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38

1138.启18:1

1138.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表示那些为了谋取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之人的哀恸和悲伤。这从“客商”和“哭泣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获得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获得邪恶和虚假的知识之人,在此是指那些为了利益,也就是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或知识之人。这就是“客商”的含义(可参看AE 840, 1104节)。“哭泣悲哀”是指悲伤和哀悼。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有四种人,此处描述了他们,即:被称为“地上列王”的人,被称为“地上客商”的人,被称为“货物客商”的人,被称为“船主和水手”的人。启18:9, 10论述了“地上的列王”,启18:11–14论述了“地上的客商”,启18:15–16论述了“货物的客商”,启18:17–19论述了“船主和水手”。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由此明显可知,主只有通过这些律法才能把人引入天堂,尽管祂拥有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神性能力,也就是全能,并且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凭神性智慧知道一切,凭神性能力能做祂所意愿的事。因为被称为圣治律法的这些律法,是关于改造和重生,因而关于人类救赎的秩序律法,主不可能反对这些律法,因为反对它们就是反对祂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爱,因而反对祂自己。第一条律法是,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然而,他仍应承认他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属于爱和信的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这条律法暗示了第二条律法,即:人拥有自由,这自由也应看似他自己的,但他仍应承认,这不是他的,而是在他里面的主的。

这条律法从前一条律法可推知,因为自由与生命合而为一;没有自由,人无法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里面;正是出于自由,他才感觉并感知到这生命,因为正是出于自由,在一个人看来,他生命的一切行为似乎都是他自己的,是他所固有的;自由就是出于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则貌似出于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会说,我有能力做我所意愿的事,我意愿我有能力所做的事;换句话说,我处于自由。再者,谁不能出于自由认为这一件事是善的,那一件事是恶的,或这一件事是真的,那一件事是假的?因此,自由,连同生命一起被赋予人,它从未从人那里被夺走;事实上,它被夺走或削弱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感觉并感知到,他不是自己在活着,而是另一个人在他里面活着,并且属于他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快乐都被夺走,或减少了,因为他成了奴隶。

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因而似乎是他自己的,这一点无需其它证据,只需经历本身就能得到证明。除了当他思考时,他出于自己思考,当他意愿时,他出于自己意愿,当他说话和行动时,他出于自己说话和行动之外,谁还有其它任何感觉或感知?但根据圣治的律法,人不可以知道别的,因为没有这种感觉和感知,他无法将任何事物接收到自己这里,或归于自己,或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事物,因而将不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只是生命的代理人。他就像个机器,或像没有理解力和意愿的直立雕像,双手下垂,等待无法被赋予的流注。因为生命若不貌似被人接受和采用,就不会被保留,而是流过去,人由此从活的变得像一个死人,从一个理性灵魂变得没有理性,因而要么成为野兽,要么成为树桩。因为他将失去生活的快乐,也就是每个人貌似出于自己从接受、采用和产生中所获得的快乐;然而,快乐与生活行如一体,当夺走了生活的一切快乐时,你就会变冷并死亡。

如果不是出于圣治的律法,人应感觉并感知到生命和属于生命的一切似乎在他里面,他只是要承认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无论良善,还是真理,因而无论爱还是信,会归给他。如果没有任何东西能被归给,那么主就不会在圣言中吩咐说,人必须行善避恶,如果他行善,天堂将是他的产业,如果他作恶,地狱将是他的份;事实上,既不会有天堂,也不会有地狱,因为没有这种感知,人将不是人,因而将不是主的居所。主渴望人貌似出于自己来爱祂;因此,主与人一起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主为了这个目的而将自己的东西赐予人,好叫祂可以反过来被爱。因为神性之爱在于这一点:它渴望自己的东西属于人,除非人感觉并感知到来自主的东西似乎是他自己的,否则情况不会是这样。

