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38

1138.启18:1

1138.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表示那些为了谋取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之人的哀恸和悲伤。这从“客商”和“哭泣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获得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获得邪恶和虚假的知识之人,在此是指那些为了利益,也就是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或知识之人。这就是“客商”的含义(可参看AE 840, 1104节)。“哭泣悲哀”是指悲伤和哀悼。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有四种人,此处描述了他们,即:被称为“地上列王”的人,被称为“地上客商”的人,被称为“货物客商”的人,被称为“船主和水手”的人。启18:9, 10论述了“地上的列王”,启18:11–14论述了“地上的客商”,启18:15–16论述了“货物的客商”,启18:17–19论述了“船主和水手”。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由此明显可知,主只有通过这些律法才能把人引入天堂,尽管祂拥有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神性能力,也就是全能,并且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凭神性智慧知道一切,凭神性能力能做祂所意愿的事。因为被称为圣治律法的这些律法,是关于改造和重生,因而关于人类救赎的秩序律法,主不可能反对这些律法,因为反对它们就是反对祂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爱,因而反对祂自己。第一条律法是,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然而,他仍应承认他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属于爱和信的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这条律法暗示了第二条律法,即:人拥有自由,这自由也应看似他自己的,但他仍应承认,这不是他的,而是在他里面的主的。

这条律法从前一条律法可推知,因为自由与生命合而为一;没有自由,人无法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里面;正是出于自由,他才感觉并感知到这生命,因为正是出于自由,在一个人看来,他生命的一切行为似乎都是他自己的,是他所固有的;自由就是出于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则貌似出于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会说,我有能力做我所意愿的事,我意愿我有能力所做的事;换句话说,我处于自由。再者,谁不能出于自由认为这一件事是善的,那一件事是恶的,或这一件事是真的,那一件事是假的?因此,自由,连同生命一起被赋予人,它从未从人那里被夺走;事实上,它被夺走或削弱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感觉并感知到,他不是自己在活着,而是另一个人在他里面活着,并且属于他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快乐都被夺走,或减少了,因为他成了奴隶。

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因而似乎是他自己的,这一点无需其它证据,只需经历本身就能得到证明。除了当他思考时,他出于自己思考,当他意愿时,他出于自己意愿,当他说话和行动时,他出于自己说话和行动之外,谁还有其它任何感觉或感知?但根据圣治的律法,人不可以知道别的,因为没有这种感觉和感知,他无法将任何事物接收到自己这里,或归于自己,或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事物,因而将不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只是生命的代理人。他就像个机器,或像没有理解力和意愿的直立雕像,双手下垂,等待无法被赋予的流注。因为生命若不貌似被人接受和采用,就不会被保留,而是流过去,人由此从活的变得像一个死人,从一个理性灵魂变得没有理性,因而要么成为野兽,要么成为树桩。因为他将失去生活的快乐,也就是每个人貌似出于自己从接受、采用和产生中所获得的快乐;然而,快乐与生活行如一体,当夺走了生活的一切快乐时,你就会变冷并死亡。

如果不是出于圣治的律法,人应感觉并感知到生命和属于生命的一切似乎在他里面,他只是要承认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无论良善,还是真理,因而无论爱还是信,会归给他。如果没有任何东西能被归给,那么主就不会在圣言中吩咐说,人必须行善避恶,如果他行善,天堂将是他的产业,如果他作恶,地狱将是他的份;事实上,既不会有天堂,也不会有地狱,因为没有这种感知,人将不是人,因而将不是主的居所。主渴望人貌似出于自己来爱祂;因此,主与人一起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主为了这个目的而将自己的东西赐予人,好叫祂可以反过来被爱。因为神性之爱在于这一点:它渴望自己的东西属于人,除非人感觉并感知到来自主的东西似乎是他自己的,否则情况不会是这样。

