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38

1138.启18:1

1138.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表示那些为了谋取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之人的哀恸和悲伤。这从“客商”和“哭泣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获得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获得邪恶和虚假的知识之人,在此是指那些为了利益,也就是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或知识之人。这就是“客商”的含义(可参看AE 840, 1104节)。“哭泣悲哀”是指悲伤和哀悼。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有四种人,此处描述了他们,即:被称为“地上列王”的人,被称为“地上客商”的人,被称为“货物客商”的人,被称为“船主和水手”的人。启18:9, 10论述了“地上的列王”,启18:11–14论述了“地上的客商”,启18:15–16论述了“货物的客商”,启18:17–19论述了“船主和水手”。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由此明显可知,主只有通过这些律法才能把人引入天堂,尽管祂拥有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神性能力,也就是全能,并且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凭神性智慧知道一切,凭神性能力能做祂所意愿的事。因为被称为圣治律法的这些律法,是关于改造和重生,因而关于人类救赎的秩序律法,主不可能反对这些律法,因为反对它们就是反对祂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爱,因而反对祂自己。第一条律法是,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然而,他仍应承认他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属于爱和信的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这条律法暗示了第二条律法,即:人拥有自由,这自由也应看似他自己的,但他仍应承认,这不是他的,而是在他里面的主的。

这条律法从前一条律法可推知,因为自由与生命合而为一;没有自由,人无法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里面;正是出于自由,他才感觉并感知到这生命,因为正是出于自由,在一个人看来,他生命的一切行为似乎都是他自己的,是他所固有的;自由就是出于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则貌似出于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会说,我有能力做我所意愿的事,我意愿我有能力所做的事;换句话说,我处于自由。再者,谁不能出于自由认为这一件事是善的,那一件事是恶的,或这一件事是真的,那一件事是假的?因此,自由,连同生命一起被赋予人,它从未从人那里被夺走;事实上,它被夺走或削弱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感觉并感知到,他不是自己在活着,而是另一个人在他里面活着,并且属于他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快乐都被夺走,或减少了,因为他成了奴隶。

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因而似乎是他自己的,这一点无需其它证据,只需经历本身就能得到证明。除了当他思考时,他出于自己思考,当他意愿时,他出于自己意愿,当他说话和行动时,他出于自己说话和行动之外,谁还有其它任何感觉或感知?但根据圣治的律法,人不可以知道别的,因为没有这种感觉和感知,他无法将任何事物接收到自己这里,或归于自己,或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事物,因而将不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只是生命的代理人。他就像个机器,或像没有理解力和意愿的直立雕像,双手下垂,等待无法被赋予的流注。因为生命若不貌似被人接受和采用,就不会被保留,而是流过去,人由此从活的变得像一个死人,从一个理性灵魂变得没有理性,因而要么成为野兽,要么成为树桩。因为他将失去生活的快乐,也就是每个人貌似出于自己从接受、采用和产生中所获得的快乐;然而,快乐与生活行如一体,当夺走了生活的一切快乐时,你就会变冷并死亡。

如果不是出于圣治的律法,人应感觉并感知到生命和属于生命的一切似乎在他里面,他只是要承认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无论良善,还是真理,因而无论爱还是信,会归给他。如果没有任何东西能被归给,那么主就不会在圣言中吩咐说,人必须行善避恶,如果他行善,天堂将是他的产业,如果他作恶,地狱将是他的份;事实上,既不会有天堂,也不会有地狱,因为没有这种感知,人将不是人,因而将不是主的居所。主渴望人貌似出于自己来爱祂;因此,主与人一起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主为了这个目的而将自己的东西赐予人,好叫祂可以反过来被爱。因为神性之爱在于这一点:它渴望自己的东西属于人,除非人感觉并感知到来自主的东西似乎是他自己的,否则情况不会是这样。

如果不是出于神性律法,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那么人就不可能有他为之行动的目的;然而,他有这种目的是可能的,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似乎在他自己里面。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就是他的爱,也就是他的生命,而他为之行动的目的是他的爱或生命的快乐,目的在其中呈现自己的结果是功用。他为之行动的目的,也就是他生命之爱的快乐,在人里面被感觉和感知到,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能使他感觉和感知到它;如前所述,这目的就是爱,也就是生命。但当一个人承认属于他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时,主就会赐下祂爱的快乐和祝福,只要这个人作出这种承认,并履行功用。因此,当人通过承认和来自爱的信貌似出于自己将他生命的一切都归于主时,主反过来就会将祂生命的良善归于人,这良善伴随着一切满足或幸福和祝福。主也允许他从内层敏锐地感觉和感知到这种良善在他自己里面,就好像是他自己的,而且人越发自内心意愿他以信所承认的,就越敏锐。那时感知是相互的,因为主所喜悦的感知是,祂在人里面,人在祂里面,人所心满意足的感知是,他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这就是藉着爱,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


