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38

1138.启18:1

1138.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表示那些为了谋取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之人的哀恸和悲伤。这从“客商”和“哭泣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获得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获得邪恶和虚假的知识之人,在此是指那些为了利益,也就是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或知识之人。这就是“客商”的含义(可参看AE 840, 1104节)。“哭泣悲哀”是指悲伤和哀悼。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有四种人,此处描述了他们,即:被称为“地上列王”的人,被称为“地上客商”的人,被称为“货物客商”的人,被称为“船主和水手”的人。启18:9, 10论述了“地上的列王”,启18:11–14论述了“地上的客商”,启18:15–16论述了“货物的客商”,启18:17–19论述了“船主和水手”。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由此明显可知,主只有通过这些律法才能把人引入天堂,尽管祂拥有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神性能力,也就是全能,并且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凭神性智慧知道一切,凭神性能力能做祂所意愿的事。因为被称为圣治律法的这些律法,是关于改造和重生,因而关于人类救赎的秩序律法,主不可能反对这些律法,因为反对它们就是反对祂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爱,因而反对祂自己。第一条律法是,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然而,他仍应承认他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属于爱和信的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这条律法暗示了第二条律法,即:人拥有自由,这自由也应看似他自己的,但他仍应承认,这不是他的,而是在他里面的主的。

这条律法从前一条律法可推知,因为自由与生命合而为一;没有自由,人无法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里面;正是出于自由,他才感觉并感知到这生命,因为正是出于自由,在一个人看来,他生命的一切行为似乎都是他自己的,是他所固有的;自由就是出于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则貌似出于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会说,我有能力做我所意愿的事,我意愿我有能力所做的事;换句话说,我处于自由。再者,谁不能出于自由认为这一件事是善的,那一件事是恶的,或这一件事是真的,那一件事是假的?因此,自由,连同生命一起被赋予人,它从未从人那里被夺走;事实上,它被夺走或削弱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感觉并感知到,他不是自己在活着,而是另一个人在他里面活着,并且属于他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快乐都被夺走,或减少了,因为他成了奴隶。

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因而似乎是他自己的,这一点无需其它证据,只需经历本身就能得到证明。除了当他思考时,他出于自己思考,当他意愿时,他出于自己意愿,当他说话和行动时,他出于自己说话和行动之外,谁还有其它任何感觉或感知?但根据圣治的律法,人不可以知道别的,因为没有这种感觉和感知,他无法将任何事物接收到自己这里,或归于自己,或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事物,因而将不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只是生命的代理人。他就像个机器,或像没有理解力和意愿的直立雕像,双手下垂,等待无法被赋予的流注。因为生命若不貌似被人接受和采用,就不会被保留,而是流过去,人由此从活的变得像一个死人,从一个理性灵魂变得没有理性,因而要么成为野兽,要么成为树桩。因为他将失去生活的快乐,也就是每个人貌似出于自己从接受、采用和产生中所获得的快乐;然而,快乐与生活行如一体,当夺走了生活的一切快乐时,你就会变冷并死亡。

如果不是出于圣治的律法,人应感觉并感知到生命和属于生命的一切似乎在他里面,他只是要承认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无论良善,还是真理,因而无论爱还是信,会归给他。如果没有任何东西能被归给,那么主就不会在圣言中吩咐说,人必须行善避恶,如果他行善,天堂将是他的产业,如果他作恶,地狱将是他的份;事实上,既不会有天堂,也不会有地狱,因为没有这种感知,人将不是人,因而将不是主的居所。主渴望人貌似出于自己来爱祂;因此,主与人一起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主为了这个目的而将自己的东西赐予人,好叫祂可以反过来被爱。因为神性之爱在于这一点:它渴望自己的东西属于人,除非人感觉并感知到来自主的东西似乎是他自己的,否则情况不会是这样。

