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38

1138.启18:1

1138.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表示那些为了谋取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之人的哀恸和悲伤。这从“客商”和“哭泣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获得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获得邪恶和虚假的知识之人,在此是指那些为了利益,也就是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或知识之人。这就是“客商”的含义(可参看AE 840, 1104节)。“哭泣悲哀”是指悲伤和哀悼。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有四种人,此处描述了他们,即:被称为“地上列王”的人,被称为“地上客商”的人,被称为“货物客商”的人,被称为“船主和水手”的人。启18:9, 10论述了“地上的列王”,启18:11–14论述了“地上的客商”,启18:15–16论述了“货物的客商”,启18:17–19论述了“船主和水手”。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由此明显可知,主只有通过这些律法才能把人引入天堂,尽管祂拥有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神性能力,也就是全能,并且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凭神性智慧知道一切,凭神性能力能做祂所意愿的事。因为被称为圣治律法的这些律法,是关于改造和重生,因而关于人类救赎的秩序律法,主不可能反对这些律法,因为反对它们就是反对祂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爱,因而反对祂自己。第一条律法是,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然而,他仍应承认他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属于爱和信的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这条律法暗示了第二条律法,即:人拥有自由,这自由也应看似他自己的,但他仍应承认,这不是他的,而是在他里面的主的。

这条律法从前一条律法可推知,因为自由与生命合而为一;没有自由,人无法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里面;正是出于自由,他才感觉并感知到这生命,因为正是出于自由,在一个人看来,他生命的一切行为似乎都是他自己的,是他所固有的;自由就是出于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则貌似出于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会说,我有能力做我所意愿的事,我意愿我有能力所做的事;换句话说,我处于自由。再者,谁不能出于自由认为这一件事是善的,那一件事是恶的,或这一件事是真的,那一件事是假的?因此,自由,连同生命一起被赋予人,它从未从人那里被夺走;事实上,它被夺走或削弱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感觉并感知到,他不是自己在活着,而是另一个人在他里面活着,并且属于他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快乐都被夺走,或减少了,因为他成了奴隶。

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因而似乎是他自己的,这一点无需其它证据,只需经历本身就能得到证明。除了当他思考时,他出于自己思考,当他意愿时,他出于自己意愿,当他说话和行动时,他出于自己说话和行动之外,谁还有其它任何感觉或感知?但根据圣治的律法,人不可以知道别的,因为没有这种感觉和感知,他无法将任何事物接收到自己这里,或归于自己,或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事物,因而将不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只是生命的代理人。他就像个机器,或像没有理解力和意愿的直立雕像,双手下垂,等待无法被赋予的流注。因为生命若不貌似被人接受和采用,就不会被保留,而是流过去,人由此从活的变得像一个死人,从一个理性灵魂变得没有理性,因而要么成为野兽,要么成为树桩。因为他将失去生活的快乐,也就是每个人貌似出于自己从接受、采用和产生中所获得的快乐;然而,快乐与生活行如一体,当夺走了生活的一切快乐时,你就会变冷并死亡。

如果不是出于圣治的律法,人应感觉并感知到生命和属于生命的一切似乎在他里面,他只是要承认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无论良善,还是真理,因而无论爱还是信,会归给他。如果没有任何东西能被归给,那么主就不会在圣言中吩咐说,人必须行善避恶,如果他行善,天堂将是他的产业,如果他作恶,地狱将是他的份;事实上,既不会有天堂,也不会有地狱,因为没有这种感知,人将不是人,因而将不是主的居所。主渴望人貌似出于自己来爱祂;因此,主与人一起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主为了这个目的而将自己的东西赐予人,好叫祂可以反过来被爱。因为神性之爱在于这一点:它渴望自己的东西属于人,除非人感觉并感知到来自主的东西似乎是他自己的,否则情况不会是这样。

如果不是出于神性律法,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那么人就不可能有他为之行动的目的;然而,他有这种目的是可能的,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似乎在他自己里面。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就是他的爱,也就是他的生命,而他为之行动的目的是他的爱或生命的快乐,目的在其中呈现自己的结果是功用。他为之行动的目的,也就是他生命之爱的快乐,在人里面被感觉和感知到,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能使他感觉和感知到它;如前所述,这目的就是爱,也就是生命。但当一个人承认属于他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时,主就会赐下祂爱的快乐和祝福,只要这个人作出这种承认,并履行功用。因此,当人通过承认和来自爱的信貌似出于自己将他生命的一切都归于主时,主反过来就会将祂生命的良善归于人,这良善伴随着一切满足或幸福和祝福。主也允许他从内层敏锐地感觉和感知到这种良善在他自己里面,就好像是他自己的,而且人越发自内心意愿他以信所承认的,就越敏锐。那时感知是相互的,因为主所喜悦的感知是,祂在人里面,人在祂里面,人所心满意足的感知是,他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这就是藉着爱,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


