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38

1138.启18:1

1138.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表示那些为了谋取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之人的哀恸和悲伤。这从“客商”和“哭泣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获得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获得邪恶和虚假的知识之人,在此是指那些为了利益,也就是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或知识之人。这就是“客商”的含义(可参看AE 840, 1104节)。“哭泣悲哀”是指悲伤和哀悼。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有四种人,此处描述了他们,即:被称为“地上列王”的人,被称为“地上客商”的人,被称为“货物客商”的人,被称为“船主和水手”的人。启18:9, 10论述了“地上的列王”,启18:11–14论述了“地上的客商”,启18:15–16论述了“货物的客商”,启18:17–19论述了“船主和水手”。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由此明显可知,主只有通过这些律法才能把人引入天堂,尽管祂拥有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神性能力,也就是全能,并且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凭神性智慧知道一切,凭神性能力能做祂所意愿的事。因为被称为圣治律法的这些律法,是关于改造和重生,因而关于人类救赎的秩序律法,主不可能反对这些律法,因为反对它们就是反对祂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爱,因而反对祂自己。第一条律法是,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然而,他仍应承认他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属于爱和信的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这条律法暗示了第二条律法,即:人拥有自由,这自由也应看似他自己的,但他仍应承认,这不是他的,而是在他里面的主的。

这条律法从前一条律法可推知,因为自由与生命合而为一;没有自由,人无法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里面;正是出于自由,他才感觉并感知到这生命,因为正是出于自由,在一个人看来,他生命的一切行为似乎都是他自己的,是他所固有的;自由就是出于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则貌似出于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会说,我有能力做我所意愿的事,我意愿我有能力所做的事;换句话说,我处于自由。再者,谁不能出于自由认为这一件事是善的,那一件事是恶的,或这一件事是真的,那一件事是假的?因此,自由,连同生命一起被赋予人,它从未从人那里被夺走;事实上,它被夺走或削弱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感觉并感知到,他不是自己在活着,而是另一个人在他里面活着,并且属于他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快乐都被夺走,或减少了,因为他成了奴隶。

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因而似乎是他自己的,这一点无需其它证据,只需经历本身就能得到证明。除了当他思考时,他出于自己思考,当他意愿时,他出于自己意愿,当他说话和行动时,他出于自己说话和行动之外,谁还有其它任何感觉或感知?但根据圣治的律法,人不可以知道别的,因为没有这种感觉和感知,他无法将任何事物接收到自己这里,或归于自己,或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事物,因而将不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只是生命的代理人。他就像个机器,或像没有理解力和意愿的直立雕像,双手下垂,等待无法被赋予的流注。因为生命若不貌似被人接受和采用,就不会被保留,而是流过去,人由此从活的变得像一个死人,从一个理性灵魂变得没有理性,因而要么成为野兽,要么成为树桩。因为他将失去生活的快乐,也就是每个人貌似出于自己从接受、采用和产生中所获得的快乐;然而,快乐与生活行如一体,当夺走了生活的一切快乐时,你就会变冷并死亡。

如果不是出于圣治的律法,人应感觉并感知到生命和属于生命的一切似乎在他里面,他只是要承认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无论良善,还是真理,因而无论爱还是信,会归给他。如果没有任何东西能被归给,那么主就不会在圣言中吩咐说,人必须行善避恶,如果他行善,天堂将是他的产业,如果他作恶,地狱将是他的份;事实上,既不会有天堂,也不会有地狱,因为没有这种感知,人将不是人,因而将不是主的居所。主渴望人貌似出于自己来爱祂;因此,主与人一起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主为了这个目的而将自己的东西赐予人,好叫祂可以反过来被爱。因为神性之爱在于这一点:它渴望自己的东西属于人,除非人感觉并感知到来自主的东西似乎是他自己的,否则情况不会是这样。

如果不是出于神性律法,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那么人就不可能有他为之行动的目的;然而,他有这种目的是可能的,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似乎在他自己里面。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就是他的爱,也就是他的生命,而他为之行动的目的是他的爱或生命的快乐,目的在其中呈现自己的结果是功用。他为之行动的目的,也就是他生命之爱的快乐,在人里面被感觉和感知到,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能使他感觉和感知到它;如前所述,这目的就是爱,也就是生命。但当一个人承认属于他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时,主就会赐下祂爱的快乐和祝福,只要这个人作出这种承认,并履行功用。因此,当人通过承认和来自爱的信貌似出于自己将他生命的一切都归于主时,主反过来就会将祂生命的良善归于人,这良善伴随着一切满足或幸福和祝福。主也允许他从内层敏锐地感觉和感知到这种良善在他自己里面,就好像是他自己的,而且人越发自内心意愿他以信所承认的,就越敏锐。那时感知是相互的,因为主所喜悦的感知是,祂在人里面,人在祂里面,人所心满意足的感知是,他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这就是藉着爱,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


