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39

1139.“因为没有

1139.“因为没有人再买他们的货物了”表示他们用来谋利的邪恶和虚假不再被接受。这从“货物”和“不再买”的含义清楚可知:“货物”是指他们用来谋利的教义和这宗教的虚假和邪恶,利益在于名誉和财富。这就是“货物”的含义,这从“客商或商人”的含义明显看出来,“客商或商人”是指那些获得并出售这些事物的人(对此,参看AE 1138节)。从接下来列举它们的经文清楚看出,此处“货物”所表示的虚假和邪恶具体是什么。这“货物”因属于被称为“淫妇或妓女”和“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的巴比伦,故是圣言中“淫乱的货物”所指的;它们是对良善和真理的歪曲和玷污(可参看AE 695节)。“不再买”是指不再接受。不被接受是指在灵界,他们的邪恶和虚假不再被接受,尽管它们在自然界仍被接受;因为所有死后从巴别之地,或地上的巴比伦中出来进入灵界的人都被探查,并照着他们的爱被送入各个社群;恶人被送入地狱社群,善人则被教导,并照着他们对来自主的真理和良善的接受而被接到天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人之所以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自己里面,是因为主的生命在他里面,就像太阳的光和热在一个主体里面。这光和热不属于主体,而是属于主体里面的太阳,因为它们与太阳一起离开;但当它们在主体里面时,表面上看,它们完全属于它;主体的颜色本身可以说来自光,它的植物性生命可以说来自热。而来自灵界太阳,即主的光和热更是如此,其光是生命之光,其热是生命之热,因为发出它们的太阳是神性之爱,而人是接受主体。这光和热永远不会从接受者,也就是人那里退出,当它们在人里面时,表面上看,它们完全是他自己的。他从光中拥有理解的能力,从热中拥有意愿的能力。从以下事实,即光和热虽然不是他自己的,但似乎完全在接受者里面,它们永远不会从他那里退出,它们影响他的至内层,这些至内层远离他理解力的视觉,也远离他意愿的感受或感知来看,这一表象是必须的,即:它们是天生的,也就是说,它们似乎在他里面,或被植入他,因此它们所产生的,或说它们的结果似乎来自他。正因如此,人只知道他出于自己思考,出于自己意愿;然而,出于他自己,他一丁点也做不到,因为这光和热,或思维和意愿,不可能与接受者如此合一,以至于是他自己的,就像太阳的光不可能与地上的主体合一,并变得像主体一样是物质的;这同样适用于热。但生命之光和生命之热影响并充满接受者,完全取决于他承认它们不属于他,而属于主的品质;这种承认的品质则完全取决于在遵行诫命,也就是功用中所表现出的爱的品质。


真实的基督教 #845

845.当他们被问到

845.当他们被问到,他们是否坚信他们都会进入迦南地时,他们回答说,那时所有人都会去那里,死去的犹太人会复活,从他们的坟墓里出来,进入那地。当他们被告知,他们永远也不可能从坟墓里出来,因为他们死后实际上还活着时,他们回答说,那时他们会降下来,重新进入自己的身体,从而复活。当他们被告知,迦南地不够大,无法容纳他们所有人时,他们回答说,那时迦南地会扩大。当他们被告知,弥赛亚的国不会在地上,而是在天上,因为祂是神的儿子时,他们回答说,那时迦南地将成为天堂。当他们被告知,根据弥迦书(5:2)和诗篇(132:6)中的预言,他们不知道伯利恒以法他,就是弥赛亚要出生的地方在哪里时,他们回答说,尽管如此,弥赛亚的母亲仍会在那个地方生下祂;有些人说,她在哪里生产,哪里就是伯利恒。

当他们被问道,弥赛亚怎么可能与如此邪恶的人住在一起,耶利米书中的大量经文,尤其摩西之歌(申命记32章)证明,他们是最坏的人时,他们回答说,犹太人中既有好人也有坏人,在这些经文中指的是坏人。当他们被告知,他们最初出身于一个迦南女子,出身于犹大和儿媳的淫行(创世记38:24)时,他们回答说,那不是淫行。但当有人对此回答说,犹大因她的淫行而命令将她带出来烧死时,他们就出去商量,商量后说,犹大只是履行了小叔子的职责,因为他的二儿子俄南和三儿子示拉都没有履行这个职责。对此,他们补充说,他们当中有很多人属于担任祭司职务的利未支派,这足以说明,他们都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当他们被告知,圣言里面有灵义,灵义充分论述了基督或弥赛亚时,他们回答说,这不是真的;其中一些人说,圣言里面,或圣言的深处除了黄金之外,什么都没有;他们还发表了其它类似性质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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