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38.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表示那些为了谋取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之人的哀恸和悲伤。这从“客商”和“哭泣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获得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获得邪恶和虚假的知识之人,在此是指那些为了利益,也就是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或知识之人。这就是“客商”的含义(可参看AE 840, 1104节)。“哭泣悲哀”是指悲伤和哀悼。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有四种人,此处描述了他们,即:被称为“地上列王”的人,被称为“地上客商”的人,被称为“货物客商”的人,被称为“船主和水手”的人。启18:9, 10论述了“地上的列王”,启18:11–14论述了“地上的客商”,启18:15–16论述了“货物的客商”,启18:17–19论述了“船主和水手”。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由此明显可知,主只有通过这些律法才能把人引入天堂,尽管祂拥有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神性能力,也就是全能,并且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凭神性智慧知道一切,凭神性能力能做祂所意愿的事。因为被称为圣治律法的这些律法,是关于改造和重生,因而关于人类救赎的秩序律法,主不可能反对这些律法,因为反对它们就是反对祂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爱,因而反对祂自己。第一条律法是,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然而,他仍应承认他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属于爱和信的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这条律法暗示了第二条律法,即:人拥有自由,这自由也应看似他自己的,但他仍应承认,这不是他的,而是在他里面的主的。
这条律法从前一条律法可推知,因为自由与生命合而为一;没有自由,人无法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里面;正是出于自由,他才感觉并感知到这生命,因为正是出于自由,在一个人看来,他生命的一切行为似乎都是他自己的,是他所固有的;自由就是出于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则貌似出于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会说,我有能力做我所意愿的事,我意愿我有能力所做的事;换句话说,我处于自由。再者,谁不能出于自由认为这一件事是善的,那一件事是恶的,或这一件事是真的,那一件事是假的?因此,自由,连同生命一起被赋予人,它从未从人那里被夺走;事实上,它被夺走或削弱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感觉并感知到,他不是自己在活着,而是另一个人在他里面活着,并且属于他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快乐都被夺走,或减少了,因为他成了奴隶。
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因而似乎是他自己的,这一点无需其它证据,只需经历本身就能得到证明。除了当他思考时,他出于自己思考,当他意愿时,他出于自己意愿,当他说话和行动时,他出于自己说话和行动之外,谁还有其它任何感觉或感知?但根据圣治的律法,人不可以知道别的,因为没有这种感觉和感知,他无法将任何事物接收到自己这里,或归于自己,或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事物,因而将不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只是生命的代理人。他就像个机器,或像没有理解力和意愿的直立雕像,双手下垂,等待无法被赋予的流注。因为生命若不貌似被人接受和采用,就不会被保留,而是流过去,人由此从活的变得像一个死人,从一个理性灵魂变得没有理性,因而要么成为野兽,要么成为树桩。因为他将失去生活的快乐,也就是每个人貌似出于自己从接受、采用和产生中所获得的快乐;然而,快乐与生活行如一体,当夺走了生活的一切快乐时,你就会变冷并死亡。
如果不是出于圣治的律法,人应感觉并感知到生命和属于生命的一切似乎在他里面,他只是要承认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无论良善,还是真理,因而无论爱还是信,会归给他。如果没有任何东西能被归给,那么主就不会在圣言中吩咐说,人必须行善避恶,如果他行善,天堂将是他的产业,如果他作恶,地狱将是他的份;事实上,既不会有天堂,也不会有地狱,因为没有这种感知,人将不是人,因而将不是主的居所。主渴望人貌似出于自己来爱祂;因此,主与人一起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主为了这个目的而将自己的东西赐予人,好叫祂可以反过来被爱。因为神性之爱在于这一点:它渴望自己的东西属于人,除非人感觉并感知到来自主的东西似乎是他自己的,否则情况不会是这样。
如果不是出于神性律法,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那么人就不可能有他为之行动的目的;然而,他有这种目的是可能的,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似乎在他自己里面。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就是他的爱,也就是他的生命,而他为之行动的目的是他的爱或生命的快乐,目的在其中呈现自己的结果是功用。他为之行动的目的,也就是他生命之爱的快乐,在人里面被感觉和感知到,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能使他感觉和感知到它;如前所述,这目的就是爱,也就是生命。但当一个人承认属于他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时,主就会赐下祂爱的快乐和祝福,只要这个人作出这种承认,并履行功用。因此,当人通过承认和来自爱的信貌似出于自己将他生命的一切都归于主时,主反过来就会将祂生命的良善归于人,这良善伴随着一切满足或幸福和祝福。主也允许他从内层敏锐地感觉和感知到这种良善在他自己里面,就好像是他自己的,而且人越发自内心意愿他以信所承认的,就越敏锐。那时感知是相互的,因为主所喜悦的感知是,祂在人里面,人在祂里面,人所心满意足的感知是,他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这就是藉着爱,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
63.启1:13.“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表示主,天堂和教会的一切都来自祂。这从“中间”、“七灯台”和“人子”的含义清楚可知:“中间”是指在至内层(参看《属天的奥秘》,1074, 2940, 2973节);由于一切事物都从至内层发出,正如光从中心发出照到周边,所以“中间”表示来自祂。“七灯台”是指新天堂和新教会,如刚才所述(AE 62节)。“人子”是指神性人身,以及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神性真理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由此可见为何主出现在“七灯台中间”,即因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都从祂发出;事实上,正是爱和信之良善构成天堂和教会,这良善来自神性,这一点在基督教界是众所周知的;这良善因来自神性,故来自主,因为主是天堂的神,主的神性构成天堂(参看《天堂与地狱》,2–12节;这是祂的神性人身,参看HH 78–86节)。
