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38

1138.启18:1

1138.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表示那些为了谋取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之人的哀恸和悲伤。这从“客商”和“哭泣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获得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获得邪恶和虚假的知识之人,在此是指那些为了利益,也就是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或知识之人。这就是“客商”的含义(可参看AE 840, 1104节)。“哭泣悲哀”是指悲伤和哀悼。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有四种人,此处描述了他们,即:被称为“地上列王”的人,被称为“地上客商”的人,被称为“货物客商”的人,被称为“船主和水手”的人。启18:9, 10论述了“地上的列王”,启18:11–14论述了“地上的客商”,启18:15–16论述了“货物的客商”,启18:17–19论述了“船主和水手”。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由此明显可知,主只有通过这些律法才能把人引入天堂,尽管祂拥有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神性能力,也就是全能,并且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凭神性智慧知道一切,凭神性能力能做祂所意愿的事。因为被称为圣治律法的这些律法,是关于改造和重生,因而关于人类救赎的秩序律法,主不可能反对这些律法,因为反对它们就是反对祂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爱,因而反对祂自己。第一条律法是,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然而,他仍应承认他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属于爱和信的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这条律法暗示了第二条律法,即:人拥有自由,这自由也应看似他自己的,但他仍应承认,这不是他的,而是在他里面的主的。

这条律法从前一条律法可推知,因为自由与生命合而为一;没有自由,人无法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里面;正是出于自由,他才感觉并感知到这生命,因为正是出于自由,在一个人看来,他生命的一切行为似乎都是他自己的,是他所固有的;自由就是出于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则貌似出于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会说,我有能力做我所意愿的事,我意愿我有能力所做的事;换句话说,我处于自由。再者,谁不能出于自由认为这一件事是善的,那一件事是恶的,或这一件事是真的,那一件事是假的?因此,自由,连同生命一起被赋予人,它从未从人那里被夺走;事实上,它被夺走或削弱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感觉并感知到,他不是自己在活着,而是另一个人在他里面活着,并且属于他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快乐都被夺走,或减少了,因为他成了奴隶。

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因而似乎是他自己的,这一点无需其它证据,只需经历本身就能得到证明。除了当他思考时,他出于自己思考,当他意愿时,他出于自己意愿,当他说话和行动时,他出于自己说话和行动之外,谁还有其它任何感觉或感知?但根据圣治的律法,人不可以知道别的,因为没有这种感觉和感知,他无法将任何事物接收到自己这里,或归于自己,或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事物,因而将不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只是生命的代理人。他就像个机器,或像没有理解力和意愿的直立雕像,双手下垂,等待无法被赋予的流注。因为生命若不貌似被人接受和采用,就不会被保留,而是流过去,人由此从活的变得像一个死人,从一个理性灵魂变得没有理性,因而要么成为野兽,要么成为树桩。因为他将失去生活的快乐,也就是每个人貌似出于自己从接受、采用和产生中所获得的快乐;然而,快乐与生活行如一体,当夺走了生活的一切快乐时,你就会变冷并死亡。

如果不是出于圣治的律法,人应感觉并感知到生命和属于生命的一切似乎在他里面,他只是要承认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无论良善,还是真理,因而无论爱还是信,会归给他。如果没有任何东西能被归给,那么主就不会在圣言中吩咐说,人必须行善避恶,如果他行善,天堂将是他的产业,如果他作恶,地狱将是他的份;事实上,既不会有天堂,也不会有地狱,因为没有这种感知,人将不是人,因而将不是主的居所。主渴望人貌似出于自己来爱祂;因此,主与人一起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主为了这个目的而将自己的东西赐予人,好叫祂可以反过来被爱。因为神性之爱在于这一点:它渴望自己的东西属于人,除非人感觉并感知到来自主的东西似乎是他自己的,否则情况不会是这样。