如果不是出于神性律法,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那么人就不可能有他为之行动的目的;然而,他有这种目的是可能的,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似乎在他自己里面。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就是他的爱,也就是他的生命,而他为之行动的目的是他的爱或生命的快乐,目的在其中呈现自己的结果是功用。他为之行动的目的,也就是他生命之爱的快乐,在人里面被感觉和感知到,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能使他感觉和感知到它;如前所述,这目的就是爱,也就是生命。但当一个人承认属于他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时,主就会赐下祂爱的快乐和祝福,只要这个人作出这种承认,并履行功用。因此,当人通过承认和来自爱的信貌似出于自己将他生命的一切都归于主时,主反过来就会将祂生命的良善归于人,这良善伴随着一切满足或幸福和祝福。主也允许他从内层敏锐地感觉和感知到这种良善在他自己里面,就好像是他自己的,而且人越发自内心意愿他以信所承认的,就越敏锐。那时感知是相互的,因为主所喜悦的感知是,祂在人里面,人在祂里面,人所心满意足的感知是,他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这就是藉着爱,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


诠释启示录 #277

277a.“宝座中间

277a.“宝座中间和宝座周围有四个活物,前后都满了眼睛”表示主的守卫和圣治,防止不通过爱与仁之良善就靠近内层天堂,以便依赖于其上的低层事物可以处于秩序。这从“宝座中间”、“宝座周围”、“四活物”和“眼睛”的含义清楚可知:“宝座中间”是指来自主,因为坐在宝座上的那一位是主(参看AE 268节);“宝座周围”是指内层或高层天堂,因为这些天堂最接近主;“四活物”,也就是基路伯,是指神性守卫和圣治,防止不通过爱与仁之良善就靠近内层或高层天堂,下文会解释这一点;前后都满了的“眼睛”是指主的圣治;因为“眼睛”当论及人时,表示理解力,也就是他的内在视觉,但当论及主时,它们表示圣治(参看AE 68, 152节)。由于“眼睛”在此表示主的圣治,防止不通过爱与仁之良善就靠近高层天堂,所以只见这些基路伯“前后都满了眼睛”。低层事物,也就是低层天堂,以及地上的教会,都依赖于主的圣治,以便它们可以处于秩序,因为主的流注既直接来自祂自己,也间接通过高层天堂进入低层天堂和教会;因此,除非高层天堂处于秩序,否则低层天堂无法处于秩序。关于这种流注,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77—278节)。

此处“四活物”是指基路伯,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以西结书,以西结在迦巴鲁河边看到类似事物,他在以西结书第1章和第10章描述了它们,它们在第10章被称为“基路伯”(以西结书10:1, 2, 4–9, 14, 16, 18, 19)。关于它们,经上说:

基路伯升上去了;这些是我在迦巴鲁河边所见的活物。这些是我在迦巴鲁河边所见,以色列神以下的活物,我就知道他们是基路伯。(以西结书10:15, 20)

该先知如此描述这四个活物,就是基路伯:

在迦巴鲁河边显出四个活物的形像。它们的外表是这样,有人的形像,它们各有四张脸,各有四个翅膀。它们脸的形像是这样;它们四个都有人的脸,右面有狮子的脸,它们四个左面都有牛的脸,它们四个都有鹰的脸。它们的形像,就如烧着的火炭,又如灯的形状;火在四活物中间上去下来,这火很明亮,从火中发出闪电。活物的头以上有奇妙水晶形状的穹苍。在它们头以上的穹苍之上有宝座的形像,仿佛蓝宝石的形状;在宝座形像以上有一个形像,仿佛人的形状在它上头。我从他腰以下的形状看见仿佛火的形状,周围也有光辉,如云中弓的形状;周围耶和华光辉的形状也是这样;这形状就是耶和华荣耀的形像。(以西结书1:5, 6, 10, 13, 22, 26–28)

经上以这些代表描述了主在高层天堂的神性,以及祂的圣治,即防止不通过爱与仁之良善就靠近它们;这段描述包含了启示录第四章关于各天堂的安排所提到的一切事物,它们由外表好像碧玉和红宝石的那一位坐着的“宝座”,以及宝座周围的“彩虹”,宝座前点着的“火灯”,和其它事物来表示;因此,无需解释它们,尤其在这个地方解释它们。