诠释启示录 #130

130a.启2:12

130a.启2:12.“你要写信给别迦摩教会的天使”表示为给教会里那些处于试探之人的纪念。这从“写”、“天使”和“别迦摩教会”的含义清楚可知:“写”是指为纪念(参看《属天的奥秘》,8620节);“天使”是指神性真理的接受者,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本身(对此,下文会详述);“别迦摩教会”是指教会里那些处于试探的人。“别迦摩教会”表示这些人,这一点从接下来写给该教会的信明显看出来,从其它源头无法得知七个教会中的每个教会表示什么。因为如前所示,此处提到的教会不是指以弗所、士每拿、别迦摩、推雅推喇、撒狄、非拉铁非或老底嘉的任何教会,而是指所有属主教会的人,这些教会中的每一个都表示构成与人同在的教会的某种东西。由于教会的最初事物是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以及对属灵真理的情感,所以首先论述的主题是那些写给以弗所和士每拿教会天使的事:对以弗所教会的天使来说,涉及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对士每拿教会的天使来说,涉及对真理的属灵情感。由于没有人能在生活上充满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并且在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上坚定不移,除非他经历试探,所以现在写给别迦摩教会的信所论述的主题就是这些试探。由此清楚可知,以七个教会之名所教导的事遵循什么样的顺序。

经上之所以说,“写信给教会的天使”,而不是给教会,是因为“天使”表示构成教会的神性真理;事实上,神性真理教导人当如何生活才能成为一个教会。在圣言中,“天使”在灵义上不是指任何天使,但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相对意义上是指接受它的人,这一点从以下考虑可以看出来:所有天使都是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接受者,没有哪个天使是凭他自己成为一位天使的;相反,他在何等程度上接受神性真理,就在何等程度上成为一位天使。因为天使比世人更清楚地认识并感知到,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都来自主,而非来自他们自己;由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构成他们的智慧和聪明,而这些构成整个天使,所以他们知道并承认他们只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的接受者,因而在他们接受它的程度内而为天使。这就是为何他们渴望以属灵的方式,也就是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上来理解“天使”这个词,把它解释为神性真理的意思。神性真理也是指神性良善,因为它们合一从主发出(参看《天堂与地狱》,133–140节)。

由于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构成天使,所以在圣言中,“天使”(或译为使者)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自己,如在以赛亚书:

耶和华面前的天使拯救他们,祂以慈爱和怜悯救赎他们。在永恒的一切日子怀抱他们。(以赛亚书63:9)

摩西五经:

救赎我脱离一切邪恶的那天使赐福与他们。(创世记48:16)

出埃及记:

我差遣天使在你前面,在路上保护你;你们要在他面前谨慎,因为我的名在他中间。(出埃及记23:20–23)

由于神性真理方面的主被称为一位天使,所以“天使”在灵义上也表示神性真理,如在以下经文,马太福音:

人子要差遣祂的天使,把一切叫人跌倒的,从祂国里挑出来。在时代的完结,天使要出来,从义人中把恶人分别出来。(马太福音13:41, 49)

又:

在时代的完结,人子要差遣祂的天使,用号筒的大声,将选民从四风都招聚了来。(马太福音24:3, 31)

又:

当人子在祂荣耀里,众圣天使同祂降临的时候,祂要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马太福音25:31)

约翰福音:

耶稣说,此后你们将要看见天开了,神的天使上去下来在人子身上。(约翰福音1:51)

在这些经文中,“天使”在灵义上是指神性真理,而不是天使。所以当此处说在时代的完结,“天使要把一切叫人跌倒的挑出来”,“要从义人中把恶人分别出来”,“要用号筒的大声,将选民从四风都招聚了来”,“人子同众天使要坐在荣耀的宝座上”时,意思不是说天使将要同主一起做这些事,而是说唯独主将要通过祂的神性真理做它们;因为天使凭自己没有能力,相反,一切能力都通过主的神性真理而来自主(参看《天堂与地狱》,230–233节)。“你们将要看见神的天使上去下来在人子身上”所表相同,即表示神性真理在祂里面,并来自祂。

