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38.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表示那些为了谋取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之人的哀恸和悲伤。这从“客商”和“哭泣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获得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获得邪恶和虚假的知识之人,在此是指那些为了利益,也就是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或知识之人。这就是“客商”的含义(可参看AE 840, 1104节)。“哭泣悲哀”是指悲伤和哀悼。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有四种人,此处描述了他们,即:被称为“地上列王”的人,被称为“地上客商”的人,被称为“货物客商”的人,被称为“船主和水手”的人。启18:9, 10论述了“地上的列王”,启18:11–14论述了“地上的客商”,启18:15–16论述了“货物的客商”,启18:17–19论述了“船主和水手”。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由此明显可知,主只有通过这些律法才能把人引入天堂,尽管祂拥有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神性能力,也就是全能,并且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凭神性智慧知道一切,凭神性能力能做祂所意愿的事。因为被称为圣治律法的这些律法,是关于改造和重生,因而关于人类救赎的秩序律法,主不可能反对这些律法,因为反对它们就是反对祂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爱,因而反对祂自己。第一条律法是,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然而,他仍应承认他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属于爱和信的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这条律法暗示了第二条律法,即:人拥有自由,这自由也应看似他自己的,但他仍应承认,这不是他的,而是在他里面的主的。
这条律法从前一条律法可推知,因为自由与生命合而为一;没有自由,人无法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里面;正是出于自由,他才感觉并感知到这生命,因为正是出于自由,在一个人看来,他生命的一切行为似乎都是他自己的,是他所固有的;自由就是出于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则貌似出于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会说,我有能力做我所意愿的事,我意愿我有能力所做的事;换句话说,我处于自由。再者,谁不能出于自由认为这一件事是善的,那一件事是恶的,或这一件事是真的,那一件事是假的?因此,自由,连同生命一起被赋予人,它从未从人那里被夺走;事实上,它被夺走或削弱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感觉并感知到,他不是自己在活着,而是另一个人在他里面活着,并且属于他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快乐都被夺走,或减少了,因为他成了奴隶。
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因而似乎是他自己的,这一点无需其它证据,只需经历本身就能得到证明。除了当他思考时,他出于自己思考,当他意愿时,他出于自己意愿,当他说话和行动时,他出于自己说话和行动之外,谁还有其它任何感觉或感知?但根据圣治的律法,人不可以知道别的,因为没有这种感觉和感知,他无法将任何事物接收到自己这里,或归于自己,或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事物,因而将不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只是生命的代理人。他就像个机器,或像没有理解力和意愿的直立雕像,双手下垂,等待无法被赋予的流注。因为生命若不貌似被人接受和采用,就不会被保留,而是流过去,人由此从活的变得像一个死人,从一个理性灵魂变得没有理性,因而要么成为野兽,要么成为树桩。因为他将失去生活的快乐,也就是每个人貌似出于自己从接受、采用和产生中所获得的快乐;然而,快乐与生活行如一体,当夺走了生活的一切快乐时,你就会变冷并死亡。
如果不是出于圣治的律法,人应感觉并感知到生命和属于生命的一切似乎在他里面,他只是要承认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无论良善,还是真理,因而无论爱还是信,会归给他。如果没有任何东西能被归给,那么主就不会在圣言中吩咐说,人必须行善避恶,如果他行善,天堂将是他的产业,如果他作恶,地狱将是他的份;事实上,既不会有天堂,也不会有地狱,因为没有这种感知,人将不是人,因而将不是主的居所。主渴望人貌似出于自己来爱祂;因此,主与人一起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主为了这个目的而将自己的东西赐予人,好叫祂可以反过来被爱。因为神性之爱在于这一点:它渴望自己的东西属于人,除非人感觉并感知到来自主的东西似乎是他自己的,否则情况不会是这样。
