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39.“因为没有人再买他们的货物了”表示他们用来谋利的邪恶和虚假不再被接受。这从“货物”和“不再买”的含义清楚可知:“货物”是指他们用来谋利的教义和这宗教的虚假和邪恶,利益在于名誉和财富。这就是“货物”的含义,这从“客商或商人”的含义明显看出来,“客商或商人”是指那些获得并出售这些事物的人(对此,参看AE 1138节)。从接下来列举它们的经文清楚看出,此处“货物”所表示的虚假和邪恶具体是什么。这“货物”因属于被称为“淫妇或妓女”和“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的巴比伦,故是圣言中“淫乱的货物”所指的;它们是对良善和真理的歪曲和玷污(可参看AE 695节)。“不再买”是指不再接受。不被接受是指在灵界,他们的邪恶和虚假不再被接受,尽管它们在自然界仍被接受;因为所有死后从巴别之地,或地上的巴比伦中出来进入灵界的人都被探查,并照着他们的爱被送入各个社群;恶人被送入地狱社群,善人则被教导,并照着他们对来自主的真理和良善的接受而被接到天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人之所以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自己里面,是因为主的生命在他里面,就像太阳的光和热在一个主体里面。这光和热不属于主体,而是属于主体里面的太阳,因为它们与太阳一起离开;但当它们在主体里面时,表面上看,它们完全属于它;主体的颜色本身可以说来自光,它的植物性生命可以说来自热。而来自灵界太阳,即主的光和热更是如此,其光是生命之光,其热是生命之热,因为发出它们的太阳是神性之爱,而人是接受主体。这光和热永远不会从接受者,也就是人那里退出,当它们在人里面时,表面上看,它们完全是他自己的。他从光中拥有理解的能力,从热中拥有意愿的能力。从以下事实,即光和热虽然不是他自己的,但似乎完全在接受者里面,它们永远不会从他那里退出,它们影响他的至内层,这些至内层远离他理解力的视觉,也远离他意愿的感受或感知来看,这一表象是必须的,即:它们是天生的,也就是说,它们似乎在他里面,或被植入他,因此它们所产生的,或说它们的结果似乎来自他。正因如此,人只知道他出于自己思考,出于自己意愿;然而,出于他自己,他一丁点也做不到,因为这光和热,或思维和意愿,不可能与接受者如此合一,以至于是他自己的,就像太阳的光不可能与地上的主体合一,并变得像主体一样是物质的;这同样适用于热。但生命之光和生命之热影响并充满接受者,完全取决于他承认它们不属于他,而属于主的品质;这种承认的品质则完全取决于在遵行诫命,也就是功用中所表现出的爱的品质。
218.(2)亚伦以弗得上的乌陵和土明是指字义上的圣言的良善和真理。乌陵和土明在亚伦的以弗得上,他的祭司职分代表在神性良善和拯救的作为方面的主。祭司职分的衣服或圣衣代表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以弗得代表在其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神性真理,因而代表字义上的圣言,因为这是在其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神性真理。因此,被称为乌陵和土明的十二块宝石,连同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代表在整个综合体中的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关于这些石头,我们在摩西五经中读到:
他们要拿金线和蓝色、紫色、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并捻的细麻作以弗得。后面,你要照以弗得的作工做一个决断的胸牌,你要给它镶上镶石头,四行石头,第一行是红宝石、黄玉、红玉;第二行是绿宝石、蓝宝石、钻石;第三行是青金石、白玛瑙、紫晶;第四行是水苍玉、红玛瑙、碧玉。这些宝石都要按着以色列人的名字,仿佛刻印章,各按自己的名字代表十二个支派。亚伦要带着决断胸牌上的乌陵和土明;亚伦进到耶和华面前的时候,要让它们在他的心上。(出埃及记28:6, 15-21, 29, 30)
至于亚伦的衣服、以弗得、外袍、内袍、冠冕、腰带分别代表什么,这在出版于伦敦的《属天的奥秘》(9834-9835, 9856-9878, 9905-9909节)中论述这一章的地方已经得到解释。那里说明,以弗得代表在其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神性真理;以弗得上的宝石代表因良善而透明的真理;排成四行的十二块宝石代表从初至末的所有这些真理;十二支派代表属于教会的一切;胸牌代表普遍意义上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乌陵和土明代表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的光辉;因为在天使的语言中,乌陵是指发光的火,土明是指光辉,在希伯来语中是指完整。那里还说明,答复是通过光的变化,同时通过默示的感知,或活生生的声音给出的;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细节。由此可见,这些宝石也表示在圣言最外在意义上的来自良善的真理;答复不是通过其它方式从天上给出的,因为在其完全中的神性发出就在这最外在的意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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