130b.此外,其它地方的“天使”也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如:

有七枝号赐给七位天使,天使吹号。(启示录8:2, 6–8, 10, 12, 13; 9:1, 13, 14)

经上说“有七枝号赐给七位天使,天使吹号”,是因为“号”和它们的“声音”表示要揭示的神性真理(参看AE 55节)。又与龙争战的天使(启示录12:7, 9),飞在空中、有永远福音的天使(启示录14:6),倒出七碗的七位天使(启示录16:1–4, 8, 10, 12),新耶路撒冷十二个门上的十二位天使(启示录21:12),也表示类似事物。情况就是如此,这一点可见于下文。

“天使或使者”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这一点在诗篇中是很清楚的:

耶和华使祂的使者为风,使祂的事奉者为火焰。(诗篇104:4)

这些话表示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因为在圣言中,耶和华的风表示神性真理,祂的火表示神性良善,这从《属天的奥秘》一书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如:耶和华“鼻中的风”是指神性真理(AC 8286节);“四风”是指真理和良善的一切事物(AC 3708, 9642, 9668节);因此,在圣言中,“喘息”(或气息,即呼吸)表示信之生命的状态(AC 9281节);由此明显可知,耶和华吹进亚当鼻孔的“气息”(创世记2:7)表示什么;主向门徒“吹气”(约翰福音20:22)表示什么;“风随着意思吹,你听见风的声音,却不晓得它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3:8)这句话表示什么(对此,参看AC 96—97, 9229, 9281节;1119, 3886—3887, 3889, 3892—3893节);“火焰”是指神性之爱,因而是指神性良善(参看《天堂与地狱》,133–140, 566–568;AE 68节)。

“天使”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启示录中的这些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他量了城墙,按着人的尺寸,就是天使的尺寸,共有一百四十四肘。(启示录21:17)

谁都能看出,新耶路撒冷的城墙不是一位天使的尺寸,那里的“天使”表示所有保护性的真理,这一点从“新耶路撒冷的城墙”和数字“一百四十四”的含义清楚可知。“墙”表示所有保护性的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6419节);数字“一百四十四”表示总体上真理的一切事物(AC 7973节);“尺寸”表示一个事物在真理和良善方面的品质或性质(AC 3104, 9603, 10262节)。这些事也可见于《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这本小书第1节在灵义上的解释。

在圣言中,“天使或使者”表示神性真理,而神性真理也通过世人为人所知,所以这些人有时被称为“天使或使者”,如玛拉基书:

祭司的嘴唇当守卫知识,他们也当从他口中寻求律法,因为他是万军之耶和华的使者。(玛拉基书2:7)

经上说他是“耶和华的天使”,是因为他教导神性真理;并不说他是耶和华的天使,而是说他所教导的神性真理是耶和华的天使。此外,在教会,人们知道没有人从自己拥有神性真理。“嘴唇”也表示真理的教义,“律法”表示神性真理本身。“嘴唇”表示真理的教义(参看《属天的奥秘》,1286, 1288节);“律法”表示神性真理本身(AC 3382, 7463节)。这也是为何施洗约翰被称为使者(或天使):

耶稣说,这个人就是经上所记到的,看哪,我差遣我的使者在你面前,他必在你前头预备你的道路。(路加福音7:27)

约翰被称为“使者”,是因为他在灵义上表示圣言,也就是神性真理,和以利亚一样(参看《属天的奥秘》,7643, 9372节);所表示的是什么;这就是圣言提到的人所表示的(AC 665, 1097, 1361, 3147, 3670, 3881, 4208, 4281, 4288, 4292, 4307, 4500, 6304, 7048, 7439, 8588, 8788, 8806, 9229节)。

之所以说在圣言中,“天使或使者”在灵义上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是因为这些构成天使;当天使说出这些真理时,他们不是从自己,而是从主说的。天使不仅知道情况就是这样,还感知到这一点。一个相信信丝毫不来自他自己,而是一切信都来自主的人也的确知道这一点,但不会感知到它。信丝毫不来自人,相反,一切信都来自神,这就等于说,拥有生命的真理丝毫不来自人,相反,一切真理都来自神,因为真理与信有关,信与真理有关。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