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38

1138.启18:1

1138.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表示那些为了谋取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之人的哀恸和悲伤。这从“客商”和“哭泣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获得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获得邪恶和虚假的知识之人,在此是指那些为了利益,也就是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或知识之人。这就是“客商”的含义(可参看AE 840, 1104节)。“哭泣悲哀”是指悲伤和哀悼。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有四种人,此处描述了他们,即:被称为“地上列王”的人,被称为“地上客商”的人,被称为“货物客商”的人,被称为“船主和水手”的人。启18:9, 10论述了“地上的列王”,启18:11–14论述了“地上的客商”,启18:15–16论述了“货物的客商”,启18:17–19论述了“船主和水手”。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由此明显可知,主只有通过这些律法才能把人引入天堂,尽管祂拥有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神性能力,也就是全能,并且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凭神性智慧知道一切,凭神性能力能做祂所意愿的事。因为被称为圣治律法的这些律法,是关于改造和重生,因而关于人类救赎的秩序律法,主不可能反对这些律法,因为反对它们就是反对祂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爱,因而反对祂自己。第一条律法是,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然而,他仍应承认他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属于爱和信的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这条律法暗示了第二条律法,即:人拥有自由,这自由也应看似他自己的,但他仍应承认,这不是他的,而是在他里面的主的。

这条律法从前一条律法可推知,因为自由与生命合而为一;没有自由,人无法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里面;正是出于自由,他才感觉并感知到这生命,因为正是出于自由,在一个人看来,他生命的一切行为似乎都是他自己的,是他所固有的;自由就是出于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则貌似出于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会说,我有能力做我所意愿的事,我意愿我有能力所做的事;换句话说,我处于自由。再者,谁不能出于自由认为这一件事是善的,那一件事是恶的,或这一件事是真的,那一件事是假的?因此,自由,连同生命一起被赋予人,它从未从人那里被夺走;事实上,它被夺走或削弱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感觉并感知到,他不是自己在活着,而是另一个人在他里面活着,并且属于他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快乐都被夺走,或减少了,因为他成了奴隶。

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因而似乎是他自己的,这一点无需其它证据,只需经历本身就能得到证明。除了当他思考时,他出于自己思考,当他意愿时,他出于自己意愿,当他说话和行动时,他出于自己说话和行动之外,谁还有其它任何感觉或感知?但根据圣治的律法,人不可以知道别的,因为没有这种感觉和感知,他无法将任何事物接收到自己这里,或归于自己,或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事物,因而将不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只是生命的代理人。他就像个机器,或像没有理解力和意愿的直立雕像,双手下垂,等待无法被赋予的流注。因为生命若不貌似被人接受和采用,就不会被保留,而是流过去,人由此从活的变得像一个死人,从一个理性灵魂变得没有理性,因而要么成为野兽,要么成为树桩。因为他将失去生活的快乐,也就是每个人貌似出于自己从接受、采用和产生中所获得的快乐;然而,快乐与生活行如一体,当夺走了生活的一切快乐时,你就会变冷并死亡。

如果不是出于圣治的律法,人应感觉并感知到生命和属于生命的一切似乎在他里面,他只是要承认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无论良善,还是真理,因而无论爱还是信,会归给他。如果没有任何东西能被归给,那么主就不会在圣言中吩咐说,人必须行善避恶,如果他行善,天堂将是他的产业,如果他作恶,地狱将是他的份;事实上,既不会有天堂,也不会有地狱,因为没有这种感知,人将不是人,因而将不是主的居所。主渴望人貌似出于自己来爱祂;因此,主与人一起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主为了这个目的而将自己的东西赐予人,好叫祂可以反过来被爱。因为神性之爱在于这一点:它渴望自己的东西属于人,除非人感觉并感知到来自主的东西似乎是他自己的,否则情况不会是这样。

