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38

1138.启18:1

1138.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表示那些为了谋取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之人的哀恸和悲伤。这从“客商”和“哭泣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获得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获得邪恶和虚假的知识之人,在此是指那些为了利益,也就是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或知识之人。这就是“客商”的含义(可参看AE 840, 1104节)。“哭泣悲哀”是指悲伤和哀悼。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有四种人,此处描述了他们,即:被称为“地上列王”的人,被称为“地上客商”的人,被称为“货物客商”的人,被称为“船主和水手”的人。启18:9, 10论述了“地上的列王”,启18:11–14论述了“地上的客商”,启18:15–16论述了“货物的客商”,启18:17–19论述了“船主和水手”。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由此明显可知,主只有通过这些律法才能把人引入天堂,尽管祂拥有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神性能力,也就是全能,并且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凭神性智慧知道一切,凭神性能力能做祂所意愿的事。因为被称为圣治律法的这些律法,是关于改造和重生,因而关于人类救赎的秩序律法,主不可能反对这些律法,因为反对它们就是反对祂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爱,因而反对祂自己。第一条律法是,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然而,他仍应承认他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属于爱和信的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这条律法暗示了第二条律法,即:人拥有自由,这自由也应看似他自己的,但他仍应承认,这不是他的,而是在他里面的主的。

这条律法从前一条律法可推知,因为自由与生命合而为一;没有自由,人无法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里面;正是出于自由,他才感觉并感知到这生命,因为正是出于自由,在一个人看来,他生命的一切行为似乎都是他自己的,是他所固有的;自由就是出于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则貌似出于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会说,我有能力做我所意愿的事,我意愿我有能力所做的事;换句话说,我处于自由。再者,谁不能出于自由认为这一件事是善的,那一件事是恶的,或这一件事是真的,那一件事是假的?因此,自由,连同生命一起被赋予人,它从未从人那里被夺走;事实上,它被夺走或削弱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感觉并感知到,他不是自己在活着,而是另一个人在他里面活着,并且属于他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快乐都被夺走,或减少了,因为他成了奴隶。

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因而似乎是他自己的,这一点无需其它证据,只需经历本身就能得到证明。除了当他思考时,他出于自己思考,当他意愿时,他出于自己意愿,当他说话和行动时,他出于自己说话和行动之外,谁还有其它任何感觉或感知?但根据圣治的律法,人不可以知道别的,因为没有这种感觉和感知,他无法将任何事物接收到自己这里,或归于自己,或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事物,因而将不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只是生命的代理人。他就像个机器,或像没有理解力和意愿的直立雕像,双手下垂,等待无法被赋予的流注。因为生命若不貌似被人接受和采用,就不会被保留,而是流过去,人由此从活的变得像一个死人,从一个理性灵魂变得没有理性,因而要么成为野兽,要么成为树桩。因为他将失去生活的快乐,也就是每个人貌似出于自己从接受、采用和产生中所获得的快乐;然而,快乐与生活行如一体,当夺走了生活的一切快乐时,你就会变冷并死亡。

如果不是出于圣治的律法,人应感觉并感知到生命和属于生命的一切似乎在他里面,他只是要承认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无论良善,还是真理,因而无论爱还是信,会归给他。如果没有任何东西能被归给,那么主就不会在圣言中吩咐说,人必须行善避恶,如果他行善,天堂将是他的产业,如果他作恶,地狱将是他的份;事实上,既不会有天堂,也不会有地狱,因为没有这种感知,人将不是人,因而将不是主的居所。主渴望人貌似出于自己来爱祂;因此,主与人一起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主为了这个目的而将自己的东西赐予人,好叫祂可以反过来被爱。因为神性之爱在于这一点:它渴望自己的东西属于人,除非人感觉并感知到来自主的东西似乎是他自己的,否则情况不会是这样。

如果不是出于神性律法,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那么人就不可能有他为之行动的目的;然而,他有这种目的是可能的,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似乎在他自己里面。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就是他的爱,也就是他的生命,而他为之行动的目的是他的爱或生命的快乐,目的在其中呈现自己的结果是功用。他为之行动的目的,也就是他生命之爱的快乐,在人里面被感觉和感知到,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能使他感觉和感知到它;如前所述,这目的就是爱,也就是生命。但当一个人承认属于他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时,主就会赐下祂爱的快乐和祝福,只要这个人作出这种承认,并履行功用。因此,当人通过承认和来自爱的信貌似出于自己将他生命的一切都归于主时,主反过来就会将祂生命的良善归于人,这良善伴随着一切满足或幸福和祝福。主也允许他从内层敏锐地感觉和感知到这种良善在他自己里面,就好像是他自己的,而且人越发自内心意愿他以信所承认的,就越敏锐。那时感知是相互的,因为主所喜悦的感知是,祂在人里面,人在祂里面,人所心满意足的感知是,他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这就是藉着爱,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


