接靠近父,向祂祷告,求祂因子发怜悯的人弃绝;因为这些人只能像思想另一个人的人身或人性那样去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因而不能同时思想祂在人身或人性中的神性,更不能根据整个基督教界普遍接受的教义(参看AE 10, 26节)去思想祂的神性与祂的人性或人身合一,如同灵魂与身体结合。在基督教界,有谁承认主的神性,却又愿意将主的神性与祂的人性或人身分离,或说将主的神性置于祂的人性或人身之外呢?然而,只思想人性或人身,同时却不思想祂在这人性或人身中的神性,就是关注分离的这两者,这就是不思想主,或思想作为一个位格的两者,尽管基督教界所接受的教义是,主的神性和人性或人身不是两个位格,乃是一个位格。

诚然,如今组成教会的人在根据教会的教义说话时,会想到主在其人性或人身中的神性;但当他们撇开教义在自己里面思考和说话时,情况就截然不同了。不过,要知道,当人根据教义思考和说话时,他处于一种状态;当他撇开教义思考和说话时,就处于另一种状态。当人根据教义思考和说话时,他的思维和言语来自他的属世人的记忆;但当他撇开教义思考和说话时,他的思维和言语来自他的灵。由于从灵思考和说话就是从人心智的内层思考和说话,所以那时他所说的,是他的真实信仰。此外,人死后的状态会变成他的灵在不受教义约束下在自己里面的思维和言语的样子,而不是他那来自教义的思维和言语没有与前者合一时的样子。

人不知道他在信和爱方面有两种状态:当他处于教义时是一种状态,当他不受教义约束时是另一种状态;但拯救他的,是撇开教义时他的信和爱的状态,而不是他源于教义的关于信和爱的言语的状态,除非后一种状态与前一种状态合一。然而,从关于信和爱的教义思考和说话,就是从属世人及其记忆说话,这一点仅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当与其他人在一起时,恶人和善人一样如此思考和说话。由于同样的原因,坏的传教士和好的传教士,或没有信的传教士和有信的传教士一样能传福音,并且表面上看,以同样的热心和情感来传。原因在于,在这种情况下,如前所述,人从他的属世人及其记忆思考和说话。但从灵思考不是从属世人及其记忆思考,而是从属灵人及其信和情感思考。仅从这一点可以清楚看出,人有两种状态,拯救人的,是后一种状态,而不是前一种状态。因为人死后就是一个灵;因此,就其灵而言,他在世上如何,离世后仍旧如何。

此外,我从大量经历中得知,教会之人就有这两种状态。因为死后,人能被带入任一状态,也实际被带入这两种状态;许多人在被带入前一种状态时,说话就像基督徒,其他人因他们的言语而以为他们是基督徒;但他们一被带回到后一种状态,就是他们自己的灵的真实状态,说话就像魔鬼灵,与他们之前说的话完全对立(参看《天堂与地狱》,491–498, 499–511节)。

由此可见当如何理解这句话:如今主被那些在教会里的人弃绝了;也就是说,尽管根据教义,主的神性被承认并相信与父的神性同等,因为教会的教义教导,“父如何,子如何,非受造,无限,永恒,全能,主,神,无别尊卑,无分先后”(参看《亚他那修信经》);然而,他们不靠近并敬拜主及其神性,却靠近并敬拜父的神性;当他们向父祷告,求祂为了子而发怜悯时,就是这样做的;当他们说这些话时,根本没有想到主的神性,只想到其与神性分离的人性或人身,因而想到跟其他任何人的人性或人身一样的其人性或人身。那时,他们想到的不是一位神,而是两位或三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就是弃绝祂;因为思想祂的人性或人身,不同时思想祂的神性,就是通过分离将神性排除在外;然而,它们不是两个位格,乃是一个位格,并且如同灵魂和身体那样合而为一。

我偶尔与那些在世时属天主教的灵人交谈,问他们在世时有没有思想过主的神性。他们说,每当他们从教义来看时,就思想这个主题,并且那时他们承认主的神性与父的神性同等,但撇开教义,他们就只思想祂的人性或人身,不思想祂的神性。他们被问,为什么他们说祂的人性或人身所拥有的权柄是父赐给祂的,而不是祂自己赐给祂的,因为他们承认祂的神性与父的神性同等?他们闻言转身离开,没有回答。但他们被告知,这是因为他们将祂的一切神性权柄都据为己有,而他们若不将神性与人性或人身分离,就无法做到这一点。他们已经弃绝了主,谁都能从以下事实得出这个结论,即:他们敬拜教皇而不是主,不再将任何权柄归给主。

我将在此讲述从名为本笃十四世的教皇那里听来的一桩大丑闻。他公开声称,他活在世上时相信主没有任何权柄,因为祂已经将权柄转给彼得,在彼得之后又转给他的继任者;还补充说,他相信天主教圣徒比主更有权柄,因为他们从父神那里持有它,而主完全放弃了它,并把它交给教皇;然而,祂仍必须受敬拜,因为没有这种敬拜,教皇就不会受到神圣的敬拜。这个教皇甚至死后都篡夺神性,所以几天之后被扔进入地狱。


诠释启示录 #948

948.启15:5.