如果不是出于神性律法,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那么人就不可能有他为之行动的目的;然而,他有这种目的是可能的,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似乎在他自己里面。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就是他的爱,也就是他的生命,而他为之行动的目的是他的爱或生命的快乐,目的在其中呈现自己的结果是功用。他为之行动的目的,也就是他生命之爱的快乐,在人里面被感觉和感知到,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能使他感觉和感知到它;如前所述,这目的就是爱,也就是生命。但当一个人承认属于他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时,主就会赐下祂爱的快乐和祝福,只要这个人作出这种承认,并履行功用。因此,当人通过承认和来自爱的信貌似出于自己将他生命的一切都归于主时,主反过来就会将祂生命的良善归于人,这良善伴随着一切满足或幸福和祝福。主也允许他从内层敏锐地感觉和感知到这种良善在他自己里面,就好像是他自己的,而且人越发自内心意愿他以信所承认的,就越敏锐。那时感知是相互的,因为主所喜悦的感知是,祂在人里面,人在祂里面,人所心满意足的感知是,他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这就是藉着爱,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


诠释启示录 #78

78.“像死了一样”

78.“像死了一样”表示自我生命的断绝。这从“像死了一样”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神性与人的同在时,“像死了一样”是指自我生命的断绝;事实上,人的自我生命就是他生在其中的生命,这生命本身无非是邪恶,因为它完全颠倒了,只关注自己和世界,从而背离神和天堂。不是人的自我生命的生命是当人正被主重生时,他被引入的生命;当进入这种生命时,他首先关注神和天堂,其次关注自我和世界。当主同在时,这生命就流入人;由此清楚可知,这生命流入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实现生命的转向。这种转向当突然实现时,就会使人觉得自己像死了一样;正因如此,“像死了一样”在此表示自我生命的断绝。但这两种生命状态无法被如此描述,以至于让人明白。此外,它们与一个世人同在,不同于与一个灵人同在;并且它们与恶人同在和与善人同在也完全不同。

人不可能在神性面前活在肉身;那些如此活着的人被天使的柱子围住了,这柱子缓和神性流注;因为每个人的肉身都不能接受神性,因此它会死亡并脱去。人在神性面前不能活在肉身,这一点从主对摩西说的话可以看出来:

你不能看见我的面,因为人看见我不能存活。(出埃及记33:20)

因此,摩西渴望看见祂,于是被放在磐石穴中被遮盖,直到主经过。此外,古人也知道,人不能看见神而存活,这从士师记明显看出来:

玛挪亚对他的妻子说,我们必要死,因为看见了神。(士师记13:22)

当主从西乃山上被看到时,这一点也证明给以色列人;对此,摩西五经上如此记着说:

到第三天要预备好了,因为第三天耶和华要在众百姓眼前降临在西乃山上。你要在四围给百姓定界限,说,你们当谨慎,不可上山去,也不可摸山的边界;凡摸这山的,必死。因恐惧抓住他们,他们就对摩西说,求你和我们说话,我们必听,不要神和我们说话,恐怕我们死亡。(出埃及记19:11–12; 20:19)

“西乃山”表示天堂,就是主所在的地方,“摸”表示传递、转移和接受;因此,摸那山的边界是禁止的,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对这些章节的解释。

许多人看见过耶和华,如圣言所记载的,但这是因为当时他们被灵人的柱子围住了,从而得以保存,如前所述。我也以这种方式在不同的时间看见过主。但在神性同在面前,灵人的状态不同于世人的状态;灵人不会死亡;因此,他们若是恶的,就会在神性同在时经历一种属灵的死亡,这种死亡的性质很快就会得到描述;但善人会被带到各个社群,神性同在的气场在那里得到缓和,并适合接受。这就是为何天堂有三层,并且每层天堂都有许多社群,那些在高层天堂的人离主更近,那些在低层天堂的人离主更远(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 29–40, 41–50, 206–209节)。有必要阐述属灵的死亡就是恶灵在神性同在时所经历的那种死亡。属灵的死亡就是转身离开并远离主。然而,当恶灵还没有荒废,也就是还没有固定在他们的主导爱中时,他们进入任何社群都会因主的神性在那里同在而受到可怕的折磨,不仅转身离开,还把自己扔到没有天堂之光进入的深处;有些人则进入黑暗的岩石洞穴;总之,就是进入地狱(对此,参看《天堂与地狱》的说明,54, 400, 410, 510, 525, 527节)。这种转身离开并远离主就被称为属灵死亡;对他们来说,天堂的属灵一面也是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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