诠释启示录 #237

237a.“却不知道

237a.“却不知道你是可怜的”表示他们不知道他们的虚假与真理不一致。这从“可怜”的含义清楚可知,“可怜”是指通过虚假对真理的拆毁,以及不一致;这清楚表明“可怜”是什么意思。他们之所以如此可怜,是因为他们的教义建立在两个虚假原则之上,即唯信和因信称义;因此,虚假连续不断地从这两个原则流入,他们从圣言字义引用来证实这些虚假的真理被削弱和歪曲,真理当被歪曲时,本身就是虚假。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描述了这一点,先知所看见的“虚妄”和他们所说的“谎言”也表示这一点。墙上和房屋上导致倒塌的“破口”也描述了这一点;工匠制作并用链子串起来,好连在一起的“偶像”和“雕刻的偶像”同样表示这一点,因为“偶像”和“雕刻的偶像”表示教义的虚假。墙上和房屋上的“破口”,以及看见虚妄和说谎言的先知也表示这一点,是因为“先知”表示教义,“虚妄”表示诸如毫无意义的那类事物;“谎言”表示虚假。但由于圣言中提到这些事物的经文太多,以至于无法在此大量引用,所以我们只引用其中提到“可怜”(译注:wretchedness,经上或译为祸患、灾祸、灾害等)和“墙”的一些经文,好叫人们知道它们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的拆毁,因而表示不一致。

以赛亚书:

你倚靠自己的恶行,说,无人看见我。你的智慧、你的知识把你引入歧途,你心里说,惟有我,除我以外再没有别人。因此,祸患要临到你,毁灭必忽然来到你身上。(以赛亚书47:10, 11)

此处也描述了那些以为自己知道一切,并且比其他所有人都更聪明,而事实上既不知道,也不理解任何真理的人;因此,对真理的理解从他们那里被夺走。“你的智慧、你的知识把你引入歧途,你心里说,惟有我,除我以外再没有别人”表示他们以为他们比其他所有人都更聪明;“祸患要临到你,毁灭必来到你身上”表示丧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

以西结书:

祸患加上祸患;因此,他们必向先知求异象;但律法已从祭司那里灭没了,谋略已从长老那里断绝了。君王必悲哀,首领必披上惊愕为衣。(以西结书7:26, 27)

此处论述的是教会的荒废,当只有被歪曲的真理时,这种荒废就会发生。“祸患加上祸患”表示来自虚假的虚假;“来自先知的异象”是指教义,在此是指虚假的教义;“律法已从祭司那里灭没了”表示圣言不被理解,因为“律法”表示圣言,“祭司”表示教导它的人;“谋略已从长老那里断绝了”表示公正从聪明中灭亡了;“谋略”表示公正,“长老”表示聪明;“君王必悲哀,首领必披上惊愕为衣”表示不再有任何真理;“君王”表示真理,“首领”表示服务的首要真理。

诗篇:

公正不在他们口中,可怜在他们中间。(诗篇5:9)

此处“可怜”同样表示与任何真理都不一致的虚假。在耶利米书也是如此:

要哀号,要在城墙当中游荡,因为他们的君王,他的祭司和首领要一同被掳去。(耶利米书49:3)

“在城墙当中游荡”是指在虚假所摧毁的真理的当中;“被掳去的君王”表示真理;在一起的“他的祭司和首领”表示生活和教义的良善和真理,如前所述。

以西结书:

当他们建墙时,看哪,他们倒用未泡透的灰抹上。你要对那些抹上未泡透灰的人说,墙要倒塌。人岂不问你们说,你们抹上未泡透的灰在哪里呢?(以西结书13:10–12)

“他们用未泡透的灰抹上的墙”表示被视为一个原则,并且他们通过应用圣言的字义使之看似真理的虚假;“抹”是指应用,和由此表面的确认;“未泡透的灰”表示被歪曲的东西;由于圣言的真理就这样被摧毁,用来确认的真理变成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它们与虚假原则一同灭亡,所以经上说:“看哪,墙要倒塌。人岂不问你们说,你们抹上未泡透的灰在哪里呢?”

