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38.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表示那些为了谋取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之人的哀恸和悲伤。这从“客商”和“哭泣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获得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获得邪恶和虚假的知识之人,在此是指那些为了利益,也就是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或知识之人。这就是“客商”的含义(可参看AE 840, 1104节)。“哭泣悲哀”是指悲伤和哀悼。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有四种人,此处描述了他们,即:被称为“地上列王”的人,被称为“地上客商”的人,被称为“货物客商”的人,被称为“船主和水手”的人。启18:9, 10论述了“地上的列王”,启18:11–14论述了“地上的客商”,启18:15–16论述了“货物的客商”,启18:17–19论述了“船主和水手”。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由此明显可知,主只有通过这些律法才能把人引入天堂,尽管祂拥有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神性能力,也就是全能,并且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凭神性智慧知道一切,凭神性能力能做祂所意愿的事。因为被称为圣治律法的这些律法,是关于改造和重生,因而关于人类救赎的秩序律法,主不可能反对这些律法,因为反对它们就是反对祂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爱,因而反对祂自己。第一条律法是,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然而,他仍应承认他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属于爱和信的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这条律法暗示了第二条律法,即:人拥有自由,这自由也应看似他自己的,但他仍应承认,这不是他的,而是在他里面的主的。
这条律法从前一条律法可推知,因为自由与生命合而为一;没有自由,人无法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里面;正是出于自由,他才感觉并感知到这生命,因为正是出于自由,在一个人看来,他生命的一切行为似乎都是他自己的,是他所固有的;自由就是出于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则貌似出于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会说,我有能力做我所意愿的事,我意愿我有能力所做的事;换句话说,我处于自由。再者,谁不能出于自由认为这一件事是善的,那一件事是恶的,或这一件事是真的,那一件事是假的?因此,自由,连同生命一起被赋予人,它从未从人那里被夺走;事实上,它被夺走或削弱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感觉并感知到,他不是自己在活着,而是另一个人在他里面活着,并且属于他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快乐都被夺走,或减少了,因为他成了奴隶。
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因而似乎是他自己的,这一点无需其它证据,只需经历本身就能得到证明。除了当他思考时,他出于自己思考,当他意愿时,他出于自己意愿,当他说话和行动时,他出于自己说话和行动之外,谁还有其它任何感觉或感知?但根据圣治的律法,人不可以知道别的,因为没有这种感觉和感知,他无法将任何事物接收到自己这里,或归于自己,或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事物,因而将不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只是生命的代理人。他就像个机器,或像没有理解力和意愿的直立雕像,双手下垂,等待无法被赋予的流注。因为生命若不貌似被人接受和采用,就不会被保留,而是流过去,人由此从活的变得像一个死人,从一个理性灵魂变得没有理性,因而要么成为野兽,要么成为树桩。因为他将失去生活的快乐,也就是每个人貌似出于自己从接受、采用和产生中所获得的快乐;然而,快乐与生活行如一体,当夺走了生活的一切快乐时,你就会变冷并死亡。
如果不是出于圣治的律法,人应感觉并感知到生命和属于生命的一切似乎在他里面,他只是要承认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无论良善,还是真理,因而无论爱还是信,会归给他。如果没有任何东西能被归给,那么主就不会在圣言中吩咐说,人必须行善避恶,如果他行善,天堂将是他的产业,如果他作恶,地狱将是他的份;事实上,既不会有天堂,也不会有地狱,因为没有这种感知,人将不是人,因而将不是主的居所。主渴望人貌似出于自己来爱祂;因此,主与人一起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主为了这个目的而将自己的东西赐予人,好叫祂可以反过来被爱。因为神性之爱在于这一点:它渴望自己的东西属于人,除非人感觉并感知到来自主的东西似乎是他自己的,否则情况不会是这样。