948.启15:5.“这些事以后,我观看,见天上那法版之帐幕的殿开了”表示主所揭示的圣言中的内层神性真理。这从“殿”和“法版之帐幕”的含义清楚可知:“殿”是指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参看AE 220, 391, 915节);“法版之帐幕”也是指神性真理,不过是内层的,因为“帐幕”和“圣殿”具有相同的含义。但当经上说“法版之帐幕的殿”时,所表示的是内层神性真理。“他见这殿在天上开了”表示这真理已经被揭示了。被揭示的内层神性真理是指内义上的圣言;因为圣言是神性真理,而内义或灵义就是内层神性真理。“法版”是指放在柜子中的律法,这个柜子因此被称为“法柜”。此外,至于“法版”在广泛意义和严格意义上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10, 392, 635, 649, 749节)。

本章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在教会完全被毁之前,从内层所揭示的圣言。因为接下来的这一章论述了它的完全毁灭,这种毁灭由“七位天使拿着盛满了神烈怒的七个小瓶”,并“把它们倒在地上”来表示。在教会完全被毁之前,圣言从内层被揭示,也就是在灵义上被揭示,是因为那时,一个新教会将被建立,那些属于前教会的人被邀请到这新教会。内层神性真理为这新教会而被揭示;由于接下来所提到的原因,这内层神性真理在以前是不可能被揭示的。现在的情况类似于犹太教会结束时所发生的情况;因为在犹太教会结束时,就是当主降世时,圣言从内层被打开;主在世时,揭示了内层神性真理,这内层神性真理要为祂即将建立的新教会所用,也的确服务了新教会。由于类似的原因,如今,圣言从内层被打开了,还要更内层的神性真理由此被揭示,以备将被称为新耶路撒冷的新教会所用。

至于主的圣治在揭示神性真理的过程中是何性质,这可从教会的相继建立看出来。我们地球上接连有几个教会。大洪水之前有上古教会;大洪水之后有古教会;然后有希伯来教会,再后来有以色列教会;之后是基督教会,现在一个新教会正在开始。至内层神性真理被揭示给那些属于上古教会的人;但外层神性真理,或说更外在的神性真理被揭示给那些属于古教会的人;最外在,即最后或终端的神性真理被揭示给希伯来教会,后来又被揭示给以色列教会,一切神性真理最终都在以色列教会中灭亡,因为到最后,圣言里面没有任何东西不被玷污了。但以色列教会结束之后,主为了基督教会揭示了内层神性真理,现在又为即将到来的教会揭示更内层的真理。这些内层真理在圣言的灵义或内义中。这一切清楚表明,神性真理从至内层逐渐发展到终端,因而从智慧逐渐发展到纯粹的无知;现在,它又从终端发展到内层,因而从无知再次发展到智慧。

(续)

对人来说,宗教信仰在于照神性诫命生活,这些诫命概括地包含在十诫中。不照它们生活的人不可能有宗教信仰,因为他不敬畏神,更不爱神;他也不害怕人,更不爱人。一个偷盗、通奸、杀人和作假见证的人能敬畏神或害怕人吗?然而,人人都能照这些诫命生活;有智慧的人会作为一个文明人、道德人和属世人如此生活。但不作为属灵人照它们生活的人不能得救。因为作为属灵人照它们生活是为了在他们里面的神性而如此生活,而作为文明人照它们生活是为了世上的公正,也为了逃避世上的惩罚而如此生活;作为道德人照它们生活是为了诚实,也是为了避免名声和荣誉的丧失而如此生活;不过,作为属世人照它们生活是为了人性,也为了避免失去正常理性的恶名,或说为了避免心智不健全的不良风声而如此生活。

一切法律,包括文明、道德和属世的,都规定不可偷盗,不可通奸,不可杀人,不可作见证。然而,一个人若只因这些法律而避开这些邪恶,就不得救,除非他也因属灵的律法而避开它们,也就是避之如罪。因为这样一个人既有宗教,也有信仰,即相信有一位神,一个天堂和一个地狱,以及死后的生活。事实上,这样一个人也有文明的生活,道德的生活和属世的生活。有文明的生活,是因为有公正,有道德的生活,是因为有诚实,有属世的生活,是因为有人性。但不作为属灵人照这些诫命生活的人既不是文明人、道德人,也不是属世人;事实上,他没有公正,也没有诚实,甚至没有人性,因为它们里面没有神性。若不从神那里,就不可能有任何本身并凭自身为良善的良善;因此,若不从神那里,就不可能有任何本身并凭自身的公正、真正的诚实和真正的人性,除非神性在它里面。想一想凡有地狱在自己里面,或系一个魔鬼的人是否能出于公正或为了公正而做公正的事;同样出于或为了诚实或真正的人性而做诚实或有人性的事。真正的人性就是来自秩序并遵照秩序之物,以及来自正常理性之物。神是秩序,正常的理性来自神。总之,不避恶如罪的人不是一个人。凡把这些诫命当成其宗教原则或本质的人都会成为天堂的一个公民和居民;而不把它们当成其宗教原则或本质的人虽在外在上出于属世、道德和文明的法律而照之生活,却只能成为世界的公民和居民,不能成为天堂的公民和居民。

大多数民族都知道这些诫命,也把它们当成其宗教原则或本质,并照之生活,因为神就是如此意愿和吩咐的。通过这种方式,他们与天堂联系在一起,并与神结合;因此,他们也得救了。但如今在基督教界,大多数人都不把它们当成其宗教原则或本质,只当成他们的文明道德生活的原则或本质。然而,他们如此行,是为了他们可以不在外在形式上进行欺诈,获取非法利益,通奸,出于致命的仇恨和报复公然逼迫他人,作假见证。但他们不去做这些事,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反对神,而是因为他们害怕失去生命、名声、职位、生意、财产、荣誉和利益,以及它们的乐趣;因此,他们若不受这些约束制约,就会做这些事。由于这些人没有为自己形成与天堂的联系,也没有形成与主的结合,只形成了与世界和自我的结合,所以他们不能得救。请想一想,当这些外在约束被除去时,如每个人死后的情形,如果没有内在约束,也就是对神,因而对宗教的敬畏和爱来约束并阻止你,你是否会像魔鬼一样出于对偷盗、通奸、杀人、假见证和各种欲望的爱和快乐而冲进其中。我既看见也听见,情况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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