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4.“死过又活着的”表示祂被弃绝了,然而永生却来自祂。这从“死过”和“活着”的含义清楚可知:“死过”当论及主时,是指被弃绝(对此,参看AE 83节);“活着”是指永生来自祂(对此,参看AE 84节)。当不靠近并敬拜主时,以及当只在祂的人身或人性方面,而不是同时在神性方面靠近并敬拜祂时,就说祂被弃绝了。因此,如今祂被教会里那些不靠近并敬拜祂,却向父祷告,求祂因儿子而怜悯他们的人弃绝;而事实上,没有人或天使能直接靠近并敬拜父,因为神性是不可见的,没有人能通过信和爱而与它结合。不可见的,无法进入思维,因而也无法进入意愿的情感;凡不进入思维的,都不进入信,因为属于信的事物必须是思维的对象。因此,进入意愿之情感的,也进入爱,因为属于爱的事物必影响人的意愿,人的一切爱都住在意愿中(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35节)。
但主的神性人身能进入思维,从而进入信,由此进入意愿的情感,也就是进入爱。由此清楚可知,若不从主并在主里面,就没有与父的结合。主在福音书中非常清楚地教导了这一点,如在约翰福音:
没有人在任何时候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又:
你们没有在任何时候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马太福音:
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马太福音11:27)
约翰福音: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又:
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腓力,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7–11)
又:
父与主为一。(约翰福音10:30, 38)
又:
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由此可见,主被教会里那些直接靠近父,向祂祷告,求祂因子发怜悯的人弃绝;因为这些人只能像思想另一个人的人身或人性那样去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因而不能同时思想祂在人身或人性中的神性,更不能根据整个基督教界普遍接受的教义(参看AE 10, 26节)去思想祂的神性与祂的人性或人身合一,如同灵魂与身体结合。在基督教界,有谁承认主的神性,却又愿意将主的神性与祂的人性或人身分离,或说将主的神性置于祂的人性或人身之外呢?然而,只思想人性或人身,同时却不思想祂在这人性或人身中的神性,就是关注分离的这两者,这就是不思想主,或思想作为一个位格的两者,尽管基督教界所接受的教义是,主的神性和人性或人身不是两个位格,乃是一个位格。
诚然,如今组成教会的人在根据教会的教义说话时,会想到主在其人性或人身中的神性;但当他们撇开教义在自己里面思考和说话时,情况就截然不同了。不过,要知道,当人根据教义思考和说话时,他处于一种状态;当他撇开教义思考和说话时,就处于另一种状态。当人根据教义思考和说话时,他的思维和言语来自他的属世人的记忆;但当他撇开教义思考和说话时,他的思维和言语来自他的灵。由于从灵思考和说话就是从人心智的内层思考和说话,所以那时他所说的,是他的真实信仰。此外,人死后的状态会变成他的灵在不受教义约束下在自己里面的思维和言语的样子,而不是他那来自教义的思维和言语没有与前者合一时的样子。
人不知道他在信和爱方面有两种状态:当他处于教义时是一种状态,当他不受教义约束时是另一种状态;但拯救他的,是撇开教义时他的信和爱的状态,而不是他源于教义的关于信和爱的言语的状态,除非后一种状态与前一种状态合一。然而,从关于信和爱的教义思考和说话,就是从属世人及其记忆说话,这一点仅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当与其他人在一起时,恶人和善人一样如此思考和说话。由于同样的原因,坏的传教士和好的传教士,或没有信的传教士和有信的传教士一样能传福音,并且表面上看,以同样的热心和情感来传。原因在于,在这种情况下,如前所述,人从他的属世人及其记忆思考和说话。但从灵思考不是从属世人及其记忆思考,而是从属灵人及其信和情感思考。仅从这一点可以清楚看出,人有两种状态,拯救人的,是后一种状态,而不是前一种状态。因为人死后就是一个灵;因此,就其灵而言,他在世上如何,离世后仍旧如何。
此外,我从大量经历中得知,教会之人就有这两种状态。因为死后,人能被带入任一状态,也实际被带入这两种状态;许多人在被带入前一种状态时,说话就像基督徒,其他人因他们的言语而以为他们是基督徒;但他们一被带回到后一种状态,就是他们自己的灵的真实状态,说话就像魔鬼灵,与他们之前说的话完全对立(参看《天堂与地狱》,491–498, 499–511节)。
由此可见当如何理解这句话:如今主被那些在教会里的人弃绝了;也就是说,尽管根据教义,主的神性被承认并相信与父的神性同等,因为教会的教义教导,“父如何,子如何,非受造,无限,永恒,全能,主,神,无别尊卑,无分先后”(参看《亚他那修信经》);然而,他们不靠近并敬拜主及其神性,却靠近并敬拜父的神性;当他们向父祷告,求祂为了子而发怜悯时,就是这样做的;当他们说这些话时,根本没有想到主的神性,只想到其与神性分离的人性或人身,因而想到跟其他任何人的人性或人身一样的其人性或人身。那时,他们想到的不是一位神,而是两位或三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就是弃绝祂;因为思想祂的人性或人身,不同时思想祂的神性,就是通过分离将神性排除在外;然而,它们不是两个位格,乃是一个位格,并且如同灵魂和身体那样合而为一。