如果不是出于神性律法,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那么人就不可能有他为之行动的目的;然而,他有这种目的是可能的,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似乎在他自己里面。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就是他的爱,也就是他的生命,而他为之行动的目的是他的爱或生命的快乐,目的在其中呈现自己的结果是功用。他为之行动的目的,也就是他生命之爱的快乐,在人里面被感觉和感知到,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能使他感觉和感知到它;如前所述,这目的就是爱,也就是生命。但当一个人承认属于他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时,主就会赐下祂爱的快乐和祝福,只要这个人作出这种承认,并履行功用。因此,当人通过承认和来自爱的信貌似出于自己将他生命的一切都归于主时,主反过来就会将祂生命的良善归于人,这良善伴随着一切满足或幸福和祝福。主也允许他从内层敏锐地感觉和感知到这种良善在他自己里面,就好像是他自己的,而且人越发自内心意愿他以信所承认的,就越敏锐。那时感知是相互的,因为主所喜悦的感知是,祂在人里面,人在祂里面,人所心满意足的感知是,他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这就是藉着爱,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


诠释启示录 #167

167.“众教会必知

167.“众教会必知道我是那察看肾心的”表示所有属教会的人对唯独主知道并探查外层和内层,以及属于信和爱的事物的承认。这从“察看”、“肾”和“心”的含义清楚可知:“察看”当论及主时,是指唯独祂知道并探查;“肾”是指信之真理,以及它们从虚假中的洁净(我们将在下文论到这一点);“心”是指爱之良善。“心”表示爱之良善,因为有两样东西在人里面掌权或支配,即心和肺,其身体的整个生命都来源于它们。由于人体里面的一切事物都对应于其心智里面的一切事物,所以也有两样东西在其心智里面掌权或支配,即意愿和理解力。心智的这两个国度对应于身体的两个国度,即意愿对应于心和心跳,理解力对应于肺和肺呼吸。没有这种对应关系,身体就不能存活,甚至连它的一个粒子都不能存活。心因对应于意愿而对应于爱之良善;肺因对应于理解力而对应于信之真理。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心”表示爱,“灵魂”表示信。因此,圣言经常用到“从心和灵魂”这种词语,以此表示从爱和信。《属天的奥秘》大量论述了这种对应关系,那里更充分地解释了这些事,即:在圣言中,“心”表示爱,它因表示爱,故也表示意愿(AC 2930, 3313, 7542, 8910, 9050, 9113, 10336节)。心对应于属于人之爱的事物,肺对应于属于人之信的事物(AC 3883–3896节)。天堂有像心跳那样的搏动或跳动,以及像肺呼吸那样的呼吸(AC 3884—3885, 3887节)。那里的心跳取决于爱的状态,肺呼吸取决于信的状态(AC 3886–3889节)。心进入肺的流注就像良善进入真理的流注,意愿进入理解力的流注,以及爱进入信的流注;并且交流和结合都是相似的(AC 3884, 3887–3889, 9300, 9495节)。关于天堂进入心和肺的流注,来自经历(AC 3884节)。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在圣言中,从心和灵魂表示从爱和信(AC 2930, 9050节)。人的灵与其身体通过肺呼吸和心跳结合;因此,当两者停止时,人的身体就死亡了,但他的灵仍活着(《天堂与地狱》,521节);当心跳停止时,灵就分离了,因为心对应于爱,也就是生命之热(HH 447节)。关于这种对应关系的其它许多事,可参看这本书(HH 95节)。“肾”表示信之真理,以及它们从虚假中的洁净,因为血液在肾脏中得到净化,而在圣言中,“血”表示真理(可参看《属天的奥秘》,4735, 9127节)。洁净或净化的器官所表相同;从虚假中的一切洁净都通过真理实现。由此清楚可知,在圣言中,耶和华或主“察看心肾”表示什么,即祂探查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并把它们与邪恶和虚假分离。

在以下地方,“肾”就表示这一点,耶利米书:

按公义判断、试验肾心的万军之耶和华。(耶利米书11:20)

同一先知书:

你栽培了他们,他们也扎了根,长大而且结果;他们的口是与你相近,肾却与你远离。但耶和华啊,你必看见我,证明我的心。(耶利米书12:2, 3)