“人子”是指神性人身,以及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神性真理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人子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因此,在约翰福音:
群众对耶稣说,你怎么说,人子必须被举起来呢?这人子是谁呢?耶稣回答他们,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的时候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4–36)
从这些话清楚可知,“人子”和“光”具有同样的含义;因为当人们问人子是谁时,主回答说,祂是他们应当信从的光。“光”是指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节;《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49节),因而也指人子。
路加福音:
当人为人子恨恶你们时,你们就有福了。(路加福音6:22)
“为人子”就是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神性真理是对主之信和爱的一切。由于恶人否认这些事,否认的人也恨恶它们,而善人则承认它们,所以经上说善人是有福的。
同一福音书:
那些日子将到,你们将渴望看见人子的一个日子,却看不见。人必对你们说,看哪,在这里!或看哪,在那里!你们不要出去,也不要追随。(路加福音17:22–23)
“渴望看见人子的一个日子”是指渴望纯正的神性真理的某种东西。此处指的是教会的结束,那时将不再有任何信,因为没有任何仁;在这种时候,一切神性真理都将灭亡;由于“人子”表示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人必说,看哪,在这里!或看哪,在那里!不要追随。”
又:
人子来的时候,在世上找得到信吗?(路加福音18:8)
这句话表示当神性真理从天堂被揭示时,它将不被相信。此处“人子”也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主的降临就是教会结束时对神性真理的揭示(参看《属天的奥秘》,3900, 4060节)。
马太福音:
闪电从东边发出,直照到西边。人子降临,也要这样。那时,人子的兆头要显在天上,地上的众支派都要哀哭。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4:27, 30)
“主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在此表示在教会结束时对神性真理的揭示(AE 36节)。
同一福音书:
我对你们说,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大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路加福音:
从今以后,人子要坐在神权能的右手边。(路加福音22:69)
“人子”是指神性人身和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坐在权能的右手边”表示祂拥有全能;经上说他们即将看见这一点,表示当主在世上征服众地狱,并使地狱和天堂里的一切都恢复秩序,那些以爱和爱来接受祂的人从而能得救时,神性真理在它的全能中(参看《属天的奥秘》,9715节);“坐在右手边”表示全能(参看《属天的奥秘》,3387, 4592, 4933, 7518, 8281, 9193节);良善的一切能力都凭借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344, 6423, 8304, 9327, 9410, 9639, 9643节);神性能力本身凭借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AC 6948节);人子降临所要驾的“云”是指字面上的圣言,也就是秩序终端的神性真理(参看创世记18章序言,AC 4060, 4391, 5922, 6343, 6752, 8443, 8781节);“荣耀”是指神性真理本身,就是诸如在圣言内义中的那种(AC 4809, 5922, 8267, 9429节)。
由此可见,启示录中的这些话表示什么:
我又观看,见有一片白云,云上坐着一位好像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启示录14:14)
但以理书:
我在夜间的异象中观看,看哪,有一位像人子的,驾着天云而来。(但以理书7:13)
由于一切审判都根据真理来施行,所以经上说就赐给主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并且人子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当人子降临的时候,祂要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并且要审判(马太福音25:31)。
马太福音:
那撒好种的,就是人子。田地就是世界;种子就是天国之子;稗子就是那恶者之子。(马太福音13:37–38)
“好种”是指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那撒好种的,就是人子;“天国之子”是指天堂和教会里的神性真理;因为“子”是指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89, 491, 533, 1147, 2623节),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虚假,也就是“那恶者之子”。
同一福音书:
人子没有枕头的地方。(马太福音8:20)
这句话表示神性真理处处没有立足之地,也就是在那时的任何人那里都没有立足之地。人子将要受苦,并被处死(马太福音17:12, 22–23; 26:2, 24, 45; 马可福音8:31; 9:12, 31),这表示他们将如此对待神性真理,因而对待主,主是神性真理本身。主在路加福音也教导了这一点:
只是人子必须先受苦,又被这世代弃绝。(路加福音17:25)
耶利米书:
必无人住在那里,也无人子在那里寄居。(耶利米书49:18, 33)
同一先知书:
必无人住在城邑,无人子经过它们。(耶利米书51:43)
不知道圣言灵义的人会以为此处的“城邑”是指城市,“人”和“人子”是指一个人和一个儿子;而且这些城邑将如此荒凉,以至于无人住在其中;但这些话描述的是真理教义方面的教会状态;因为“城”是指教会的教义(参看《属天的奥秘》,402, 2449, 3216, 4492–4493节);“人”是指与良善结合的教会的本质真理(AC 3134, 7716, 9007节);因此,“人子”是指真理。
由于“人子”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所以神性真理被揭示给的先知被称为“人子”(如但以理书8:17; 以西结书2:1, 3, 6, 8;3:1, 3–4, 10, 17, 25; 4:1, 16; 8:5–6, 8, 12, 15; 12:2, 3, 9, 18, 22, 27)。由于圣言中的绝大多数事物也有反面意义,所以“人子”也有一个反面意义,就是反对真理的虚假。因此,在以赛亚书:
你是谁,竟怕那必死的人,怕那如草的人子。(以赛亚书51:12)
诗篇:
你们不要倚靠首领、人子,他们那里没有救恩。(诗篇146:3)
“首领”是指首要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2089, 5044节),所以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首要虚假;“人子”是指虚假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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