只要说明,在圣言中,“基路伯”表示主的守卫和圣治,防止不通过爱与仁之良善就靠近高层天堂,以便低层事物可以处于秩序。这一点从当人被逐出伊甸园时,安置在伊甸园前面的基路伯明显看出来;对此,摩西五经如此描述:

当耶和华神把那人赶出去时,祂又使基路伯在伊甸的东方居住,还有剑的火焰自行转动,要把守生命树的道路。(创世记3:24)

至于在这些章节,那人和他的妻子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中的相关解释,即:在那里,“人”表示上古教会,该教会是一个属天教会;属天教会不同于属灵教会之处在于:属天教会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而属灵教会处于对邻之仁的良善(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节)。两个高层天堂就从构成地上这两种教会的世人中形成。因此,属天教会,也就是这个地球上最古老和最初的教会,衰落并开始远离爱之良善时,经上就说:“使基路伯在伊甸的东方居住,还有剑的火焰自行转动,要把守生命树的道路。”“伊甸的东方”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进入的地方;自行转动的“剑的火焰”表示来自那良善、进行保护的真理;“生命树”表示来自主、在高层天堂的神性,也就是爱与仁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天上喜乐。由此清楚可知,“基路伯”表示守卫,防止不通过爱与仁之良善就靠近这些天堂;因此,经上还说它们“把守生命树的道路”。“东方”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1250, 3708节);“伊甸”表示由此而来的智慧(《属天的奥秘》,99—100节);“剑”表示与虚假争战并驱散它的真理,因而表示进行保护的真理(AE 73, 131a);“火焰”表示来自属天良善的真理(《属天的奥秘》,3222, 6832, 9570节);“生命树”表示来自主的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天上喜乐(参看AE 109—110节)。

277b.由于“基路伯”的这种含义,两个实金的二基路伯安在柜子的施恩座上,对此,摩西五经如此描述:

要造两个基路伯,要用实金来造,安在施恩座的两头;要从施恩座中造基路伯。基路伯要向上张开翅膀,用它们的翅膀遮掩施恩座;基路伯的脸要朝着施恩座。要将施恩座安在柜上。我要在那里与你相会,又在二基路伯中间与你说话。(出埃及记25:18–22; 37:7–9)

“柜子”和“会幕”代表高层天堂;盛有法版或律法的柜子代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幔子之外的居所代表中间或第二层天堂;“施恩座”代表对出于爱与仁之良善的敬拜的一切的垂听和接受;“基路伯”代表守卫;造它们所用的“金子”代表爱之良善。由此也清楚看出,“二基路伯”代表守卫,防止不通过爱与仁之良善就靠近高层天堂。“会幕”代表总体上主所在的天堂(参看《属天的奥秘》,9457, 9481, 10545节);“柜子”代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AC 3478, 9485节);柜子里的“法版”或律法代表圣言方面的主(AC 3382, 6752, 7463节);幔子之外的“居所”代表中间或第二层天堂(AC 3478, 9457, 9481, 9485, 9594, 9596, 9632节);“施恩座”代表对出于来自主的爱与仁之良善的敬拜的一切的垂听和接受(AC 9506节);“金子”代表爱之良善(AC 113, 1551—1552, 5658, 6914, 6917, 9510, 9874, 9881节)。

由于“基路伯”表示这些守卫,所以:

居所的帷幔上和幔子上也有基路伯。(出埃及记26:1, 31)

由于同样的原因,所罗门在圣殿的至圣所:

造了橄榄木的基路伯,把它们安在内部房屋的中间,又用金子包裹它们,还在周围所有的墙上都雕刻了基路伯的形像,棕树,和开放的花朵;又以同样的方式装饰了两扇门。(列王纪上6:23–29, 32–35)

