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38

1138.启18:1

1138.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表示那些为了谋取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之人的哀恸和悲伤。这从“客商”和“哭泣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获得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获得邪恶和虚假的知识之人,在此是指那些为了利益,也就是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或知识之人。这就是“客商”的含义(可参看AE 840, 1104节)。“哭泣悲哀”是指悲伤和哀悼。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有四种人,此处描述了他们,即:被称为“地上列王”的人,被称为“地上客商”的人,被称为“货物客商”的人,被称为“船主和水手”的人。启18:9, 10论述了“地上的列王”,启18:11–14论述了“地上的客商”,启18:15–16论述了“货物的客商”,启18:17–19论述了“船主和水手”。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由此明显可知,主只有通过这些律法才能把人引入天堂,尽管祂拥有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神性能力,也就是全能,并且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凭神性智慧知道一切,凭神性能力能做祂所意愿的事。因为被称为圣治律法的这些律法,是关于改造和重生,因而关于人类救赎的秩序律法,主不可能反对这些律法,因为反对它们就是反对祂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爱,因而反对祂自己。第一条律法是,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然而,他仍应承认他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属于爱和信的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这条律法暗示了第二条律法,即:人拥有自由,这自由也应看似他自己的,但他仍应承认,这不是他的,而是在他里面的主的。

这条律法从前一条律法可推知,因为自由与生命合而为一;没有自由,人无法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里面;正是出于自由,他才感觉并感知到这生命,因为正是出于自由,在一个人看来,他生命的一切行为似乎都是他自己的,是他所固有的;自由就是出于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则貌似出于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会说,我有能力做我所意愿的事,我意愿我有能力所做的事;换句话说,我处于自由。再者,谁不能出于自由认为这一件事是善的,那一件事是恶的,或这一件事是真的,那一件事是假的?因此,自由,连同生命一起被赋予人,它从未从人那里被夺走;事实上,它被夺走或削弱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感觉并感知到,他不是自己在活着,而是另一个人在他里面活着,并且属于他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快乐都被夺走,或减少了,因为他成了奴隶。

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因而似乎是他自己的,这一点无需其它证据,只需经历本身就能得到证明。除了当他思考时,他出于自己思考,当他意愿时,他出于自己意愿,当他说话和行动时,他出于自己说话和行动之外,谁还有其它任何感觉或感知?但根据圣治的律法,人不可以知道别的,因为没有这种感觉和感知,他无法将任何事物接收到自己这里,或归于自己,或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事物,因而将不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只是生命的代理人。他就像个机器,或像没有理解力和意愿的直立雕像,双手下垂,等待无法被赋予的流注。因为生命若不貌似被人接受和采用,就不会被保留,而是流过去,人由此从活的变得像一个死人,从一个理性灵魂变得没有理性,因而要么成为野兽,要么成为树桩。因为他将失去生活的快乐,也就是每个人貌似出于自己从接受、采用和产生中所获得的快乐;然而,快乐与生活行如一体,当夺走了生活的一切快乐时,你就会变冷并死亡。

如果不是出于圣治的律法,人应感觉并感知到生命和属于生命的一切似乎在他里面,他只是要承认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无论良善,还是真理,因而无论爱还是信,会归给他。如果没有任何东西能被归给,那么主就不会在圣言中吩咐说,人必须行善避恶,如果他行善,天堂将是他的产业,如果他作恶,地狱将是他的份;事实上,既不会有天堂,也不会有地狱,因为没有这种感知,人将不是人,因而将不是主的居所。主渴望人貌似出于自己来爱祂;因此,主与人一起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主为了这个目的而将自己的东西赐予人,好叫祂可以反过来被爱。因为神性之爱在于这一点:它渴望自己的东西属于人,除非人感觉并感知到来自主的东西似乎是他自己的,否则情况不会是这样。

