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38

1138.启18:1

1138.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表示那些为了谋取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之人的哀恸和悲伤。这从“客商”和“哭泣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获得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获得邪恶和虚假的知识之人,在此是指那些为了利益,也就是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或知识之人。这就是“客商”的含义(可参看AE 840, 1104节)。“哭泣悲哀”是指悲伤和哀悼。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有四种人,此处描述了他们,即:被称为“地上列王”的人,被称为“地上客商”的人,被称为“货物客商”的人,被称为“船主和水手”的人。启18:9, 10论述了“地上的列王”,启18:11–14论述了“地上的客商”,启18:15–16论述了“货物的客商”,启18:17–19论述了“船主和水手”。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由此明显可知,主只有通过这些律法才能把人引入天堂,尽管祂拥有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神性能力,也就是全能,并且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凭神性智慧知道一切,凭神性能力能做祂所意愿的事。因为被称为圣治律法的这些律法,是关于改造和重生,因而关于人类救赎的秩序律法,主不可能反对这些律法,因为反对它们就是反对祂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爱,因而反对祂自己。第一条律法是,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然而,他仍应承认他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属于爱和信的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这条律法暗示了第二条律法,即:人拥有自由,这自由也应看似他自己的,但他仍应承认,这不是他的,而是在他里面的主的。

这条律法从前一条律法可推知,因为自由与生命合而为一;没有自由,人无法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里面;正是出于自由,他才感觉并感知到这生命,因为正是出于自由,在一个人看来,他生命的一切行为似乎都是他自己的,是他所固有的;自由就是出于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则貌似出于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会说,我有能力做我所意愿的事,我意愿我有能力所做的事;换句话说,我处于自由。再者,谁不能出于自由认为这一件事是善的,那一件事是恶的,或这一件事是真的,那一件事是假的?因此,自由,连同生命一起被赋予人,它从未从人那里被夺走;事实上,它被夺走或削弱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感觉并感知到,他不是自己在活着,而是另一个人在他里面活着,并且属于他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快乐都被夺走,或减少了,因为他成了奴隶。

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因而似乎是他自己的,这一点无需其它证据,只需经历本身就能得到证明。除了当他思考时,他出于自己思考,当他意愿时,他出于自己意愿,当他说话和行动时,他出于自己说话和行动之外,谁还有其它任何感觉或感知?但根据圣治的律法,人不可以知道别的,因为没有这种感觉和感知,他无法将任何事物接收到自己这里,或归于自己,或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事物,因而将不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只是生命的代理人。他就像个机器,或像没有理解力和意愿的直立雕像,双手下垂,等待无法被赋予的流注。因为生命若不貌似被人接受和采用,就不会被保留,而是流过去,人由此从活的变得像一个死人,从一个理性灵魂变得没有理性,因而要么成为野兽,要么成为树桩。因为他将失去生活的快乐,也就是每个人貌似出于自己从接受、采用和产生中所获得的快乐;然而,快乐与生活行如一体,当夺走了生活的一切快乐时,你就会变冷并死亡。

如果不是出于圣治的律法,人应感觉并感知到生命和属于生命的一切似乎在他里面,他只是要承认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无论良善,还是真理,因而无论爱还是信,会归给他。如果没有任何东西能被归给,那么主就不会在圣言中吩咐说,人必须行善避恶,如果他行善,天堂将是他的产业,如果他作恶,地狱将是他的份;事实上,既不会有天堂,也不会有地狱,因为没有这种感知,人将不是人,因而将不是主的居所。主渴望人貌似出于自己来爱祂;因此,主与人一起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主为了这个目的而将自己的东西赐予人,好叫祂可以反过来被爱。因为神性之爱在于这一点:它渴望自己的东西属于人,除非人感觉并感知到来自主的东西似乎是他自己的,否则情况不会是这样。

如果不是出于神性律法,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那么人就不可能有他为之行动的目的;然而,他有这种目的是可能的,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似乎在他自己里面。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就是他的爱,也就是他的生命,而他为之行动的目的是他的爱或生命的快乐,目的在其中呈现自己的结果是功用。他为之行动的目的,也就是他生命之爱的快乐,在人里面被感觉和感知到,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能使他感觉和感知到它;如前所述,这目的就是爱,也就是生命。但当一个人承认属于他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时,主就会赐下祂爱的快乐和祝福,只要这个人作出这种承认,并履行功用。因此,当人通过承认和来自爱的信貌似出于自己将他生命的一切都归于主时,主反过来就会将祂生命的良善归于人,这良善伴随着一切满足或幸福和祝福。主也允许他从内层敏锐地感觉和感知到这种良善在他自己里面,就好像是他自己的,而且人越发自内心意愿他以信所承认的,就越敏锐。那时感知是相互的,因为主所喜悦的感知是,祂在人里面,人在祂里面,人所心满意足的感知是,他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这就是藉着爱,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