诠释启示录 #66

66.启1:14.“

66.启1:14.“祂的头与发皆白”表示在初端和终端的神性。这从“头”、“发”和“白”的含义清楚可知:“头”当指向这些话所论及的主时,是指初端的神性,对此,我们稍后也会提到;“发”是指终端的神性,对此,稍后我们也会提到;“白”是指洁净之物。“白”和“亮白”表示洁净之物(参看《属天的奥秘》,3301, 3993, 4007, 5319节)。“头”论及主时是指初端的神性,因为头是人的最高部位,人的初端事物都在头里面,这些事物产生了在身体中占据一席之地的一切事物。事实上,理解力和意愿在头里面,与人的更远事物或更外在生命,如言语和一切行为有关的其它一切事物都从理解力和意愿,如同从它们的初端流出。但“发”论及主时,表示终端的神性,因为发是终端事物,从人的最外在部位长出来,而初端事物就终止于它们;因此,当“头”与“发”一起被提及时,所表示的是初端和终端。

凡知道“头”在属灵事物上也表示初端,“发”表示终端,初端和终端表示一切事物(如前所示,AE 41节)的人,都能在提到“头”和“发”的地方知道内义的许多奥秘。如拿细耳人不可剃头发,因为如经上所说的,这是神在他头上的拿细耳人身份,当日子满了时,他就要剃头,并将它分别为圣(民数记6:1–21);参孙的力量也在他的头发中,当头发被剃去时,他就变得软弱无力,当头发又长起来时,他的力量就恢复了(士师记16:13-31);四十二个童子被熊撕裂,因为他们嘲笑以利亚,称他为秃头(列王纪下2:23–24);以利亚身穿毛衣(列王纪下1:8);施洗约翰身穿骆驼毛的衣服(马可福音1:6);此外,“头”、“发”、“胡须”和“秃头”表示什么,可参看圣言中提到它们的地方。

一个拿细耳人不可剃发,因为如经上所说的,这是神在他头上的拿细耳人的身份;当日子满了时,他就剃头,并将其分别为圣;其原因在于,拿细耳人代表在初端和终端的主,祂在终端的神性就是祂的神性人身,祂甚至在肉和骨方面,就是终端也使这神性人身变成神性。祂甚至在肉和骨方面使它变成神性,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祂没有在坟墓里留下任何东西,并且祂对门徒说,祂有灵所没有的肉和骨(路加福音24:39–40)。当神性本身甚至是终端的神性时,它就从初端通过终端掌管一切事物,这一点从前面的说明(AE 41节),尤其从自《属天的奥秘》所引用的内容可以看出来,即:内层事物相继流入外层事物,甚至流入最外层或终端,在那里存在并持续存在(AC 634, 6239, 6465, 9215—9216节);它们不仅相继流入,还形成同时在终端的东西,以哪种秩序(AC 5897, 6451, 8603, 10099节);因此,一切内层事物都从初端通过终端联系在一起(AC 9828节;《天堂与地狱》297节);终端由此而比内层更神圣(AC 9824节);因此,终端有力量和能力在里面(AC 9836节)。正是由于这些原因,拿细耳人身份才被设立。拿细耳人最终通过将他的头发放在祭坛的火上而将它分别为圣,因为它代表神圣的神性,祭坛的火表示这种神圣(AC 934, 6314, 6832节)。

此外,由此可见为何参孙的力量在他的头发中(士师记16:13-31),因为经上说,他自出母亲的子宫就是一个拿细耳人(士师记13:7; 16:17)。而且,由于同样的原因,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以及利未人不可剃头,使自己成为秃头(利未记10:6; 21:5, 10; 以西结书44:20)。同样,以色列人刮去胡须(这具有同样的含义)是羞耻(撒母耳记下10:4, 5)。四十二个童子被熊撕裂,因为他们嘲笑以利亚,称他为秃头;其原因在于,以利亚和以利沙代表圣言,也就是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圣言的神圣和力量从初端而在终端,如刚才所述。由于“秃头”表示对它们的剥夺,所以这种情况就发生了。此外,“熊”表示终端的真理。以利亚和以利沙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参看《属天的奥秘》,2762, 5247节)。由此也清楚可知为何以利亚身穿毛衣,约翰身穿骆驼毛的衣服;因为施洗约翰和以利亚一样,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因此,他也被称为以利亚(参看《属天的奥秘》,7643, 9372节)。

一旦明白了这些事,就能知道在圣言中,“头”、“毛或发”、“胡须”和“秃头”表示什么;如以赛亚书:

那时,主必用亚述王剃头和脚毛,并要剃净胡须。(以赛亚书7:20)

同一先知书:

各人头上光秃,胡须剃净。(以赛亚书15:2)

耶利米书:

真理灭没,并从他们口中断绝。要剪发抛弃。(耶利米书7:28–29)

以西结书:

你要拿一把剃刀,用它剃头和胡须。(以西结书5:1)

同一先知书:

各人脸上羞愧,各人头上光秃。(以西结书7:18)

又:

各头都光秃了。(以西结书29:18)

阿摩司书:

我必使光秃临到各头。(阿摩司书8:10)

诗篇:

神必挫伤祂仇敌的头,就是那继续犯罪之人的发顶。(诗篇68:21)

在这些和其它经文中,“剪头发”、“剃胡须”,包括秃头表示剥夺一切真理和良善,因为被剥夺终级层面的人,也被剥夺在先事物;事实上,在先事物存在并持续存在于终端,如前所述。此外,在灵人界会看到一些秃头的人;我被告知,他们就是那些滥用圣言,将字义,也就是终端的神性真理用于邪恶目的,因而被剥夺一切真理的人;他们也是最恶毒的。其中许多人来自巴比伦民族;相反,天使看上去拥有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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