诠释启示录 #281

281a.“第四个活

281a.“第四个活物像飞鹰”表示就聪明和各方面的审视而言,神性守卫和圣治的终端的表象。这从“鹰”的含义清楚可知,“鹰”是指聪明,在此是指主的守卫和圣治的神性聪明。“鹰”表示聪明,是因为聪明处于天堂之光,鹰飞到高处,好在那里环顾四周;这就是为何基路伯的这张脸看上去就像“飞鹰”,因为“飞”表示同在和清晰的视野,或四面,或说同在和在周围的审视,当论及神性时,它表示全在。“鹰”之所以表示聪明,还因为“天上的飞鸟”在好的意义上表示理解和理性的事物,“鹰”尤表这些事物,因为它不仅飞得高,还拥有最敏锐的视觉。“天上的飞鸟”在正反两方面的意义上表示理解和理性的事物(参看《属天的奥秘》,745, 776, 866, 988, 991, 3219, 5149, 7441节)。

“鹰”表示聪明,这一点从以下圣言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西结书:

有一大鹰,翅膀大,翎毛长,羽毛丰满,色彩缤纷,来到黎巴嫩,将香柏树梢取去,就是折去它嫩枝的头,叼到贸易之地,放在香料交易商的城中。又取了那地的种子,把它种在撒种的田里,栽于大水旁,仔细放置;它就发芽长成一棵躯干低矮的茂盛葡萄树,其枝转向那鹰,其根在鹰以下,于是成了葡萄树,生出嫩芽,发出枝干。又有一大鹰,翅膀大,羽毛丰满;看哪,这葡萄树从它栽种的苗床上,向这鹰弯过根来,向它发出枝子,好浇灌它;这树栽于良田多水的旁边,好形成枝子,结出果实,成为华美的葡萄树。(以西结书17:1–8)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对属灵教会的建立;内义则描述了它建立的过程,或该教会之人重生的过程,从开始直到结束。第一只鹰描述了属世人或外在人通过来自圣言的知识和认知重生的过程;另一只鹰描述了属灵人或内在人通过源于良善的真理重生的过程;因此,第一只鹰表示属世人的聪明,第二只鹰表示属灵人的聪明。可以用几句话来解释这些细节表示什么。经上说第一只鹰“翅膀大,翎毛长,羽毛丰满”,这表示丰富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和认知;最初的聪明,也就是属世人的聪明就源于这些知识和认知。因此,经上说它“色彩缤纷”,因为各种色彩表示属于知识和认知之物(参看《属天的奥秘》,9658节)。它“将香柏树梢取去”表示它从源于圣言的教会教义中取了一些真理的知识和认知;因为“黎巴嫩”表示这教义,“香柏树梢”表示知识。“他折去它嫩枝的头,叼到贸易之地”表示源于这教义的知识或认知,知识被应用于这教义;“嫩枝的头”表示首要知识,“贸易之地”表示已知事物或知识所属的属世人。“放在香料交易商的城中”表示在属世人里面源于良善的真理当中;“香料”表示因源于良善而可悦纳的真理(可参看《属天的奥秘》,4748, 5621, 9474—9475, 10199, 10254节)。“取了那地的种子,把它种在撒种的田里,栽于大水旁,仔细放置”表示增多;“那地的种子”表示教会的真理;“撒种的田”表示它生长所凭借的良善;“大水”表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仔细放置”表示与虚假的分离;“它就发芽长成一棵茂盛的葡萄树,其枝转向那鹰,其根在鹰以下”表示由对真理知识的排列和将它们投入功用的应用所产生的教会。“于是成了葡萄树,生出嫩芽,发出枝干”表示属灵教会的开始和真理的不断增长。“葡萄树”是指属灵教会(参看《属天的奥秘》,1069, 6375, 9277节)。到目前为止,经上一直描述属世人或外在人里面的教会的开始;现在另一只鹰则描述了它的建立,这种建立发生在属灵人或内在人中。由于这鹰表示属灵的聪明,所以经上说:“这葡萄树向它,也就是这鹰弯过根来,向它发出枝子,好浇灌它。”“根”表示知识,“枝子”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认知,这些认知都被应用于属灵人或内在人中的真理;没有对它们的属灵应用,人根本就不会变得智慧。“葡萄树栽于良田多水的旁边,好形成枝子,结出果实,成为华美的葡萄树”描述了源于良善的真理的增多和结实,因而描述了聪明的增长;“良田”是指仁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多水”是指良善和真理的知识;“形成枝子”是指使真理增多;“结出果实”是指产出良善,也就是功用;“华美的葡萄树”是指属灵教会,包括内在的和外在的。不过,这些事都是重生和人里面的教会建立的奥秘,所以根据《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从《属天的奥秘》一书所引用的关于知识和认知的内容(NJHD 51节),以及关于重生的内容(NJHD 183节)可以理解得更好。

281b.“鹰”表示聪明,这一点也可见于以赛亚书:

