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38

1138.启18:1

1138.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表示那些为了谋取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之人的哀恸和悲伤。这从“客商”和“哭泣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获得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获得邪恶和虚假的知识之人,在此是指那些为了利益,也就是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或知识之人。这就是“客商”的含义(可参看AE 840, 1104节)。“哭泣悲哀”是指悲伤和哀悼。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有四种人,此处描述了他们,即:被称为“地上列王”的人,被称为“地上客商”的人,被称为“货物客商”的人,被称为“船主和水手”的人。启18:9, 10论述了“地上的列王”,启18:11–14论述了“地上的客商”,启18:15–16论述了“货物的客商”,启18:17–19论述了“船主和水手”。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由此明显可知,主只有通过这些律法才能把人引入天堂,尽管祂拥有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神性能力,也就是全能,并且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凭神性智慧知道一切,凭神性能力能做祂所意愿的事。因为被称为圣治律法的这些律法,是关于改造和重生,因而关于人类救赎的秩序律法,主不可能反对这些律法,因为反对它们就是反对祂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爱,因而反对祂自己。第一条律法是,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然而,他仍应承认他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属于爱和信的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这条律法暗示了第二条律法,即:人拥有自由,这自由也应看似他自己的,但他仍应承认,这不是他的,而是在他里面的主的。

这条律法从前一条律法可推知,因为自由与生命合而为一;没有自由,人无法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里面;正是出于自由,他才感觉并感知到这生命,因为正是出于自由,在一个人看来,他生命的一切行为似乎都是他自己的,是他所固有的;自由就是出于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则貌似出于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会说,我有能力做我所意愿的事,我意愿我有能力所做的事;换句话说,我处于自由。再者,谁不能出于自由认为这一件事是善的,那一件事是恶的,或这一件事是真的,那一件事是假的?因此,自由,连同生命一起被赋予人,它从未从人那里被夺走;事实上,它被夺走或削弱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感觉并感知到,他不是自己在活着,而是另一个人在他里面活着,并且属于他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快乐都被夺走,或减少了,因为他成了奴隶。

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因而似乎是他自己的,这一点无需其它证据,只需经历本身就能得到证明。除了当他思考时,他出于自己思考,当他意愿时,他出于自己意愿,当他说话和行动时,他出于自己说话和行动之外,谁还有其它任何感觉或感知?但根据圣治的律法,人不可以知道别的,因为没有这种感觉和感知,他无法将任何事物接收到自己这里,或归于自己,或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事物,因而将不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只是生命的代理人。他就像个机器,或像没有理解力和意愿的直立雕像,双手下垂,等待无法被赋予的流注。因为生命若不貌似被人接受和采用,就不会被保留,而是流过去,人由此从活的变得像一个死人,从一个理性灵魂变得没有理性,因而要么成为野兽,要么成为树桩。因为他将失去生活的快乐,也就是每个人貌似出于自己从接受、采用和产生中所获得的快乐;然而,快乐与生活行如一体,当夺走了生活的一切快乐时,你就会变冷并死亡。

如果不是出于圣治的律法,人应感觉并感知到生命和属于生命的一切似乎在他里面,他只是要承认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无论良善,还是真理,因而无论爱还是信,会归给他。如果没有任何东西能被归给,那么主就不会在圣言中吩咐说,人必须行善避恶,如果他行善,天堂将是他的产业,如果他作恶,地狱将是他的份;事实上,既不会有天堂,也不会有地狱,因为没有这种感知,人将不是人,因而将不是主的居所。主渴望人貌似出于自己来爱祂;因此,主与人一起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主为了这个目的而将自己的东西赐予人,好叫祂可以反过来被爱。因为神性之爱在于这一点:它渴望自己的东西属于人,除非人感觉并感知到来自主的东西似乎是他自己的,否则情况不会是这样。

如果不是出于神性律法,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那么人就不可能有他为之行动的目的;然而,他有这种目的是可能的,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似乎在他自己里面。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就是他的爱,也就是他的生命,而他为之行动的目的是他的爱或生命的快乐,目的在其中呈现自己的结果是功用。他为之行动的目的,也就是他生命之爱的快乐,在人里面被感觉和感知到,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能使他感觉和感知到它;如前所述,这目的就是爱,也就是生命。但当一个人承认属于他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时,主就会赐下祂爱的快乐和祝福,只要这个人作出这种承认,并履行功用。因此,当人通过承认和来自爱的信貌似出于自己将他生命的一切都归于主时,主反过来就会将祂生命的良善归于人,这良善伴随着一切满足或幸福和祝福。主也允许他从内层敏锐地感觉和感知到这种良善在他自己里面,就好像是他自己的,而且人越发自内心意愿他以信所承认的,就越敏锐。那时感知是相互的,因为主所喜悦的感知是,祂在人里面,人在祂里面,人所心满意足的感知是,他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这就是藉着爱,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


诠释启示录 #238

238.“困苦、贫穷

238.“困苦、贫穷”表示他们不知道他们既没有真理的知识,也没有良善的知识。这从“困苦”和“贫穷”的含义清楚可知:“困苦”或可怜的是指那些缺乏真理知识的人;“贫穷”的是那些没有良善知识的人。“困苦”或可怜的和“贫穷”的就具有这种含义,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以及这一考虑明显看出来,即:属灵的困苦和贫穷无非是真理和良善的知识的缺乏,因为当这种缺乏存在时,灵就是困苦和贫穷的;但当灵拥有这些知识时,它就是富足和富有的;因此,在圣言中,财富和财物表示属灵的财富和财物,也就是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如前所示(AE 236节)。