诠释启示录 #279

279a.“第二个活

279a.“第二个活物像牛犊”表示就保护而言,神性良善的终端的表象。这从“牛犊”或小公牛的含义清楚可知,“牛犊”或小公牛是指属世人的良善,尤指他的纯真和仁爱的良善;它因指属世人的良善,故也指最低层天堂的良善,因为这层天堂是属灵-属世的(参看《天堂与地狱》,29–31节)。由于这种良善在终端天堂,所以有一种守卫或保护,防止高层天堂不通过爱与仁之良善就被靠近;这就是为何有一个基路伯像牛犊。这种表象在终端(可参看AE 278a节)。“牛犊”或“小公牛”表示属世人的良善,因为那些属于牛群的动物表示外在或属世人中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那些属于羊群的动物表示内在或属灵人中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那些属于羊群的动物就是羔羊,母山羊,母绵羊,公绵羊,公山羊;那些属于牛群的动物是公牛,小公牛和牛犊。

“小公牛”和“牛犊”表示属世人的良善,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它们的经文明显看出来。首先从以西结书对基路伯的脚的描述明显看出来:

他们的右脚和脚掌好像牛犊之蹄,都像磨光了的铜的颜色那么发亮。(以西结书1:7)

他们的右脚看上去之所以是这样,是因为基路伯代表主的神性守卫,脚和脚掌代表终端或属灵-属世天堂和自然界中的神性守卫。“脚”表示总体上的属世层;“右脚”表示良善方面的属世层;“脚掌”表示属世层的终端;“磨光了的铜”也表示属世层的良善。由此清楚可知,“牛犊”表示属世层的良善;进行守卫和保护,以免天堂不通过爱与仁之良善就被靠近的终端良善就在这属世层。“脚”表示属世层(参看《属天的奥秘》,2162, 3147, 3761, 3986, 4280, 4938–4952, 5327—5328节);右边的表示真理所来自的良善(AC 9604, 9736, 10061节);因此,“右脚”表示良善方面的属世层。“手掌”、“脚掌”和“蹄”表示属世层的终端(AC 4938, 7729节);“磨光了的铜”表示属世良善(参看AE 70节)。

何西阿书:

你当回归耶和华,对祂说,求你除去一切罪孽,悦纳善行;我们就回报我们嘴唇的小公牛。(何西阿书14:2)

没有人能知道“回报嘴唇的小公牛”是什么意思,除非他知道“小公牛”和“嘴唇”分别表示什么。它们明显表示出于一颗善心的忏悔和感恩;但经上如此表述,是因为“小公牛”表示外在良善,“嘴唇”表示教义;因此,“回报嘴唇的小公牛”表示出于教义的良善而忏悔和感恩。“嘴唇”表示教义(参看《属天的奥秘》,1286, 1288节)。

阿摩司书:

你们使强暴的居所接近;他们躺卧在象牙床上,吃着羊群中的羊羔和牛栏中间的牛犊。(阿摩司书6:3, 4)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那些拥有大量良善和真理的知识,却过着邪恶生活的人;“吃着羊群中的羊羔”表示吸收内在良善或属灵人的知识;“吃着牛栏中间的牛犊”表示吸收外在良善或属世人的知识;“使强暴的居所接近”是指过着违背仁爱的生活。

玛拉基书:

向你们敬畏我名的人,必有公义的太阳升现,他的翅膀有医治之能;你们必出来跳跃如圈里的肥犊。(玛拉基书4:2)

“必向敬畏耶和华之名的人升现的公义的太阳”表示爱之良善;“他的翅膀有医治之能”表示信之真理;因此,“出来跳跃如肥犊”表示一切良善的增长,“肥”和“脂肪”表示良善。

路加福音:

论到那心里懊悔的浪子,父亲吩咐仆人说,把那上好的袍子拿出来给他穿上;把戒指戴在他手上,把鞋穿在他脚上;把那肥牛犊牵来宰了,我们可以吃了快乐。(路加福音15:22, 23)

只理解字义的人以为这段经文并不包含比出现在字义中的更深的含义,而事实上,每个细节都包含天上的某种事物,如叫他们给他穿上好的袍子,把戒指戴在他手上,把鞋穿在他脚上,把那肥牛犊牵来宰了,让他们吃了快乐。“浪子”表示那些挥霍属灵财富,也就是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之人;他回到他父亲那里,忏悔他不配称为他的儿子,表示内心的懊悔和谦卑。给他穿上的“上好袍子”表示总体和首要的真理;手上的“戒指”表示内在或属灵人中真理与良善的结合;脚上的“鞋子”表示外在或属世人中真理与良善的结合;这两者都表示重生。“肥牛犊”表示爱与仁之良善,“吃了快乐”表示联合和天上的喜乐。