那等候耶和华的,必重新得力;他们必如鹰展翅上腾。(以赛亚书40:31)

“如鹰展翅上腾”是指上升到天堂之光,因而上升到聪明。

诗篇:

耶和华使你的口满足,以致你如鹰被更新。(诗篇103:5)

“如鹰被更新”是指在聪明方面被更新。

摩西五经:

你们已经看见我怎样背你们如在鹰翅膀上,带你们来归我自己。(出埃及记19:4)

“背他们如在鹰翅膀上,带来”也表示进入聪明,因为进入了天堂和天堂之光。

申命记:

耶和华在旷野之地遇见他;就环绕他,教导他,保护他,如同保护眼中的瞳仁。又如鹰搅动巢窝,在雏鹰以上振翅,展翅接取它们,把它们背在两翼之上。这样,耶和华独自引导他。(申命记32:10–12)

此处论述了古教会的建立,以及那些属于古教会之人的初次改造;耶和华遇见他们的“旷野之地”表示他们的第一个状态;“旷野之地”是指因没有真理而没有良善的地方;“鹰”及其在高处的“巢窝”,“在雏鹰以上振翅,展翅接取它们”描述了他们在真理上的教导,对他们的守卫,免受虚假之害,以及对他们心智内层的打开,好叫他们可以进入天堂之光,从而进入对真理和良善的理解,也就是聪明;此处与鹰作比较,是因为“鹰”表示聪明。

撒母耳记下:

扫罗和约拿单比鹰更快,比狮子还强。(撒母耳记下1:23)

“扫罗”作为君王,“约拿单”作为君王的儿子,表示教会的真理;由于聪明和能力都来自真理,所以经上说他们“比鹰更快,比狮子还强”;在圣言中,“快”当论及聪明时,表示对真理的情感。因为大卫为扫罗和约拿单写哀歌,将弓歌教导犹大人;犹大的“狮子”表示教会的真理,“弓”表示与虚假争战的真理的教义。

约伯记:

鹰隼飞翔,展翅向南,岂是藉你的聪明吗?大鹰上腾,在高处搭窝,岂是因你的吩咐吗?她在山岩居住过夜;从那里窥察食物,眼睛远远观望;被杀的人在哪里,她也在那里。(约伯记39:26–3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聪明,没有人能从自己,或自己的东西中获得聪明;因此,经上说:“鹰隼飞翔,展翅向南,岂是藉你的聪明吗?”以此表示人引领自己进入“南”所表示的聪明之光;但在这种情况下,这是不可能的。“大鹰上腾,在高处搭窝,在山岩居住过夜;从那里窥察食物,眼睛远远观望”描述了属于属灵人的聪明本身。“大鹰上腾,岂是因你的吩咐”表示没有人从自己拥有这种聪明。“被杀的人在哪里,她也在那里”表示能从自我聪明或人自己的聪明发出的,无非是虚假;在圣言中,“被杀的人”表示那些真理被虚假灭绝的人(参看《属天的奥秘》,4503节)。

由此可见,在路加福音,当门徒问主最后的审判会在哪里时,主的话表示什么:

门徒说,主啊,哪里有这事?耶稣对他们说,身体在哪里,鹰也必聚在哪里。(路加福音17:37)

此处“身体”表示灵界,就是所有人,无论善恶,都在一起的地方;“鹰”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以及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因而表示那些处于真聪明的人和那些处于假聪明的人。假聪明出于人的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而真聪明通过圣言出于主。

在以下圣言经文中,“鹰”也描述了出于人自己的聪明或自我聪明的虚假。耶利米书:

看哪,他必如云上升,他的战车如暴风,他的马匹比鹰更快。我们有祸了,因为我们破坏了。(耶利米书4:13)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教会中真理的荒凉,上升的“云”表示虚假;如暴风的“战车”表示虚假的教义;他那比鹰更快的“马匹”表示他们在推理反对真理并摧毁它们中的欲望和乐趣,因为在圣言中,“快”和“速速”表示被情感和欲望搅动(参看《属天的奥秘》,7695, 7866节);“马”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对虚假的理解,或基于虚假反对真理的推理 (参看《属天的奥秘》,2760, 2762, 3217, 5321, 6125, 6400, 6534, 7024, 8146, 8148, 8381节)。由于“马”表示对真理的理解,“鹰”表示聪明,在此表示自我聪明或人自己的聪明,也就是基于虚假的推理,所以经上说:“他的马匹比鹰更快。”

耶利米哀歌:

追赶我们的比空中的鹰更快。(耶利米哀歌4:19)

哈巴谷书:

他的马比豹更快,比晚上的豺狼更猛,他的马兵四散,他的马兵都从远方而来;他们飞跑如鹰急速吞食。他们都为强暴而来。(哈巴谷书1:8, 9)

此处“鹰”也表示基于虚假反对真理的推理,这是出于人自己的聪明,或自我聪明的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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