“困苦”的和“贫穷”或穷乏的是圣言中的许多经文用到的词语。不知道圣言灵义的人以为他们仅仅是指世上的困苦、贫穷人。然而,所指的不是这些人,而是那些未处于真理和良善,及其知识的人。事实上,“困苦的”是指那些因未处于真理的知识而未处于真理的人,“贫穷或穷乏的”是指那些因未处于良善的知识而未处于良善的人。由于这两个词表示这两者,即真理和良善,所以许多地方提到两者;如以下经文,诗篇:

我是困苦穷乏的,主却顾念我。(诗篇40:17; 70:5)

又: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应允我,因我是困苦穷乏的。(诗篇86:1)

“困苦穷乏的”在此明显是指那些在属灵财富方面,而不是世俗财富方面困苦穷乏的人,因为大卫是指着自己说这话的;因此,他还说:“耶和华啊,求你侧耳应允我。”

又:

恶人拔剑张弓,要打倒困苦贫穷的人。(诗篇37:14)

此处“困苦贫穷的人”明显表示那些在属灵方面如此,然而又渴望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因为经上说,“恶人拔剑张弓”;“剑”表示与真理争战,并努力摧毁它的虚假;“弓”表示与真理的教义争战的虚假的教义;因此,经上说,他们如此行,是“要打倒困苦贫穷的人”。“剑”表示与虚假争战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与真理争战的虚假(参看AE 131节);“弓”表示正反两方面意义上的教义(参看《属天的奥秘》,2686, 2709节)。

又:

恶人迫害困苦贫穷的和心里破碎的人,要杀死他们。(诗篇109:16)

以赛亚书:

愚昧人出言愚昧,他的心作罪孽,惯行伪善,说错谬的话攻击耶和华,使饥饿的灵魂空虚,使口渴的人无所可喝。他图谋恶计,用谎言毁灭困苦人,穷乏人讲公理的时候,甚至也这样行。(以赛亚书32:6, 7)

在这段经文中,“困苦贫穷的人”是指那些缺乏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因此,经上说:“恶人图谋恶计,用谎言毁灭困苦人,穷乏人讲公理的时候,甚至也这样行。”“用谎言”表示用虚假,“讲公理”是指讲公正。由于此处论述的是这些人,所以经上还说:“他们惯行伪善,说错谬的话攻击耶和华,使饥饿的灵魂空虚,使口渴的人无所可喝。”“惯行伪善,说错谬的话”是指出于虚假行邪恶,出于邪恶说虚假;“使饥饿的灵魂空虚”是指剥夺那些渴望良善知识的人良善的知识,“使口渴的人无所可喝”是指剥夺那些渴望真理知识的人真理的知识。同一先知书:

困苦的人必因耶和华而有欢喜,人间贫穷的必因以色列的圣者快乐。(以赛亚书29:19)

此处“困苦贫穷的”表示那些缺乏真理和良善,却又渴望它们的人;经上说,“必因耶和华而有欢喜,必因以色列的圣者快乐”,是指着这些人,而不是指着那些在世俗财富方面困苦贫穷的人说的。

由此可见在圣言的其它经文中,“困苦贫穷的”表示什么,如以下经文。诗篇:

贫穷人必不永久被忘,困苦人的希望必不永远灭没。(诗篇9:18)

又:

神必为民中的困苦人伸冤,拯救贫穷人的子孙。贫穷人呼求的时候,祂要搭救。祂要顾惜软弱和贫穷的人,拯救贫穷人的灵魂。(诗篇72:4, 12, 13)

又:

困苦人必看见,寻求耶和华的人必欢乐。因为耶和华听了贫穷人。(诗篇69:32, 33)

又:

耶和华救护困苦人脱离那对他来说太强的,救护贫穷人脱离那抢夺他的。(诗篇35:10)

又:

要使困苦贫穷的人赞美你的名。(诗篇74:21; 109:22)

又:

我知道耶和华必维护困苦人的案件、贫穷人的权利。(诗篇140:12)

以及别的地方(如以赛亚书10:2; 耶利米书22:16; 以西结书16:49; 18:12; 22:29; 阿摩司书8:4; 申命记15:11; 24:14)。这些经文提到“困苦的”和“贫穷的”这两者,是因为按照圣言的风格,论述真理的地方也论述良善;从反面意义上说,论述虚假的地方也论述邪恶,因为它们构成一体,就像婚姻。这就是为何经上一起提到“困苦的”和“贫穷的”;因为“困苦的”是指那些缺乏真理知识的人,“贫穷的”是指那些缺乏良善知识的人。圣言的预言部分几乎处处都有这样一种婚姻(参看《属天的奥秘》,683, 793, 801, 2516, 2712, 3004—3005, 3009, 4138, 5138, 5194, 5502, 6343, 7022, 7945, 8339, 9263, 9314节)。由于同样原因,经上接下来说“瞎眼、赤身的”,因为“瞎眼的”是指那些缺乏对真理的理解之人,“赤身的”是指那些缺乏对良善的理解和意愿之人。因此,在接下来的一节,经上说,“我劝你向我买火炼的金子,又买白衣穿上”,因为“火炼的金子”表示爱之良善,“白衣”表示信之真理。此外,经上说,“叫你赤身的羞耻不露出来;又用眼药擦你的眼睛,使你能看见”,这句话表示免得邪恶和虚假被看到。在其它经文中也是这种情况;不过,除了那些知道圣言内义的人外,没有人能看到圣言的每个部分都有这样一种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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