耶利米书:

那些违犯我的约、不遵守他们在我面前所立之约的话的人,我必使他们像他们劈成两半,使他们从两半中间经过的牛犊;那些从牛犊的两半中间经过的人,就是犹大的首领、耶路撒冷的首领、太监、祭司和这地的民,我必将他们交在仇敌手中,他们的尸首必给空中的飞鸟作食物。(耶利米书34:18–20)

没有人能知道“牛犊之约”和“从它两半中间经过”是什么意思,除非他知道“约”、“牛犊”和它被劈成两半表示什么;也知道“犹大和耶路撒冷的首领”、“太监”、“祭司”、“这地的民”是什么意思。显然,此处有天上的某个奥秘;不过,当知道“约”表示结合时,就能明白这个奥秘;“牛犊”表示良善,“被劈成两半的牛犊”表示从主这一方发出的良善,和人那一方所接受的良善,由此而有结合;“犹大和耶路撒冷的首领、太监、祭司、这地的民”表示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从两半中间经过”表示结合。当知道这些事时,就能明白这些话的内义,即: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与这个民族没有结合,只有分离。

与亚伯兰的“牛犊之约”也包含类似事物;对此,创世记如此记着说:

耶和华对亚伯兰说,你取一头三岁大的小母牛,一只三岁大的母山羊,一只三岁大的公绵羊,一只斑鸠和一只雏鸽。亚伯兰就把这一切都拿了来,每样从中间劈成两半,一半对着一半摆列,只有鸟没有劈开。有鸷鸟下来落在这些尸体上;亚伯兰就把它们赶走了。日头正落的时候,亚伯兰沉睡了;看哪,有可怕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当那日,耶和华与亚伯兰立约。(创世记15:9–12, 18)

落在亚伯兰身上的“可怕大黑暗”表示犹太民族的状态,这个民族在教会的真理和良善方面处于最大的黑暗。先知书以“他们劈成两半,并从它们中间经过的牛犊之约”来描述犹太民族的这种状态。

279b.由于“牛犊”表示属世人的良善及其真理,也就是知识,或科学真理,还由于“埃及”表示属世人及其知识,所以在圣言中,埃及被称为“母牛犊”和“公牛犊”;此外,当他们将教会的知识用于邪术和偶像崇拜的目的时,就将牛犊变成一种偶像。这就是为何以色列人在旷野为自己造公牛犊,并拜它,又为何他们在撒玛利亚有一个牛犊。

埃及被称为公牛犊和母牛犊,这一点可见于耶利米书:

埃及是肥美的母牛犊,但出于北方的毁灭来到了,她在她中间的雇工好像圈里的公牛犊。(耶利米书46:20, 21)

关于以色列人在旷野为自己所造的牛犊,可参看出埃及记32章;关于“撒玛利亚的牛犊”,可参看列王纪上(12:28–32);对此,何西阿书上说:

他们立君王,却不由我;他们立首领,我却不知道;他们用银金为自己制造偶像,以致被剪除。撒玛利亚啊,你的牛犊已经丢弃你。这牛犊出于以色列,匠人造了它,它不是神;撒玛利亚的牛犊必被打碎。(何西阿书8:4–6)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对圣言的败坏解释,圣言的字义转而支持自我之爱,或他们自己的爱,和由此孕育的宗教原则。“他们立君王,却不由我;他们立首领,我却不知道”表示源于自我聪明的教义,这些教义本身是虚假,但他们却使之看似真理。因为“君王”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首领”表示首要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被称为宗教原则的虚假。“用银金制造偶像”表示他们虽败坏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仍拜它们为神圣,尽管它们因源于自我聪明,或他们自己的聪明而缺乏生命。“银”是指真理,“金”是指良善,它们都来自主。“偶像”表示出于来自自我聪明的教义的敬拜;“匠人造了它,它不是神”表示它来自人的自我,而不是来自神性;“被打碎”表示被驱散;由此清楚可知,“撒玛利亚的牛犊”表示什么。“牛犊”因表示属世人的良善,故也被献为祭(对此,参看出埃及记29:11, 12等; 利未记4:3, 13等; 8:15等; 9:2; 16:3; 23:18; 民数记8:8等; 15:24; 28:19, 20; 士师记6:25–29; 撒母耳记上1:25; 16:2; 列王纪上18:23–26, 33)。事实上,被献为祭的所有动物都表示各种教会良善。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