如果不是出于神性律法,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那么人就不可能有他为之行动的目的;然而,他有这种目的是可能的,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似乎在他自己里面。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就是他的爱,也就是他的生命,而他为之行动的目的是他的爱或生命的快乐,目的在其中呈现自己的结果是功用。他为之行动的目的,也就是他生命之爱的快乐,在人里面被感觉和感知到,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能使他感觉和感知到它;如前所述,这目的就是爱,也就是生命。但当一个人承认属于他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时,主就会赐下祂爱的快乐和祝福,只要这个人作出这种承认,并履行功用。因此,当人通过承认和来自爱的信貌似出于自己将他生命的一切都归于主时,主反过来就会将祂生命的良善归于人,这良善伴随着一切满足或幸福和祝福。主也允许他从内层敏锐地感觉和感知到这种良善在他自己里面,就好像是他自己的,而且人越发自内心意愿他以信所承认的,就越敏锐。那时感知是相互的,因为主所喜悦的感知是,祂在人里面,人在祂里面,人所心满意足的感知是,他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这就是藉着爱,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


最后的审判 #58

58.⑶迄今为止,他

58.⑶迄今为止,他们在灵界的住处在哪里。前面(48节)说明,在灵界,对所有民族和人民的排列如下:聚集在中心的,是被称为改革宗的新教徒;围绕这中心区域的是天主教徒;天主教徒之外是伊斯兰教徒;最后是不同的外邦人或异教徒。由此明显可知,天主教徒构成离中心的改革宗最近的那一圈。其原因在于,那些享有来自圣言的真理之光的人在中心,享有这光的人也享有天堂之光,因为天堂之光来自神性真理,而圣言就包含这神性真理。天堂之光来自神性真理(参看HH126-140节),圣言就是神性真理(参看HH303-310节)。此外,光从中心向周边散发,并给予光照。正因如此,天主教徒离中心最近,因为他们也有圣言,并且属其教会等级的成员阅读圣言,尽管他们的平信徒无从读它。这就是为何在灵界,天主教徒在那些享有来自圣言的真理之光的人周围获得住处。

现在我需要说一说在他们的住处被彻底摧毁,并变成荒场之前,他们的居住方式是什么样。大多数天主教徒住在南部和西部,但也有少数住在北部和东部。住在南部的,是那些在世时比其他人更聪明,并且坚信自己的宗教信仰的神职人员。许多贵族和富人也住在那里。这些人不是住在地面上,而是住在地下,因为他们害怕强盗,并在入口处设了警卫。此外,那个地区有一座很大的城市,几乎从东延到西,甚至稍稍伸入西部,离新教徒所住的中心区域非常近。无数的人或灵人逗留在那座城市。城里到处是大教堂和修道院。神职人员把他们利用各种手段所能搜刮来的财宝运到城里,藏在自己的地窖或地下室中。这些地窖建得如此精巧,以至于除了他们自己外,没有人进得去,因为它们被布置成了迷宫。神职人员心系这个宝库,满怀信心地以为它永远不会被摧毁。我见过这些地窖,惊讶于它们建造的技巧和无限延伸。许多自称耶稣会士的人住在那里;他们与住在周围的富人建立友好关系。在该地区的东部有一个议会所在之地,神职人员在那里开会商议如何扩大他们自己的权力,如何使百姓继续盲目顺从(参看56节)。天主教徒在南部地区的居住情况就是这些。

住在北部的,是那些不那么聪明,也不那么坚信自己的宗教信仰的人,因为他们的洞察力很微弱,并且他们活在盲目的信仰中。那里的人数没有南部那么多。其中大多数人住在一座大城市,该城同样从东延到西,稍稍伸入西部。城里也到处是大教堂和修道院。城的最东边有许多持不同宗教信仰的人,以及一些新教徒。城外那片地区的一些地方也被天主教徒占据。