如果不是出于神性律法,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那么人就不可能有他为之行动的目的;然而,他有这种目的是可能的,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似乎在他自己里面。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就是他的爱,也就是他的生命,而他为之行动的目的是他的爱或生命的快乐,目的在其中呈现自己的结果是功用。他为之行动的目的,也就是他生命之爱的快乐,在人里面被感觉和感知到,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能使他感觉和感知到它;如前所述,这目的就是爱,也就是生命。但当一个人承认属于他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时,主就会赐下祂爱的快乐和祝福,只要这个人作出这种承认,并履行功用。因此,当人通过承认和来自爱的信貌似出于自己将他生命的一切都归于主时,主反过来就会将祂生命的良善归于人,这良善伴随着一切满足或幸福和祝福。主也允许他从内层敏锐地感觉和感知到这种良善在他自己里面,就好像是他自己的,而且人越发自内心意愿他以信所承认的,就越敏锐。那时感知是相互的,因为主所喜悦的感知是,祂在人里面,人在祂里面,人所心满意足的感知是,他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这就是藉着爱,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
220a.但也有必要解释一下在圣言中,“殿”表示什么。“殿”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在相对意义上表示天堂;它因表示天堂,故也表示教会,因为教会是主在地上的天堂;“殿”因表示天堂和教会,故也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构成天堂和教会;事实上,构成天堂和教会的,是那些以灵魂和内心,也就是以信和爱来接受神性真理的人。由于这就是“殿”的含义,所以经上说“我神殿”;“我的神”当由主来说时,表示天堂和那里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天上的主。主在众天堂之上,向那些在天堂里的人显为一轮太阳。光和热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天堂里的光本质上是神性真理,天堂里的热本质上是神性良善;这两者构成天堂,无论总体还是细节。神性真理就是“我的神”所表示的;因此,在旧约圣言中,主被称为“耶和华”和“神”;在论述神性良善的地方被称为“耶和华”,在论述神性真理的地方被称为“神”;由于同样的原因,天使也被称为“神”(gods);在希伯来语,神这个词用的是复数形式,耶洛因。这表明为何经上说:“我神殿。”主在论述神性良善的地方被称为“耶和华”,在论述神性真理的地方被称为“神”(参看《属天的奥秘》,709, 732, 2586, 2769, 2807, 2822, 3921, 4283, 4402, 7010, 9167节);祂凭存在,因而凭本质而被称为“耶和华”,凭实存,因而凭显现而被称为“神”(AC 300, 3910, 6905节);此外,神性存在是神性良善,神性实存或显现是神性真理(AC 3061, 6280, 6880, 6905, 10579节);一般来说,良善是存在,真理是由此而来的显现(AC 5002节);天使凭他们从主接受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神”(AC 4295, 4402, 7268, 7873, 8301, 8192节);主在众天堂的神性是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参看《天堂与地狱》,13, 133, 139—140节);天堂里的光本质上是神性真理,那里的热是神性良善,两者都来自主(参看HH 126–140, 275节)。
在圣言中,“殿”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在相对意义上表示天堂和教会,因而也表示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约翰福音:
犹太人问,你既作这些事,还显什么神迹给我们看呢?耶稣回答他们说,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犹太人便说,这殿是四十六年才建成的,你三日内就再建立起来吗?但耶稣是指着祂身体的殿说的。(约翰福音2:18–23)
“殿”表示主的神性人身,此处公开声明了这一点,因为“拆毁这殿,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表示主的死亡、埋葬和复活。
玛拉基书:
看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我前面预备道路;你们所寻求的主,就是立约的使者,必忽然进入祂的殿。(玛拉基书3:1)
此处“殿”也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因为此处论述的是主的降临;因此,“进入祂的殿”表示来到祂的人身这里。
启示录:
我看见新耶路撒冷没有殿,因主神全能者和羔羊,为它的殿。(启示录21:22)
此处论述的是新天堂和新地,就是它们将处于内在,不处于外在的时候;故经上说“没有殿”,而是有“主神全能者和羔羊”。“主神全能者”是指主的神性本身,“羔羊”是指祂的神性人身;由此也清楚可知,祂在天堂里的神性由“殿”来表示。
以赛亚书:
我见主坐在高高举起的宝座上,祂的衣襟遮满殿。(以赛亚书6:1)
所看见主所坐的“高高举起的宝座”表示在高层天堂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而“祂的衣襟”表示祂在教会里的神性真理。“衣襟”当论及主时,表示祂在终端的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9917节)。主受难之后,殿里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马太福音27:51; 马可福音15:34, 38; 路加福音23:45)表示主的神性人身与神性本身的合一(参看《属天的奥秘》,9670节)。