如果不是出于神性律法,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那么人就不可能有他为之行动的目的;然而,他有这种目的是可能的,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似乎在他自己里面。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就是他的爱,也就是他的生命,而他为之行动的目的是他的爱或生命的快乐,目的在其中呈现自己的结果是功用。他为之行动的目的,也就是他生命之爱的快乐,在人里面被感觉和感知到,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能使他感觉和感知到它;如前所述,这目的就是爱,也就是生命。但当一个人承认属于他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时,主就会赐下祂爱的快乐和祝福,只要这个人作出这种承认,并履行功用。因此,当人通过承认和来自爱的信貌似出于自己将他生命的一切都归于主时,主反过来就会将祂生命的良善归于人,这良善伴随着一切满足或幸福和祝福。主也允许他从内层敏锐地感觉和感知到这种良善在他自己里面,就好像是他自己的,而且人越发自内心意愿他以信所承认的,就越敏锐。那时感知是相互的,因为主所喜悦的感知是,祂在人里面,人在祂里面,人所心满意足的感知是,他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这就是藉着爱,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


诠释启示录 #204

204a.“这些事是

204a.“这些事是那圣洁,真实的说的”表示那信来自祂。这从“那圣洁,真实的”的含义清楚可知,“那圣洁,真实的”当论及主时,是指仁与信来自祂,圣洁论及仁,真实论及信。主被称为“圣洁”,是因为仁来自祂;祂被称为“真实”,是因为信来自祂。我们很快就会看到,主被称为圣或圣洁,是因为仁来自祂;因此,在圣言中,圣洁或神圣论及仁和由此而来的信。但主被称为真实,是因为信来自祂;因此,在圣言中,真实论及信;原因在于,一切真理都属于信;被相信的被称为真实的;其它东西都不属于信,因为它们不被相信。但由于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信,所以有必要先说一说信及其品质。

有属灵的信仰,有纯属世的信仰。属灵的信仰完全来自仁爱,本质上就是仁爱。仁爱或对邻之爱,就是热爱真理、诚实和公义,并出于意愿实行它们。因为灵义上的邻舍不是指任何具体的人,而是指人里面的东西;如果这种东西是真理、诚实和公义,此人因这些而被爱,那么邻舍就被爱。这就是仁爱在灵义上的意思,若肯去反思,谁都能知道这一点。每个人爱别人都不是为了他个人,而是为了他里面的东西;这是一切友谊、好感和尊敬的源头。由此可推知,为了人们里面的真理、诚实和公义而爱他们就是属灵之爱;真理、诚实和公义是属灵事物,因为它们由主那里从天堂而出。没有人会思考、意愿和实行本身为良善的任何善事,相反,一切都来自主;真理、诚实和公义当来自主时,就是本质为良善的良善。这时,这些事物就是灵义上的邻舍;由此清楚可知,爱邻或仁爱在灵义上是什么意思。这是属灵信仰的源头;因为凡被爱的,当被思及时,都被称为真理。若反思一下,谁都能看出,情况就是如此,因为每个人都会通过许多事物在思维上证实他所爱的东西,他将自己证实所用的一切事物都称为真理;没有人从其它任何源头拥有真理。由此可推知,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如何,取决于他的爱之品质;因此,如果这爱是属灵的,那么真理也是属灵的,因为真理与他的爱行如一体。一切真理因被相信而总体上被称为信。由此清楚可知,属灵的信仰本质上是仁爱。关于属灵的信仰到此为止。

但纯属世的信仰不是教会的信仰,虽被称为信仰,其实只是知道或知识。它不是教会的信仰,因为它不是从系信仰所来自的属灵之物本身的对邻之爱或仁爱发出的,而是从要么与对自我的爱有关,要么与对世界的爱有关的某种属世之爱发出的;凡从这些爱发出之物都是属世的。爱形成人的灵;因为人就其灵而言,可以说完全就是他的爱;他出于自己的爱思考、意愿和行动;因此,只有来自其爱的真理才构成他的信;属于对自我或世界的爱的真理是纯属世的,因为它来自人和世界,而不是来自主和天堂;因为这样一个人不是出于对真理的爱,而是出于对他所服侍的荣誉、利益和名声的爱而爱真理;由于他的真理具有这种品质,所以他的信也具有这种品质。因此,这种信不是对教会真理的信,或属灵意义,即灵义上的信,只是属世意义上的信,也就是知道或知识。又由于这种信丝毫不在人的灵里面,只与这个世界的其它事物一起在他的记忆里面,所以死后它会消散。死后,只有属于人之爱的东西才会留在他身上,因为如前所述,正是爱形成人的灵,人就其灵而言完全就是他的爱的样子。关于仁和由此而来的信的其它内容,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84–106, 108–122节),那里论述了仁与信,以及《最后的审判》(33–39节),那里说明,没有仁,就没有信。