住在东部的,是那些在世时最大快乐在于统治,同时享有一种属世之光的人。他们出现在那里的山上,但只在朝北的那一面,不在朝南的那一面。朝北的角落有一座山,他们把一个精神错乱的疯子安置在山顶上。通过一种在灵界众所周知,但在尘世不为人知的思维交流方式,天主教的领袖们能驱使他发出他们想要的任何命令,宣称他是真正以人的形式显现的天堂之神,从而将一切神性敬拜都指向他。他们想出这种手段是为了使平信徒顺从,因为平信徒想要离弃他们的偶像崇拜。

以赛亚书(14:13)中所说的“北方极处的聚会之山”就是指这座山;那里(以赛亚书14:12)的“路西弗”是指那些住在山上的人。因为来自东边巴比伦团伙的人拥有比其他人更大的光;事实上,这光是他们用诡计为自己得来的。我甚至看见一些人正在建造一座高塔,塔顶直达天使所住的天堂,但这只是他们阴谋的一个代表。在灵界,阴谋在远处的人眼前会呈现为对那些正在策划阴谋的人来说并非实际存在的许多事物。在灵界,这种事很常见。这种表象使我得知下面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一座塔顶通天的塔,因此那地方名叫巴别。(创世记11:1-10)

天主教徒在东部地区的居住情况就是这些。

在西部,住在前面的是天主教中那些生活在黑暗时代的人,一代在一代之下。前面朝北的整片土地可以说都被挖空了,到处是修道院。可以看到他们的入口穿过带盖的洞穴。人们从这些洞穴出入,很少与那些生活在后来时代的人交谈。早期的这些人具有不同的性情,也没有那么恶毒,因为在他们的时代还没有与新教徒的争辩;因此,他们没有那么多由仇恨和报复所引发的欺诈和恶意。在这片土地之外的西部地区有许多大山,那里住着最邪恶的人;他们从心里否认神性,然而口头上却比谁都宣称信神,并且崇拜祂的行为比其他人更虔诚。住在那里的人想出无法形容的恶毒伎俩,将平信徒置于他们暴政的枷锁之下,还强迫其他人屈服于这种枷锁。我未被允许描述这些伎俩,因为它们太可怕了。总的来说,它们就是《天堂与地狱》一书(580节)所提到的那些。启示录中提到的“七座山”就是指他们所住的山,经上以一个坐在朱红色兽上的女人来描述住在这山上的人本身:

我看见一个女人坐在朱红色的兽上。那兽有七头十角,满了亵渎的名号。在她额上有名写着说,奥秘哉,大巴比伦,作地上的淫乱和一切可憎之物的母。那七头就是女人所坐的七座山。(启示录17:3, 5, 9)

就内义而言,“女人”表示教会,在反面意义上,如此处,表示一种亵渎的宗教;“朱红色兽”表示对属天之爱的亵渎;“七座山”表示对权力的一种亵渎之爱。天主教徒在西部地区的居住情况就是这些。

他们之所以照不同地区居住,是因为在灵界,所有人都被带到对应于其情感和爱的那个地区,就在该地区境内的某个地方;没有人被带到其它任何地方。对此,详情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论述天堂的四个方位的章节(141-153节)。

总而言之,这些巴比伦人的所有商讨都集中于不仅统治天堂,还统治全地,目的就是占领天堂和大地,通过天堂占领大地,通过大地占领天堂。为实现这个目的,他们不断策划并推出新法令和新教义。他们在来世仍做这样的努力,和在世时一样,因为每个人在世上如何,死后仍旧如何,尤其在宗教信仰方面。我被允许听见他们的一些大主教正在酝酿一个教义,旨在规范普通民众。它由许多不同条款组成,但这些条款都倾向于同一个目的,就是他们可以取得掌管天地的权柄,甚至到了他们要拥有一切权柄,主没有任何权柄的地步。后来这些条款在旁观者面前宣读,当宣读完毕时,只听见有声音从天而降,说,这些条款来自最深的地狱,尽管听众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一群魔鬼从那地狱上来,看上去漆黑可怕;他们用牙齿,而不是用手撕碎了这个教义,然后把它带回他们的地狱。目睹这一切的普通人都惊骇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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