如果不是出于神性律法,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那么人就不可能有他为之行动的目的;然而,他有这种目的是可能的,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似乎在他自己里面。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就是他的爱,也就是他的生命,而他为之行动的目的是他的爱或生命的快乐,目的在其中呈现自己的结果是功用。他为之行动的目的,也就是他生命之爱的快乐,在人里面被感觉和感知到,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能使他感觉和感知到它;如前所述,这目的就是爱,也就是生命。但当一个人承认属于他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时,主就会赐下祂爱的快乐和祝福,只要这个人作出这种承认,并履行功用。因此,当人通过承认和来自爱的信貌似出于自己将他生命的一切都归于主时,主反过来就会将祂生命的良善归于人,这良善伴随着一切满足或幸福和祝福。主也允许他从内层敏锐地感觉和感知到这种良善在他自己里面,就好像是他自己的,而且人越发自内心意愿他以信所承认的,就越敏锐。那时感知是相互的,因为主所喜悦的感知是,祂在人里面,人在祂里面,人所心满意足的感知是,他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这就是藉着爱,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
288a.启4:9.“每逢四活物将荣耀、尊贵、感谢给予的时候”表示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以及颂扬。这从“荣耀、尊贵”和“感谢”的含义清楚可知:“荣耀、尊贵”当论及主时,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荣耀”是指神性真理,“尊贵”是指神性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感谢”是指颂扬。首先解释一下此处颂扬是什么意思。颂扬当来自主时,是指在天使和世人当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的永恒流注;在天使和世人当中,对主的颂扬是指从心里对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因而一切聪明和智慧,以及幸福都来自主的接受和承认;这一点就是“感谢”在灵义上所表示的。此外,天堂天使和教会成员对主的一切颂扬都不是来自他们自己,而是从主流入他们的。来自人,而不是来自主的颂扬不是来自内心,只来自记忆活动,因而来自口唇;只从记忆和口唇发出,而不是通过它们从内心发出的东西在天上不蒙主垂听,因而不被主接纳,而是像其它响亮的话语那样进入世界。这种颂扬不是从心里承认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都来自主。说从心里承认,意思是从爱之生命承认,因为在圣言中,“心”表示爱,爱就是遵行主诫命的生命;当人处于这种生命时,就有对主的颂扬,也就是从心里对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都来自主的承认。约翰福音中的“被颂扬”也表示这一点: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的话也住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被颂扬,你们也就是我的门徒了。(约翰福音15:7, 8)
288b.四活物,也就是基路伯,之所以给予“荣耀、尊贵、感谢”,是因为“荣耀、尊贵、感谢”所表示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以及颂扬,都是从主发出并流入的;事实上,这些基路伯表示圣治和守卫方面的主(参看AE 277节)。它们“在宝座中间和宝座周围”(这从启示录4:6明显看出子来),主在宝座上(启示录4:2)。由此清楚可知,这些事物来自主。但下一节的话表示心里的接受和承认,那里说,这些话被听到后,“那二十四位长老就俯伏在坐宝座的面前,敬拜那活到时代的时代的,又把他们的冠冕放在宝座前。”
圣言经常提到“荣耀”和“尊贵”,“荣耀”处处表示真理,“尊贵”则表示良善。两者一起被提到,是因为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天上的婚姻,也就是真理与良善的结合。这种婚姻之所以在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是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是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由于这些一起构成天堂,也构成教会,所以它们一起,或这种婚姻在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来自主的神性和主自己也在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这就是为何圣言是最神圣的。圣言的一切或细节里面都有这样一种婚姻(可参看AE 238节;以及《属天的奥秘》,2516, 2712, 3004—3005, 3009, 4138, 5138, 5194, 5502, 6343, 7022, 7945, 8339, 9263, 9314节)。
