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39.“因为没有人再买他们的货物了”表示他们用来谋利的邪恶和虚假不再被接受。这从“货物”和“不再买”的含义清楚可知:“货物”是指他们用来谋利的教义和这宗教的虚假和邪恶,利益在于名誉和财富。这就是“货物”的含义,这从“客商或商人”的含义明显看出来,“客商或商人”是指那些获得并出售这些事物的人(对此,参看AE 1138节)。从接下来列举它们的经文清楚看出,此处“货物”所表示的虚假和邪恶具体是什么。这“货物”因属于被称为“淫妇或妓女”和“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的巴比伦,故是圣言中“淫乱的货物”所指的;它们是对良善和真理的歪曲和玷污(可参看AE 695节)。“不再买”是指不再接受。不被接受是指在灵界,他们的邪恶和虚假不再被接受,尽管它们在自然界仍被接受;因为所有死后从巴别之地,或地上的巴比伦中出来进入灵界的人都被探查,并照着他们的爱被送入各个社群;恶人被送入地狱社群,善人则被教导,并照着他们对来自主的真理和良善的接受而被接到天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人之所以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自己里面,是因为主的生命在他里面,就像太阳的光和热在一个主体里面。这光和热不属于主体,而是属于主体里面的太阳,因为它们与太阳一起离开;但当它们在主体里面时,表面上看,它们完全属于它;主体的颜色本身可以说来自光,它的植物性生命可以说来自热。而来自灵界太阳,即主的光和热更是如此,其光是生命之光,其热是生命之热,因为发出它们的太阳是神性之爱,而人是接受主体。这光和热永远不会从接受者,也就是人那里退出,当它们在人里面时,表面上看,它们完全是他自己的。他从光中拥有理解的能力,从热中拥有意愿的能力。从以下事实,即光和热虽然不是他自己的,但似乎完全在接受者里面,它们永远不会从他那里退出,它们影响他的至内层,这些至内层远离他理解力的视觉,也远离他意愿的感受或感知来看,这一表象是必须的,即:它们是天生的,也就是说,它们似乎在他里面,或被植入他,因此它们所产生的,或说它们的结果似乎来自他。正因如此,人只知道他出于自己思考,出于自己意愿;然而,出于他自己,他一丁点也做不到,因为这光和热,或思维和意愿,不可能与接受者如此合一,以至于是他自己的,就像太阳的光不可能与地上的主体合一,并变得像主体一样是物质的;这同样适用于热。但生命之光和生命之热影响并充满接受者,完全取决于他承认它们不属于他,而属于主的品质;这种承认的品质则完全取决于在遵行诫命,也就是功用中所表现出的爱的品质。
33.“但愿荣耀、权能归给祂,直到时代的时代”表示这些事物,即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唯独来自主,直到永远。这从“荣耀”和“权能”的含义清楚可知:“荣耀”是指天堂里的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809, 5922, 8267, 8427, 9429节);“权能”是指藉由神性真理的神性良善,因为神性良善拥有一切权能,一切能力都藉由神性真理而来(AC 3091, 3563, 6344, 6423, 8304, 9643, 10019,10182节;《天堂与地狱》论述来自主的天堂天使能力的章节,即228–233节)。“直到时代的时代”表示直到永远,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荣耀”之所以是天堂里的神性真理,是因为神性真理就是那里的光;从天堂之光获得存在的事物被称为“荣耀”,因为它们从主获得存在,并代表来自祂的神性真理,述说祂的荣耀;尤其在天使里面的事物,这些事物属于聪明和智慧。天堂之光是神性真理,天堂里的一切事物,无论在天使之外,还是之内,都从那里的光获得存在(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 172–173, 176节)。世人以为“荣耀归给神”意味着神为了自己的缘故而渴望来自人的荣耀,祂被这荣耀感动,并为此赐福给人;但这是一个错误。神渴望来自人的荣耀是为了人;因为这样人就会将一切都归于神性,不将任何东西归于自己;当他这样做时,神性就能以神性真理流入,赐予他聪明和智慧。主只以这种方式在人里面得荣耀;因为主爱每个人,并出于爱而渴望祂的荣耀,也就是神性真理可以在人里面。主在约翰福音中也教导了这一点:
如果你们住在我里面,我的话也住在你们里面,那么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得荣耀,你们也就是我的门徒了。(约翰福音15:7–8)
人类的拯救就是主的荣耀(参看《属天的奥秘》,4347, 4593, 5957, 7550, 8263, 1064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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