如果不是出于神性律法,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那么人就不可能有他为之行动的目的;然而,他有这种目的是可能的,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似乎在他自己里面。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就是他的爱,也就是他的生命,而他为之行动的目的是他的爱或生命的快乐,目的在其中呈现自己的结果是功用。他为之行动的目的,也就是他生命之爱的快乐,在人里面被感觉和感知到,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能使他感觉和感知到它;如前所述,这目的就是爱,也就是生命。但当一个人承认属于他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时,主就会赐下祂爱的快乐和祝福,只要这个人作出这种承认,并履行功用。因此,当人通过承认和来自爱的信貌似出于自己将他生命的一切都归于主时,主反过来就会将祂生命的良善归于人,这良善伴随着一切满足或幸福和祝福。主也允许他从内层敏锐地感觉和感知到这种良善在他自己里面,就好像是他自己的,而且人越发自内心意愿他以信所承认的,就越敏锐。那时感知是相互的,因为主所喜悦的感知是,祂在人里面,人在祂里面,人所心满意足的感知是,他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这就是藉着爱,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


诠释启示录 #257

257.由于这本预言

257.由于这本预言书经常提到数字,没有人能知道这些数字所包含的事物的灵义,除非他知道这些具体数字都表示什么,事实上,圣言中的所有数字和所有名字一样,都表示属灵事物,还由于除了其它数字外,数字“七”也经常提到,所以我想在此说明,“七”表示所有人和所有事物,也表示完全和完整;表示所有人和所有事物的,也表示完全和完整,因为完全和完整论及一个事物的量级,而所有人和所有事物论及量级。数字“七”就具有这种含义,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看出来。以西结书:

住以色列城邑的人必点火烧军械,就是大盾小牌、弓箭、梃杖、枪矛,用它们来烧火,直烧七年。他们必埋葬歌革,洁净那地七个月。(以西结书39:9, 11, 12)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教会中一切事物的荒凉;“住以色列城邑的人”表示一切真理之良善;“点火”表示通过邪恶吞噬。“军械,就是大盾小牌、弓箭、梃杖、枪矛”是指属于教义的一切;“用它们来烧火,直烧七年”表示通过邪恶把它们全部完全吞噬。“歌革”表示那些处于外在敬拜,未处于内在敬拜的人;“烧它们,洁净那地”表示把他们全部摧毁,彻底洁净他们的教会。

耶利米书:

他们的寡妇要比海沙还增多,我要给他们招来午间的荒废者,攻击少年人的母亲。生过七个的要衰弱无力,呼出自己的灵魂。(耶利米书15:8, 9)

要增多的“寡妇”表示那些处于良善,并渴望真理的人,在反面意义上,如此处,表示那些处于邪恶,并渴望虚假的人;“少年人的母亲”表示教会;“午间的荒废者”表示该教会的荒废,无论他们可能多么处于来自圣言的真理;“生过七个的要衰弱无力,呼出自己的灵魂”表示因被赋予圣言而被赋予一切真理的教会将要灭亡;因为“生过七个的”表示那些被赋予一切真理的人。这话尤其是针对犹太人说的。

同样,在撒母耳记上:

饥饿的,不再饥饿;不生育的,生了七个;多有儿女的,反倒衰微。(撒母耳记上2:5)

不再饥饿的“饥饿的”是指那些渴望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人;“不生育的,生了七个”表示那些在教会之外,不知道真理的人,因为他们没有圣言,因而表示外邦人,一切事物都要赐给他们;“多有儿女的,反倒衰微”表示那些拥有真理的人,这些真理将从他们那里被夺走。诗篇:

加七倍归还到我们邻舍的怀里。(诗篇79:12)

摩西五经:

犹太人要因他们的罪而受七倍惩罚。(利未记26:18, 21, 24, 28)

“七倍”在此表示完全。

路加福音:

倘若你的弟兄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一天七次转向你,说,我悔改了,你都要饶恕他。(路加福音17:4)

此处,倘若他七次回转,要饶恕七次表示每当他回转,都要饶恕,因而始终或任何时候都饶恕。但为免得彼得把这些话理解为七次,主向他解释了自己的意思,如马太福音所记载的:

