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39.“因为没有人再买他们的货物了”表示他们用来谋利的邪恶和虚假不再被接受。这从“货物”和“不再买”的含义清楚可知:“货物”是指他们用来谋利的教义和这宗教的虚假和邪恶,利益在于名誉和财富。这就是“货物”的含义,这从“客商或商人”的含义明显看出来,“客商或商人”是指那些获得并出售这些事物的人(对此,参看AE 1138节)。从接下来列举它们的经文清楚看出,此处“货物”所表示的虚假和邪恶具体是什么。这“货物”因属于被称为“淫妇或妓女”和“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的巴比伦,故是圣言中“淫乱的货物”所指的;它们是对良善和真理的歪曲和玷污(可参看AE 695节)。“不再买”是指不再接受。不被接受是指在灵界,他们的邪恶和虚假不再被接受,尽管它们在自然界仍被接受;因为所有死后从巴别之地,或地上的巴比伦中出来进入灵界的人都被探查,并照着他们的爱被送入各个社群;恶人被送入地狱社群,善人则被教导,并照着他们对来自主的真理和良善的接受而被接到天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人之所以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自己里面,是因为主的生命在他里面,就像太阳的光和热在一个主体里面。这光和热不属于主体,而是属于主体里面的太阳,因为它们与太阳一起离开;但当它们在主体里面时,表面上看,它们完全属于它;主体的颜色本身可以说来自光,它的植物性生命可以说来自热。而来自灵界太阳,即主的光和热更是如此,其光是生命之光,其热是生命之热,因为发出它们的太阳是神性之爱,而人是接受主体。这光和热永远不会从接受者,也就是人那里退出,当它们在人里面时,表面上看,它们完全是他自己的。他从光中拥有理解的能力,从热中拥有意愿的能力。从以下事实,即光和热虽然不是他自己的,但似乎完全在接受者里面,它们永远不会从他那里退出,它们影响他的至内层,这些至内层远离他理解力的视觉,也远离他意愿的感受或感知来看,这一表象是必须的,即:它们是天生的,也就是说,它们似乎在他里面,或被植入他,因此它们所产生的,或说它们的结果似乎来自他。正因如此,人只知道他出于自己思考,出于自己意愿;然而,出于他自己,他一丁点也做不到,因为这光和热,或思维和意愿,不可能与接受者如此合一,以至于是他自己的,就像太阳的光不可能与地上的主体合一,并变得像主体一样是物质的;这同样适用于热。但生命之光和生命之热影响并充满接受者,完全取决于他承认它们不属于他,而属于主的品质;这种承认的品质则完全取决于在遵行诫命,也就是功用中所表现出的爱的品质。
256.前面说过,此处写信给的“七个教会”不是指七个教会,而是指所有属于教会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一切事物。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以下考虑看出来:“七”表示所有人和所有事物,名字表示事物。写给这七个教会的内容表示所有属于教会的人,或教会的一切事物,这一点从对写给他们的一切内容的解释可以看出来。因为教会的一切都与这四个共性,即教义,符合教义的生活,符合生活的信仰有关。写给六个教会的信论述了这三个共性:写给以弗所和士每拿教会的信论述了教义;写给推雅推喇和撒狄教会的信论述了符合教义的生活;写给非拉铁非和老底嘉教会的信论述了符合生活的信仰。由于教义无法植入人的生活,变成信的事,除非人与他经遗传所拥有的邪恶和虚假争战,所以写给别迦摩教会的信也论述了这争战;事实上,那里论述的主题是试探;试探就是与邪恶和虚假的争战。写给别迦摩教会的信论述了试探(参看AE 130节);写给以弗所和士每拿教会的信论述了教义(参看AE 93, 95, 112节);写给推雅推喇和撒狄教会的信论述了符合教义的生活(AE 150, 182节);写给非拉铁非和老底嘉教会的信论述了符合生活的信仰(AE 903, 227节)。由于写给这最后一个教会,即老底嘉教会的信论述了那些处于唯信教义的人,信的末尾还论述了源于仁之信的性质,所以对于前面所述,此处要补充的是,爱构成天堂;爱因构成天堂,故也构成教会;因为天堂所有的社群是无数的,都照着爱之情感来排列,每个社群里的所有人也是如此;因此,在众天堂,一切事物都是照着情感或爱来排列的,没有一个人照着唯信而拥有一席之地。属灵情感,或爱是仁;所以显而易见,没有人能进入天堂,除非他处于仁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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