在以下经文中,“殿”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同时表示天堂和教会。诗篇:
我要向你的圣殿下拜,称赞你的名。(诗篇138:2)
约拿书:
我说,我说,我从你眼前虽被驱逐,然而我仍要仰望你的圣殿,我的祷告进入你的圣殿,达到你的面前。(约拿书2:4, 7)
哈巴谷书:
惟耶和华在你的圣殿中。(哈巴谷书2:20)
马太福音:
你们这瞎眼领路的有祸了。你们说,凡指着殿起誓的,这算不得什么;只是凡指着殿中金子起誓的,他就是欠债的。你们这愚蠢瞎眼的人哪;哪个更大呢?是金子,还是使金子成圣的殿呢?(马太福音23:16, 17)
约翰福音:
耶稣对在殿里卖东西的说,把这些东西拿去;不要将我父的家当作买卖的家。门徒就想起经上记着说,为你家的这种热心把我烧灭了。(约翰福音2:16, 17)
220b.除此之外,圣言中还有其它许多经文提到“殿”或家。为叫人们可以知道“殿”表示天堂和教会,如同也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我将在此引用这些经文,免得心智粘附着这样的观念,所指的是纯粹的殿,而不是某种更神圣的东西;事实上,耶路撒冷的殿是神圣的,因为它代表,因而表示神圣之物。“殿”(或“家”、“房屋”)表示天堂,这一点从这些经文明显看出来;诗篇:
我求告耶和华,向我的神呼求;祂从祂的殿中听了我的声音。(诗篇18:6)
又:
在你的院子一日,胜似千日。我宁可站在我神家的门口,不愿住在恶人的帐棚里。(诗篇84:10)
又:
义人要发旺如棕树,生长如黎巴嫩的香柏树。他们栽于耶和华的家中,发旺在我们神的院里。(诗篇92:12, 13)
又:
有一件事,我曾求耶和华;就是我可以住在耶和华的家中,早早拜访祂的殿。(诗篇27:4)
又:
我必日子长久地安息在耶和华的家中。(诗篇23:6)
约翰福音:
耶稣说,在我父的家里,有许多住处。(约翰福音14:2)
显然,在这些经文中,“耶和华的家”和“父的家”表示天堂。
在以下经文中,它也表示教会;以赛亚书:
我们圣洁华美的家,就是我们列祖赞美你的所在,被火焚烧。(以赛亚书64:11)
耶利米书:
我撇下了我的家,丢弃了我的产业。(耶利米书12:7)
哈该书:
我必震动一切民族;一切民族所拣选的都必来到,我就使这房屋满了荣耀。银子是我的,金子也是我的。这后起房屋的荣耀必大过先前的荣耀。(哈该书2:7–9)
以赛亚书:
祂对耶路撒冷说,你必被建造;对圣殿说,你必被建立。(以赛亚书44:28)
此处论述的是主的降临和那时的一个新教会。在撒迦利亚书,意思也一样:
耶和华的家被建造,使殿可以建立。(撒迦利亚书8:9)
但以理书:
伯沙撒吩咐人将他父尼布甲尼撒从耶路撒冷殿中所掠的金银器皿拿来,叫他们好用这器皿饮酒。他们饮酒,赞美金、银、铜、铁、木、石所造的神,当时字就来到墙上。(但以理书5:2-4等)
“从耶路撒冷殿中所掠的金银器皿”表示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他们“用这器皿饮酒,赞美金、银、铜、铁、木、石所造的神”表示对这些良善和真理的亵渎;因此,字显在墙上,王(不是伯沙撒,而是尼布甲尼撒)从一个人变成一个野兽。
马太福音:
门徒上前来把殿的建筑指给耶稣看。耶稣对他们说,你们看见这一切了吗?将来在这里,没有一块石头留在石头上不被拆毁了。(马太福音24:1, 2; 马可福音13:1–5; 路加福音21:5–7)
“将来殿里没有一块石头留在石头上不被拆毁了”表示教会的彻底毁灭和荒废,“石头”表示教会的真理;由于这就是所表示的,所以教会的相继荒废就是福音中的这些章节所论述的。启示录:
天使站着说,起来,将神的殿和祭坛,并在殿中礼拜的人都量一量。(启示录11:1)
此处“殿”也表示教会,“量”表示探查它的品质。新殿及其尺寸(以西结书40–47节)具有类似含义。
“殿”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西结书:
耶和华的荣耀从基路伯上面上升,停在房屋门槛以上;房内满了云彩;院子也充满了耶和华荣耀的光辉。(以西结书10:4)
此处“房屋”表示天堂和教会,“云彩”和“荣耀”表示神性真理。“云”是指神性真理(参看AE 36节);“荣耀”也是(参看AE 33节)。
弥迦书:
必有许多民族前往,说,来吧,让我们登上耶和华的山,到我们神的家;祂必将祂的道路指教我们,我们也要行祂的路;因为教导必出于锡安,话必出于耶路撒冷。(弥迦书4:2)
“耶和华的山,神的家”表示教会,“锡安”和“耶路撒冷”同样表示教会;“被指教祂的道路,行祂的路”是指在神性真理上被教导;故经上说:“教导必出于锡安,话必出于耶路撒冷。”
以赛亚书:
有耶和华(注:希伯来语中没有耶和华)喧哗的声音出自城中,耶和华的声音出于殿中。(以赛亚书66:6)
“城”表示真理的教义;“殿”表示教会,“出于殿内的耶和华的声音”表示神性真理。启示录:
就有大声音从天堂的殿中,从宝座上出来,说。(启示录16:17)
此处“声音”同样表示神性真理。又:
神天上的殿开了,在殿中现出祂的约柜;随后有闪电,声音,雷轰。(启示录11:19)
在圣言中,“闪电,声音,雷轰”表示出于天堂的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7573, 5914节)。又:
天上那存法柜的帐幕的殿开了;那掌管七灾的七位天使,从殿中出来。因神的荣耀和祂的能力,殿中充满了烟。(启示录15:5-6, 8)
此处说七位天使从天上的殿中出来,是因为“天使”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130, 200节)。至于“因神的荣耀充满的烟”表示什么,这在对这些话的进一步解释中会看到。此外,要知道,所罗门建的殿和黎巴嫩的林宫,以及属于它们的每个具体事物(如列王纪上6, 7章所描述的),表示属于教会和天堂的属灵和属天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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