“口相近,肾远离”是指仅在记忆中,因而当人说话时在他的某种思维中,却不在意愿中,并由此在行为中的真理。在意愿中,并由此在行为中的真理就是那将虚假分离出去,并驱散它们的;在意愿中,并由此在行为中的真理就是意愿并实行一个人所知道并以之为真理的东西;这真理就是那特别由“肾”来表示的。

又:

我耶和华是鉴察心,试验肾的,要照各人的道路和他作为的果子报应他。(耶利米书17:10)

“鉴察心”是指通过将邪恶与良善分离而洁净良善;“试验肾”是指通过将虚假与真理分离而洁净真理;因此,经上说:“要照各人的道路和他作为的果子报应他。”“道路”是指信之真理,“作为的果子”是指爱之良善。“道路”是指信之真理(可参看AE 97节),“作为的果子”是指爱之良善(参看AE 98, 109, 116节)。

又:

试验义人,察看肾心的万军之耶和华。(耶利米书20:12)

诗篇:

愿你坚立义人;因为你,察验心肾的,是公义的神。(诗篇7:9)

“义人”是指那些喜欢实行良善和真理的人,他们的良善和真理被主洁净,这由“察看”和“试验肾心”来表示。又:

耶和华啊,求你察看我,试验我,审察我的肾、我的心。(诗篇26:2)

由于真理与虚假并良善与邪恶的分离都是藉着试探,所以经上说:“试验我。”又:

我的心里发酸,我的肾被刺;我愚昧无知。(诗篇73:21, 22)

这些话描述了邪恶对良善和虚假对真理的侵扰。又:

看哪,你在肾渴慕真理,你在隐秘部位使我晓得智慧。(诗篇51:6)

在原文,此处用另一个词来表达“肾”,这个词涉及虚假与真理并邪恶与良善的分离。这表明“肾”表示洁净和分离。

又:

我必祝福那给我忠告的耶和华;我的肾在夜间也惩戒我。(诗篇16:7)

“夜”表示当虚假起来时,人的状态;“我的肾惩戒我”表示在这种情况下,真理与虚假的争战。又:

甚至黑暗在你面前不算黑暗,黑夜却如白昼光明;黑暗怎样,光明也怎样。因你拥有我的肾,我在暗中受造时,我的骨头就没有向你隐藏。(诗篇139:12, 13, 15)

“黑暗”表示虚假,“光明”表示真理;“拥有肾”是指知道属于人的虚假和真理;故经上说,“我在暗中受造时,我的骨头就没有向你隐藏”,这句话表示被造的虚假无法隐藏。“黑暗”表示虚假,“光明”表示真理(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节);“骨头”表示在秩序终端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属天的奥秘》,3812, 5560, 5565, 6592, 8005节)。

由于“肾”表示从虚假中洁净的真理,所以在献祭时,只献上脂肪和肾脏(可参看出埃及记29:13; 利未记3:4, 10, 15; 4:9;以及别处)。只把脂肪和肾脏献在坛上,是因为“脂肪(或脂油)”表示爱之良善,“肾”表示信之真理。“脂肪或脂油”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353, 5943, 6409, 10033节)。“肾”表示检查、洁净并弃绝虚假的信之真理,这是由于对应关系;因为身体的一切部位,甚至最细微处,都拥有对应关系,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那里以章节标题说明,天堂的一切与人的一切有一种对应关系(HH 87–102节);关于肾(HH 96–97节)。除非知道这样一种对应关系的存在,否则谁能知道为何论到耶和华或主,圣言经常说:“祂察看、试验肾心?”关于肾、输尿管和膀胱的对应关系,可进一步参看《属天的奥秘》(5380–5386节)。“察看肾心”也表示探查人的外层和内层,因为真理在外面,良善在里面;本质上为真理,特别由“肾”来表示的属灵良善是外层良善;而特别由“心”来表示的属天良善是内层良善。这一点从关于属灵国度和属天国度的阐述和说明看得更清楚(《天堂与地狱》,20–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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