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38.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表示那些为了谋取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之人的哀恸和悲伤。这从“客商”和“哭泣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获得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获得邪恶和虚假的知识之人,在此是指那些为了利益,也就是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或知识之人。这就是“客商”的含义(可参看AE 840, 1104节)。“哭泣悲哀”是指悲伤和哀悼。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有四种人,此处描述了他们,即:被称为“地上列王”的人,被称为“地上客商”的人,被称为“货物客商”的人,被称为“船主和水手”的人。启18:9, 10论述了“地上的列王”,启18:11–14论述了“地上的客商”,启18:15–16论述了“货物的客商”,启18:17–19论述了“船主和水手”。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由此明显可知,主只有通过这些律法才能把人引入天堂,尽管祂拥有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神性能力,也就是全能,并且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凭神性智慧知道一切,凭神性能力能做祂所意愿的事。因为被称为圣治律法的这些律法,是关于改造和重生,因而关于人类救赎的秩序律法,主不可能反对这些律法,因为反对它们就是反对祂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爱,因而反对祂自己。第一条律法是,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然而,他仍应承认他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属于爱和信的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这条律法暗示了第二条律法,即:人拥有自由,这自由也应看似他自己的,但他仍应承认,这不是他的,而是在他里面的主的。
这条律法从前一条律法可推知,因为自由与生命合而为一;没有自由,人无法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里面;正是出于自由,他才感觉并感知到这生命,因为正是出于自由,在一个人看来,他生命的一切行为似乎都是他自己的,是他所固有的;自由就是出于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则貌似出于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会说,我有能力做我所意愿的事,我意愿我有能力所做的事;换句话说,我处于自由。再者,谁不能出于自由认为这一件事是善的,那一件事是恶的,或这一件事是真的,那一件事是假的?因此,自由,连同生命一起被赋予人,它从未从人那里被夺走;事实上,它被夺走或削弱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感觉并感知到,他不是自己在活着,而是另一个人在他里面活着,并且属于他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快乐都被夺走,或减少了,因为他成了奴隶。
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因而似乎是他自己的,这一点无需其它证据,只需经历本身就能得到证明。除了当他思考时,他出于自己思考,当他意愿时,他出于自己意愿,当他说话和行动时,他出于自己说话和行动之外,谁还有其它任何感觉或感知?但根据圣治的律法,人不可以知道别的,因为没有这种感觉和感知,他无法将任何事物接收到自己这里,或归于自己,或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事物,因而将不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只是生命的代理人。他就像个机器,或像没有理解力和意愿的直立雕像,双手下垂,等待无法被赋予的流注。因为生命若不貌似被人接受和采用,就不会被保留,而是流过去,人由此从活的变得像一个死人,从一个理性灵魂变得没有理性,因而要么成为野兽,要么成为树桩。因为他将失去生活的快乐,也就是每个人貌似出于自己从接受、采用和产生中所获得的快乐;然而,快乐与生活行如一体,当夺走了生活的一切快乐时,你就会变冷并死亡。
如果不是出于圣治的律法,人应感觉并感知到生命和属于生命的一切似乎在他里面,他只是要承认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无论良善,还是真理,因而无论爱还是信,会归给他。如果没有任何东西能被归给,那么主就不会在圣言中吩咐说,人必须行善避恶,如果他行善,天堂将是他的产业,如果他作恶,地狱将是他的份;事实上,既不会有天堂,也不会有地狱,因为没有这种感知,人将不是人,因而将不是主的居所。主渴望人貌似出于自己来爱祂;因此,主与人一起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主为了这个目的而将自己的东西赐予人,好叫祂可以反过来被爱。因为神性之爱在于这一点:它渴望自己的东西属于人,除非人感觉并感知到来自主的东西似乎是他自己的,否则情况不会是这样。