何西阿书:

看哪,我必用荆棘堵塞你的道,用墙围困墙,使她找不着你的路。(何西阿书2:6)

“用荆棘堵塞道”是指用邪恶的虚假堵塞一切思维,免得他们看见真理;邪恶的虚假由“荆棘”来表示;“用墙围困墙”是指把虚假堆在虚假上;“她找不着你的路”表示任何真理都无法被看到;这一切发生,是因为真理无法与邪恶的虚假共存,正如天堂无法与地狱共存;真理来自天堂,邪恶的虚假来自地狱;因此,当来自邪恶的虚假掌权时,与天堂的交流就被夺走,在这种情况下,真理无法被看到,即便被其他人说出来,也会被弃绝。因此,那些处于虚假原则的人,如那些处于唯信和因信称义原则的人无法处于任何真理(可参看AE 235—236节)。

237b.让我们举例说明这个主题。那些采取唯信和因信称义作为宗教原则的人当阅读圣言,看到主教导说,人照自己的行为和作为受报应,行善的必上天堂,作恶的必下地狱时,就将他们所行的良善称为信的果子,却不知道,或不想知道,被他们称为信之果子的良善都来自仁爱,无一来自与仁分离的信,也就是所谓的唯信;一切良善都属于仁,真理属于由此而来的信。由此清楚可知,他们败坏圣言。但他们这样做,是因为他们只会将真理应用于他们的原则,还以为如此这两者就可以一致起来;但结果却是,真理灭亡,变成虚假,不仅变成虚假,还变成邪恶。

虚假由此连续不断地接踵而来,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们教导说,人所行的善行是寻求功德的,他们不想明白,正如信及其真理来自主,因而不是寻求功德的,仁及其良善也是如此。他们还教导说,一旦接受信,一个人就通过子与父神和解了,无论自此以后所行的邪恶,还是以前所行的邪恶,都不会被归算;因为他们说,所有人都能得救,无论他们曾过着怎样的生活,只要他们接受信,即便在死亡前的时刻接受它。但从虚假原则衍生出来的这些和其它许多东西都与来自圣言的真理不一致,而是摧毁它们,被摧毁的真理就是虚假,甚至是诸如发出臭味的那类虚假。在来世,从这些虚假中能闻到一种难闻的气味,并且这种气味如此难闻,以至于任何善灵都无法忍受它;它就像从病变的肺部发出的臭味。可以引用其它许多例子,这样的例子有很多;事实上,凡从一个虚假原则推论出来的东西都会由此变成一个虚假,因为在推论的过程中,只有它所粘附的原则被关注,它从这原则流出,并被应用于该原则。

唯信和因信称义的宗教的真正品质单从以下事实就能推断出来,即:所有通过生活和教义在自己里面确认这些信条的人在来世都会从自己身上发出一种可憎的奸淫气场,就是一个母亲或继母与一个儿子的那种奸淫;这种可憎的奸淫就对应于他们,而且无论他们往哪里去,都能从他们身上被感知到;我凭这种气场上千次意识到他们的存在。这样一种气场之所以从他们身上流出来,是因为他们玷污了仁爱和圣言的良善;玷污或奸淫就对应于对良善的玷污,而淫行对应于对真理的歪曲(参看《属天的奥秘》,2466, 2729, 3399, 4865, 6348, 8904, 10648节)。

流便与辟拉同寝所表相同,辟拉与他父亲生了但和拿弗他利(创世记35:22);因此,他也受到诅咒(创世记49:4);由于他污秽了他父亲的榻,所以长子的名分从他那里被夺走,

给了约瑟(哥林多前书5:1);因为在圣言中,“流便”表示信,在这种情况下表示唯信(参看《属天的奥秘》,3325, 3861, 3866, 3870, 4601, 4605, 4731, 4734, 4761, 6342, 6350节);“约瑟”表示信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3969, 3971, 4669, 6417节)。

在教会结束时,这些事就会发生,在但以理书,论述尼布甲尼撒所梦见的雕像的地方以这些话预言了这一点:

你既见铁与泥混合,他们必与人的种混合,却不能彼此相合,正如铁与泥不能混合一样。(但以理书2:43)

“铁”表示没有良善的真理;“泥”表示来自人自己的聪明,或自我聪明的虚假;“人的种”表示主的圣言(马太福音13:24, 37)。“他们不能彼此相合,正如铁与泥不能混合一样”表示它们彼此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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