“荣耀”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3节)。“尊贵”(honor,经上或译为尊荣、威严等)表示神性良善,这一点从前面关于圣言的每个部分中的天上婚姻所说的可知;这也可从以下经文看出来。诗篇:
耶和华造了诸天;荣耀和尊贵在祂面前;力量和华美在祂的圣所。(诗篇96:5, 6)
“诸天”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因为众天堂都来自祂的神性;由于发出并构成天堂的神性是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荣耀和尊贵在祂面前。”“圣所”表示教会;“力量和华美”表示其中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主的神性构成天堂(参看《天堂与地狱》,7–12节);主在众天堂的神性就是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参看《天堂与地狱》,7, 13, 133, 137, 139—140节)。
又:
耶和华神啊,你为至大;你披上荣耀和尊荣为衣。(诗篇104:1)
“披上荣耀和尊荣为衣”当论及耶和华时,表示祂用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束上自己,因为这些从祂发出,因而束上祂,从而构成天堂;因此,在圣言中,它们被称为祂的衣服和遮盖(参看AE 65, 271节)。
又:
耶和华的作为本为大。荣耀和尊荣就是祂的作为。(诗篇111:2, 3)
“耶和华的作为”表示从祂发出并由祂成就的一切;由于它们与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有关,所以经上说:“荣耀和尊荣就是祂的作为。”
又:
一代对一代要称颂你的作为;也要传扬你大能的行为。我要述说你荣耀的壮丽尊贵,默想你奇妙的话语。我要叫人子知道你大能的行为,并你国度尊贵的荣耀。(诗篇145:4, 5, 12)
“荣耀的壮丽尊贵”表示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尊贵的荣耀”表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经上这样说,是因为合一是相互的。事实上,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合一从主发出;但神性真理被天上的天使和教会的人接受,并与神性良善合一;因此,经上说“祂国度尊贵的荣耀”,因为“祂国度”表示天堂和教会。
又:
你将荣耀和尊荣放在祂身上;你将永远的祝福分配给祂。(诗篇21:5, 6)
这些话论及主,放在祂身上的“荣耀和尊荣”表示一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
又:
因你的荣耀和尊贵的大能者啊,愿你大腿边佩剑。在你的尊荣中登上,乘驾真理的话语。(诗篇45:3, 4)
这段经文也论述了主;“大腿边佩剑”表示神性真理从神性良善争战;大腿边的“剑”表示这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10488节)。由于主通过神性真理征服地狱,将天堂纳入秩序,所以经上说祂是“因荣耀和尊贵的大能者”,又说“在尊荣中登上,乘驾真理的话语”;“在尊荣中登上,乘驾真理的话语”表示出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行事。
又:
你使祂比天使微小一点,却赐祂荣耀和尊贵为冠冕。(诗篇8:5)
这句话也论及主;“你使祂比天使微小一点”描述了祂的谦卑状态,“赐祂荣耀和尊贵为冠冕”描述了祂的荣耀状态。“荣耀”表示将神性本身与祂的人身或人性合一,也表示使祂的人身或人性成为神性
以赛亚书:
旷野和干旱之地,你们要欢喜,要让沙漠的平原快乐,又像玫瑰开花,让它开花繁盛,乐上加乐;黎巴嫩的荣耀,并迦密与沙仑的尊贵,必赐给它;他们必看见耶和华的荣耀,我们神的尊贵。(以赛亚书35:1, 2)
此处论述了对外邦人或列族的光照;“旷野和干旱之地”表示他们对真理和良善的无知;“欢喜,快乐,开花”表示他们因真理上的教导和由此而来的光照而喜乐;要赐给他们的“黎巴嫩的荣耀”表示神性真理;“迦密与沙仑的尊贵”表示他们所接受的神性良善。这就是为何经上还说:“他们必看见耶和华的荣耀,我们神的尊贵。”
启示录:
得救的列族要在城的光里行走,地上的诸王必将自己的荣耀、尊贵带给那城。人必将列族的荣耀、尊贵带给那城。(启示录21:24, 26)
这论及新耶路撒冷,新耶路撒冷表示在天堂和地上的新教会;因此,“列族”表示所有处于良善的人,“地上的诸王”表示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经上论到这两类人说,“人必将列族的荣耀、尊贵带给那城”,这句话表示出于对主之爱的良善和源于对邻之仁的良善的信之真理的敬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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