彼得说,主啊,我弟兄若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多少次呢?到七次可以吗?耶稣对他说,我不是对你说到七次,而是到七十个七次。(马太福音18:21, 22)

“七十个七次”表示始终,不用数算。诗篇:

我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诗篇119:164)

“一天七次”表示始终,或任何时候。

又:

耶和华的言语是纯净的言语,是在土炉中精练、炼净七次的银子。(诗篇12:6)

此处“银子”表示源于神性的真理;“炼净七次”表示彻底、完全洁净。

以赛亚书:

月光必像日光,日光必加七倍,像七日的光一样。(以赛亚书30:26)

“日光”表示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日光必加七倍,像七日的光一样”表示天上的神性真理必没有任何虚假,因而彻底、完全洁净。

马太福音:

污灵必另带七个比自己更恶的灵来,住在那里。(马太福音12:45; 路加福音11:26)

此处论述的是亵渎,要与这个污灵一起回来的“七个污灵”表示一切邪恶之虚假,因而对良善和真理的完全毁灭。

在但以理书,要经过巴比伦王的“七期”具有同样的含义:

他的心要改变,不再是人的;要给他一个兽心,七期要经过他。(但以理书4:16, 25, 32)

“巴比伦王”表示那些亵渎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人;“他的心要改变,不再是人的;要给他一个兽心”表示属灵事物,也就是真正人性的东西将在他身上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一切恶魔般的东西;要经过他的“七期”表示亵渎,也就是对真理和良善的彻底毁灭。

由于“七”和“七次或七期”表示一切事物,也表示完全,所以以色列人被给予以下吩咐,出埃及记:

亚伦和他儿子的手要被充满七天。(出埃及记29:35)

又:

坛七天要分别成圣。(出埃及记29:37)

又:

亚伦供职的时候,要穿七天圣衣。(出埃及记29:30)

利未记:

亚伦和他儿子供祭司职分时,七天不可出会幕(利未记8:33, 34)

又:

要在坛角上行七次赎罪之礼。(利未记16:18, 19)

又:

要用油使坛七次成圣。(利未记8:11)

又:

要对着幔子弹血七次。(利未记4:16, 17)

又:

当亚伦进到施恩座前时,要用手指朝东弹血七次。(利未记16:12–15)

民数记:

要向会幕弹七次分离水。(民数记19:4)

利未记:

要在那大麻疯求洁净的人身上洒七次血。(利未记14:7, 8, 27, 38, 51)

出埃及记:

灯台要有七盏灯。(出埃及记25:32, 37; 37:18–25)

又:

要守节七天。(出埃及记34:18, 利未记23:4–9, 39–44; 申命记16:3, 4, 8)

以西结书:

这节的七日,每日要用公牛七只,公绵羊七只为燔祭。(以西结书45:23)

民数记:

巴兰筑了七座坛,献上七只公牛,七只公羊。(民数记23:1–7, 15–18, 29, 30)

利未记:

你要计算七个安息年,就是七次七年,然后七月使禧年的号角发声。(利未记25:8, 9)

从数字“七”的含义可以看出下面这些表示什么:

创造的七日。(创世记1章)

四千人因七个饼而得饱足,剩下的零碎装满了七个筐子。(马太福音15:34–38; 马可福音8:5–9)

由此清楚可知,以下这些表示什么,启示录:

七个教会。(启示录1:4, 11)

人子在中间的七个金灯台。(启示录1:13)

祂右手中的七星。(启示录1:16, 20)

神的七灵。(启示录3:1)

宝座前的七盏火灯。(启示录4:5)

用七印封着的书卷。(启示录5:1)

被赐给七枝号的七位天使。(启示录8:2)

发出声音的七雷。(启示录10:3, 4)

掌管最后七灾的七位天使。(启示录16:1, 6)

盛满最后七灾的七碗。(启示录16:1; 21:9)

以及在圣言中,提到“七”的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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