“殿”也表示天堂和教会,它的“至圣所”表示天堂和教会的至内层。造基路伯所用的“橄榄木”表示爱之良善;包裹它们的“金子”也表示爱之良善。上面雕刻着基路伯的“墙”表示天堂和教会的终端,其上的“基路伯”表示守卫。也有基路伯在上面的“门”表示进入天堂和教会的入口。由此清楚看出,“基路伯”表示守卫,防止不通过爱与仁之良善就靠近天堂。“基路伯”因表示这些守卫,故也表示主的圣治,因为这些守卫来自主,是祂的圣治。“殿”和“神的家”表示天堂和教会(参看AE 220节);因此,“至圣所”表示它们的至内层。“橄榄木”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886, 3728, 4582, 9780, 9954, 10261节);“金子”同样表示爱之良善(参看AE 242节)。“门”表示靠近和准许进入(参看AE 248节)。

同样,新殿也被描述为装饰着基路伯;对此,以西结书如此记着说:

(墙上)雕刻基路伯和棕树,一个基路伯和一个基路伯之间有一棵棕树;所有房屋周围都是如此,从地至门以上,都造了基路伯和棕树;殿墙就是这样。(以西结书41:18–20)

“棕树”表示属灵良善,也就是仁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8369节)。

由于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就是那进行保护的,所以推罗王被称为“基路伯”;“王”表示神性真理,“推罗”表示知识或认知;因此,“推罗王”表示聪明;关于推罗王,以西结书如此记着说:

推罗王啊,你曾在伊甸神的园中,各样宝石是你的遮盖。你是基路伯,就是那一位保护者的伸展,我将你安置在神的圣山上;你行走在火石中间。在你受造的那一日,你在路上就都完善。(以西结书28:12–15)

“王”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31b节);“推罗”表示知识(《属天的奥秘》,1201节)。“宝石”表示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AC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它们被称为“火石”,是因为“火”表示爱之良善(AC 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由于“推罗王”表示来自神性真理的聪明,以及这种守卫或保护,所以推罗王被称为“基路伯,就是那一位保护者的伸展”。

由于高层天堂若不通过爱与仁之良善就无法靠近,也就是说,无法通过敬拜和祷告来靠近,除非它们从那良善发出,所以当摩西和亚伦进入柜子上的二基路伯之间的居所时,主才和他们说话(出埃及记25:22)。这一点在摩西五经中也是很明显的:

摩西进会幕的时候,听见法柜的施恩座以上,二基路伯之间与他说话的声音。(民数记7:89)

由于进行治理和守卫的是从主发出的神性,所以经上论到主说:

祂坐在基路伯上。(以赛亚书37:16; 诗篇18:9, 10; 80:1; 99:1; 撒母耳记上4:4; 撒母耳记下6:2)

由于本章论述的主题是为审判对一切事物的安排,所以此处也论述基路伯,也就是主的守卫和圣治,防止不通过爱与仁之良善就靠近高层天堂;除非这种安排在审判之前完成,否则真正的天使所在的真正天堂本身就会濒临灭绝,因为那些即将灭亡的天堂(参看启示录21:1)未处于爱与仁之良善,只处于某些真理。事实上,那里有那些来自基督教界、处于唯信教义的人,一些人通过圣言的一些经文确认唯信,从而通过这种方式获得与终端天堂的某种结合;但当被称为先前天(启示录21:1)的天堂过去了时,这种结合就打破了。这时,主规定,从今以后,任何人都不可以与天堂结合,除非他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并处于对邻之仁。这一点尤其是本章接下来的话所表示的。因此,凡以为那些处于唯信,同时未处于仁之良善的人能通过其敬拜和祷告靠近天堂的人都大错特错了。这些人的敬拜不再被接受,他们的祷告也不再蒙垂听;相反,只有他们的生命之爱得到关注。因此,如果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掌权,那么无论他们曾处于什么样的外在敬拜,他们都会与地狱结合,并且死后也会被带到那里,而不是像以前那样首先被带到某个即将灭亡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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