在圣言中,“圣洁或神圣”论及神性真理,因而论及仁及其信,这一点从用到它的经文明显看出来。有两样事物从主发出并被天使接受,即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两者合一从主发出,但被天使以各种方式接受;有的天使接受神性良善多于神性真理,有的接受神性真理多于神性良善。那些接受神性良善多于神性真理的天使构成主的属天国度,被称为属天天使,在圣言中被称为“义人”;而那些接受神性真理多于神性良善的人构成主的属灵国度,被称为属灵天使,在圣言中被称为“圣”或“圣徒”。关于这两个国度及其天使,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节)。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义人”和“公义”表示神性良善和从神性良善发出之物,“神圣”和“圣洁”表示神性真理和从神性真理发出之物。由此可见在圣言中,称义或成义,成圣或分别为圣是什么意思。如启示录:

为义的,叫他仍旧为义。圣洁的,叫他仍旧圣洁。(启示录22:11)

路加福音:

用圣洁、公义侍奉祂。(路加福音1:74, 75)

由于圣洁或神圣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所以在圣言中,主被称为“圣者”,“神的圣者”,“以色列的圣者”,“雅各的圣者”;也正因如此,天使被称为圣,先知和使徒也被称为圣;正因如此,耶路撒冷被称为圣。主被称为圣者,神的圣者,以色列的圣者和雅各的圣者,这一点可见于以赛亚书29:23; 31:1; 40:25; 41:14, 16; 43:3; 49:7; 但以理书4:13; 9:24; 马太福音1:24; 路加福音4:34。在启示录,祂也被称为圣者或圣徒的王:

圣徒的王啊,你的道路又公义又真实。(启示录15:3)

主被称为圣者,神的圣者,以色列的圣者和雅各的圣者,是因为唯独祂,而非其他任何人为圣,这也是启示录所声明的:

主啊,谁敢不敬畏你,不荣耀你的名呢?因为独有你是圣的。(启示录15:4)

天使,先知和使徒被称为圣,是因为他们在灵义上表示神性真理;耶路撒冷被称为圣城,是因为这城在灵义上表示真理之教义方面的教会。在圣言中,天使被称为圣(可参看马太福音25:31; 马可福音8:38; 路加福音9:26);先知被称为圣(可参看马可福音6:20; 路加福音1:70; 启示录18:20);使徒被称为圣(启示录18:20);耶路撒冷被称为圣城(以赛亚书48:2; 66:20, 22; 但以理书9:24; 马太福音27:53; 启示录21:2, 10)。在圣言中,“天使或使者”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AE 130, 200节);“先知”所表相同(参看《属天的奥秘》,2534, 7269节);“使徒”也所表相同(参看AE 100节);在圣言中,“耶路撒冷”表示真理之教义方面的教会(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节)。由此可见为何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被称为“真理的灵”和“圣灵”(参看AE 183b节),又为何天堂被称为“圣洁的居所”(以赛亚书63:15; 申命记26:15);教会被称为“圣所”(耶利米书17:12; 耶利米哀歌2:7; 诗篇68:35)。

204b.“圣洁或圣”论及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祷告说,父啊,求你用真理使他们成圣,你的话就是真理,我为他们的缘故,自己分别为圣,叫他们也因真理成圣。(约翰福音17:17, 19)

此处“成圣”明显是指着神性真理说的,“分别为圣”是指着那些从主接受神性真理的人说的。摩西五经:

耶和华从西乃而来,从万万圣者中来临;从祂右手为他们传出律法之火。祂实在爱万民,众圣徒都在你手中。他们聚集在你的脚下,领受你的言语。(申命记33:2, 3)

“西乃”表示主所在的天堂,神性真理来自主,或律法来自祂,两者无论是狭义上的还是广义上的;“万万圣者”表示神性真理;“律法”在狭义上表示十诫,在广义上表示整部圣言,也就是神性真理;在圣言中,那些处于真理的人被称为“万民”,民中那些处于真理的人被称为圣。“他们聚集在你的脚下,领受你的言语”是指对终端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字义上的圣言的神圣接受和由此而来的教导。由此可知这个预言的细节在灵义上表示什么。在圣言中,“西乃”表示主所在的天堂,神性真理来自主,或律法来自祂,两者无论是狭义上的还是广义上的(参看《属天的奥秘》,8399, 8753, 8793, 8805, 9420节);“律法”在狭义上表示十诫,在广义上表示整部圣言(AC 2606, 3382, 6752, 7463节);那些处于真理的人被称为万民,那些处于良善的人被称为列族(AC 1259—12602928, 3295, 3581, 6451, 6465, 7207, 10288节);“脚”,“脚所踏之地”和“脚凳”当论及主时,表示终端的神性真理,因而表示文字上的圣言(AC 9406节)。由此清楚可知,“万万圣者”表示神性真理;在此被称为圣者的,是那些处于神性真理的人。

摩西五经:

你晓谕以色列全会众,对他们说,你们要圣洁,因为我,以色列的耶和华是圣洁的。(利未记19:2)

这一章论述了他们要谨守的律法、典章和诫命;由于这些表示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那些谨守它们的人要“圣洁”。此外,“以色列”表示属灵教会,也就是处于神性真理的教会,故经上说:“我,以色列的耶和华是圣洁的。” 利未记:

你们要使自己分别为圣,要成为圣。你们要谨守我的律例,遵行它们。(利未记20:7, 8)

此处论述的主题也是要谨守的律例、典章和诫命。申命记:

他们若谨守你的律例、典章,就必归耶和华为圣洁的民。(申命记26:16–19)

诗篇:

我们必因你家的美善,你殿的圣洁知足了。(诗篇65:4)

此处说他们“因耶和华家的美善,祂殿的圣洁知足了”,是因为“神的家”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殿”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属天的奥秘》,3720节)。撒迦利亚书:

当那日,马的铃铛上必有归耶和华为圣。(撒迦利亚书14:20)

此处论述的是一个新教会的建立,“铃铛”表示来自理解力的知识或科学真理。“铃铛”表示这些真理,(可参看《属天的奥秘》,9921, 9926节);“马”表示理解力(参看《白马》,1–4节)。

由此可见,下面的吩咐代表并表示什么,出埃及记:

在亚伦头上的冠冕上放着一面牌,上面刻着,归耶和华为圣。(出埃及记28:36–38; 39:30, 31)

因为“冠冕”表示属于神性真理的智慧(参看《属天的奥秘》,9827, 9949节);由此也可知下面的吩咐代表并表示什么:亚伦,他的儿子,他们的衣服,祭坛,会幕和那里的一切都用油膏抹,从而成圣(出埃及记29:1–36; 30:22–30; 利未记8:1–36);因为“油”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成圣”表示发出的神性;正是神性良善进行神圣,神性真理则是那由此成圣的。

“圣洁或神圣”这个词论及仁爱,这一点从前面关于天堂天使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有的天使接受神性良善多于神性真理,有的则接受神性真理多于神性良善;前者构成主的属天国度,是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他们因处于对主之爱而被称为义;而后者构成主的属灵国度,是那些处于对邻之仁的天使,这些天使因处于对邻之仁而被称为圣。有两种爱构成天堂,即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或仁爱,天堂由此分为两个国度,即一个属天国度和一个属灵国度(参看《天堂与地狱》,13–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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