如果不是出于神性律法,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那么人就不可能有他为之行动的目的;然而,他有这种目的是可能的,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似乎在他自己里面。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就是他的爱,也就是他的生命,而他为之行动的目的是他的爱或生命的快乐,目的在其中呈现自己的结果是功用。他为之行动的目的,也就是他生命之爱的快乐,在人里面被感觉和感知到,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能使他感觉和感知到它;如前所述,这目的就是爱,也就是生命。但当一个人承认属于他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时,主就会赐下祂爱的快乐和祝福,只要这个人作出这种承认,并履行功用。因此,当人通过承认和来自爱的信貌似出于自己将他生命的一切都归于主时,主反过来就会将祂生命的良善归于人,这良善伴随着一切满足或幸福和祝福。主也允许他从内层敏锐地感觉和感知到这种良善在他自己里面,就好像是他自己的,而且人越发自内心意愿他以信所承认的,就越敏锐。那时感知是相互的,因为主所喜悦的感知是,祂在人里面,人在祂里面,人所心满意足的感知是,他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这就是藉着爱,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
253a.启3:21.“得胜的,我要赐他在我宝座上与我同坐”表示坚定不移,持续到生命结束的人将与主所在的天堂结合。这从“得胜”和“在我宝座上与我同坐”的含义清楚可知:“得胜”是指在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上坚定不移,甚至直到生命结束(参看AE 128节),但在此是指在源于仁之信的状态上坚定不移,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仁;“得胜”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只要人活在世上,他就与属于他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争战;凡如此争战,并在仁之信上如此坚定不移,甚至直到生命结束的人都会得胜;在世上得胜的人就永远得胜,因为人死后仍是他的生命在世上的样子。“在我宝座上与我同坐”是指与主所在的天堂结合,因为“宝座”表示天堂,“与我同坐”表示与主在一起,因而与祂结合。
圣言多次提到“宝座”这个词,当论到主时,它一般表示天堂,尤表属灵天堂,抽象地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构成天堂。因此,“宝座”也论及审判,因为一切审判都通过真理实现。这就是圣言中“宝座”的含义,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以赛亚书:
耶和华说,天是我的宝座。(以赛亚书66:1)
诗篇:
耶和华在天上立定宝座。(诗篇103:19)
马太福音:
人指着天起誓,就是指着神的宝座和那坐在上面的起誓。(马太福音23:22)
显然,在这些经文中,“宝座”表示天堂;因为经上说“天是祂的宝座”,“祂在天上立定宝座”,“人指着天起誓,就是指着神的宝座起誓”。倒不是说耶和华或主在那里坐在一个宝座上,而是说祂在天上的神性被称为“宝座”,有时也向那些被恩准望向天堂的人显为一个宝座。主就是这样被看见的,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以赛亚书:
我见主坐在高高举起的宝座上,祂的衣襟遮满殿。(以赛亚书6:1)
“耶和华的衣襟遮满殿”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充满天堂和教会的终端,因为“主的衣襟”一般表示发出的神性真理,或发出的神性,尤表在天堂和教会终端的神性真理(参看AE 220a节)。
以西结书:
在基路伯头以上的穹苍之上有宝座的形像,仿佛蓝宝石的样子,在宝座形像以上有一个形像,仿佛人的样子在它上头。(以西结书1:26; 10:1)
“宝座”有一个仿佛蓝宝石的形像,是因为“蓝宝石”表示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因此属灵真理因属天良善而透明(参看《属天的奥秘》,9407, 9873节)。因此,“宝座”在此表示整个天堂,因为天堂凭神性真理而为天堂。至于“基路伯”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9277e, 9509, 9673节)。
启示录:
见有一个宝座安置在天上,又有一位坐在宝座上。又有虹围着宝座,好像绿宝石。有闪电,雷轰,响声,从宝座中发出。宝座周围有四个活物,前后都满了眼睛。(启示录4:2–6, 9, 10)
此处描述了神性真理方面的天堂,这一点可见于下一章对这些话的解释。在以下经文中含义相同:
一道纯净的河,明亮如水晶,从神和羔羊的宝座流出来。(启示录22:1)
“一道纯净的河,明亮如水晶”,看上去从“从宝座流出来”,是因为“河”,以及“水晶”都表示神性真理。
在圣言中,“神的宝座”所表相同,因为在圣言的预言部分,“大卫”不是指大卫,而是指王权,也就是作为第二层天堂的属灵天堂中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此,在路加福音:
天使对马利亚说,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主神要把祂祖大卫的宝座给祂。(路加福音1:32)
以赛亚书:
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在的父、和平的君!祂的政权与平安必加增无穷;祂必在大卫的宝座上治理祂的国,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从今直到永远。(以赛亚书9:6, 7)
显然,此处不是指大卫,也不是指主将坐在其上的他的宝座;因为主的国不在地上,而是在天堂;因此,“大卫的宝座”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天堂(参看AE 205节)。在大卫诗篇的含义也一样,主在那里论到祂的宝座和祂的国;如在整个诗篇89,其中也有这些话:
我向我的仆人大卫起了誓。我要建立你的种,直到永远,要建立你的宝座,直到代代。公义和公平,是你宝座的根基;我也要使他的宝座如诸天的日子。(诗篇89:3, 4, 14, 29)
此处“大卫”表示主(参看AE 205节)。在论到主的地方,“荣耀的宝座”所表相同,因为“荣耀”表示神性真理;如马太福音:
当人子在祂荣耀里,众圣天使同祂降临的时候,祂要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马太福音25:31)
“荣耀”表示天上的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809, 5922, 8267, 8427, 9429节;以及AE 33节)。这清楚表明在耶利米书,“荣耀的宝座”表示什么:
不辱没你荣耀的宝座。(耶利米书14:21; 17:12)
这表示神性真理不可被辱没。被称为耶和华宝座的耶路撒冷所表相同,因为“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而教义是神性真理。由此清楚可知,要如何理解耶利米书中的这些话:
那时,人必称耶路撒冷为耶和华的宝座,所有民族都必聚集到耶路撒冷。(耶利米书3:17)
诗篇:
耶路撒冷被建造;众支派都上那里去;在那里设立审判的宝座,就是大卫家的宝座。(诗篇122:3–5)
以西结书:
耶和华的荣耀从面朝东的门照入家中。祂对我说,人子啊,看哪,我宝座之地,我脚掌所踏之地,我要在这里住在以色列人中间,直到永远。(以西结书43:4, 7)
“耶路撒冷”表示教义,因而天上和地上的神性真理方面的教会,因为这神性真理构成教会(参看《属天的奥秘》,3654, 9166节;AE 223a,c节)。由于一切审判都通过真理实现,天上的审判则通过神性真理实现,所以在论述审判方面的主的地方,经上也提到“宝座”,如前面(马太福音25:31; 诗篇122:3–5);此外,在诗篇:
耶和华啊,你已经为我伸冤;你坐在宝座上,按公义审判;你曾斥责列族,灭绝恶人;耶和华必坐着,直到永远;祂要为审判预备祂的宝座。(诗篇9:4, 5, 7)
253b.在圣言中,许多地方也说,不仅主将坐在宝座上,而且其他人也将坐在宝座上,但这些“宝座”不是指宝座,而是指神性真理。因此,在撒母耳记上:
祂从灰尘里抬举贫寒人,从粪堆中提拔穷乏人,使他们与首领同坐,承继荣耀的宝座。(撒母耳记上2:8)
启示录:
在神宝座前坐在宝座上的二十四位长老。(启示录11:16)
又:
我看见几个宝座,他们坐在上面,并有审判权赐给他们。(启示录20:4)
马太福音:
你们这跟从我的人,到重生的时候,就是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的时候,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路加福音22:30)
此处“宝座”表示神性真理,所有人都要从神性真理并照着神性真理受审判。“十二”和“二十四”表示所有事物,并论及真理;“长老”和“门徒”,以及“支派”都表示神性真理。当知道了这些事时,就可以看出在上述经文中,“宝座”表示什么;以及在现在所论述的这些话,即“得胜的,我要赐他在我宝座上与我同坐”中,“宝座”又表示什么。“宝座”表示所有或全部,并论及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577, 2089, 2129—2130, 3272, 3858, 3913节);“二十四”所表相同,因为这个数字是十二的倍数,由十二相乘而得出(AC 5921, 5335, 5708, 7973节)。“以色列的长老”表示教会中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AC 6524—6525, 6890, 7912, 8578, 8585, 9376, 9404节);“主的十二门徒”所表相同(AC 2129, 3354, 3488, 3858, 6397节);“十二支派”也所表相同(AC 3858, 3926, 4060, 6335, 7836, 7891节)。
由此可见,所罗门制造的宝座代表什么,列王纪上如此描述它:
所罗门制造了一个大象牙宝座,用纯金包裹。宝座有六层台阶;座的头部是圆的,后面两旁靠近座位的地方有扶手,两个狮子在扶手旁边站立;六层台阶上有十二个狮子站立,这边一个,那边一个;在任何国家中都没有这样作的。(列王纪上10:18-20)
此处“象牙”表示终端的神性真理;“头是圆的”表示相对应的良善;包裹它的“金子”表示神性真理所来自的神性良善。“六层台阶”表示从初至末的一切事物;“两个扶手”表示一切能力;“狮子”表示在其能力中的教会的真理;“十二”表示所有事物。“宝座”当论及主时,因表示一切神性真理方面的天堂,故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一切虚假方面的地狱。前面(即启示录2:13;以赛亚书14:9, 13; 47:1; 哈该书2:22; 但以理书7:9; 路加福音1:52;以及别处)就在这反面意义上提到“宝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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