我偶尔与那些在世时属天主教的灵人交谈,问他们在世时有没有思想过主的神性。他们说,每当他们从教义来看时,就思想这个主题,并且那时他们承认主的神性与父的神性同等,但撇开教义,他们就只思想祂的人性或人身,不思想祂的神性。他们被问,为什么他们说祂的人性或人身所拥有的权柄是父赐给祂的,而不是祂自己赐给祂的,因为他们承认祂的神性与父的神性同等?他们闻言转身离开,没有回答。但他们被告知,这是因为他们将祂的一切神性权柄都据为己有,而他们若不将神性与人性或人身分离,就无法做到这一点。他们已经弃绝了主,谁都能从以下事实得出这个结论,即:他们敬拜教皇而不是主,不再将任何权柄归给主。
我将在此讲述从名为本笃十四世的教皇那里听来的一桩大丑闻。他公开声称,他活在世上时相信主没有任何权柄,因为祂已经将权柄转给彼得,在彼得之后又转给他的继任者;还补充说,他相信天主教圣徒比主更有权柄,因为他们从父神那里持有它,而主完全放弃了它,并把它交给教皇;然而,祂仍必须受敬拜,因为没有这种敬拜,教皇就不会受到神圣的敬拜。这个教皇甚至死后都篡夺神性,所以几天之后被扔进入地狱。
537.“看哪,有一条大红龙”表示改革宗教会中那些将神一分为三,将主一分为二,将仁和信分离,认为拯救人的是信,而非同时是仁,或不是仁和信一起的人。此处和下文中的“龙”是指这些人,因为他们反对新教会的两个基本要素,即: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祂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主就是这位神;仁与信为一,就像本质与其形式为一一样;只有那些照十诫生活,也就是不做这些恶的人才有仁和信;任何人不作恶,避之如反对神的罪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实行属于仁爱的良善,相信属于信仰的真理。
那些将神一分为三,将主一分为二,将仁和信分离,认为拯救人的是信,而不是仁的人反对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凡思考这个问题的人都能看出这一点。我们所说的那些将神一分为三,将主一分为二的人是指那些视三个位格为三位神,将主的人性与其神性分离的人。当照着信条祷告说“愿父神为了圣子差遣圣灵”时,谁会想到别的,或能想到别的?他岂不是向作为一位神的父神祷告,并且为了作为第二位神的圣子,又涉及作为第三位神的圣灵吗?由此明显可知,他虽在思维上视三个位格为一位神,但仍将他们分开,也就是说,当如此祷告时,他将自己的观念分为三位神。这种信仰模式也将主一分为二,因为他只想到主的人性,没有同时想到主的神性;“为了圣子”意思是为了遭受十字架苦难的人身或人性。从刚才所说的可以明显看出,龙所指的那些人是谁,龙想吞吃那妇人的孩子,后来又因这孩子而“将妇人追到旷野”。
这龙之所以被称为“大”,是因为改革宗的所有教会都将神分为三个位格,认为唯有信拯救人,只有零星的一些人不这样思想三位一体和信。那些将神分为三个位格,并坚持《亚他那修信经》中的这些话:“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还有这些话:“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的人;我就说,这些人不能从三位神中造出一位神;诚然,他们可以说他们是一位神,但却不能这样思想。同样,那些认为来自永恒的主的神性是神性的第二个位格,祂在时间中的人性如同另一个人的人性之人也只能将主一分为二,尽管《亚他那修信经》上说,祂的神性和人性是一个位格,如同灵魂和身体一样结合在一起。
这龙被称为“红”,是因为“红”表示源于欲望之邪恶的虚假,也就是地狱的虚假。由于在改革宗教会中,教义的两个基本要素都是虚假,而虚假摧毁教会,因它们夺走教会的真理和良善,所以它们由“龙”来代表。原因在于,在圣言中,“龙”表示教会的毁灭,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耶利米书:
我必使耶路撒冷变为乱堆,为龙的住处,也必使犹大的城邑变为荒场。(耶利米书9:11)
又:
看哪,有大骚动从北方之地而来,要使犹大的城邑变为荒废,成为龙的住处。(耶利米书10:22)
又:
夏琐必成为龙的住处,永远荒凉。(耶利米书49:33)
以赛亚书:
叫它作龙的住处,猫头鹰女儿的苑囿。(以赛亚书34:13)
又:
他的榻在龙的住处。(以赛亚书35:7)
弥迦书:
我必剥光赤身而行,我要哀号如龙,悲鸣如猫头鹰的女儿。(弥迦书1:8)
约伯记:
我呼求,我成为龙的弟兄,鸣角鸮女儿的同伴。(约伯记30:28, 29)
以赛亚书:
鸮鸟必在他宫中回应,龙必在殿内回应。(以赛亚书13:22)
耶利米书:
巴比伦必成为乱堆,为龙的住处,令人惊骇、嗤笑。(耶利米书51:37)
诗篇:
你在龙之地压伤我们,以死荫遮盖我们。(诗篇44:18, 19)
玛拉基书:
我使以扫的群山荒废,把他的产业交给旷野的龙。(玛拉基书1:3)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43:20; 耶利米书14:6; 诗篇91:13, 14; 申命记32:33)。
“龙”在此是指那些处于唯信,并认为律法的作为无助于救赎而弃绝它们的人,这一点在灵界有时通过活生生的经历向我证明。我看见过他们成千上万的人聚集在一起,从远处看,他们就像一条长尾龙,似乎长满了荆棘状的尖刺,这些尖刺表示虚假。有一次,我还看见一条更大的龙,它弓起背,尾巴甚至翘到天上,试图将天上的星辰拖下来。由此在我眼前显明,“龙”不是指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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